宜蘭縣金岳國小101學年度導護志工推行委員會組織章程

宜蘭縣金岳國小101學年度導護志工推行委員會組織章程

壹、    依據:

一、    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二、    本校101年度推行導護志工實施要點。

貳、    目的:

鼓勵家長及社會人士,積極主動關懷、回饋社會,協助社會,協助學校充實人力資源,激發學生感恩與行動,以擴大教育效果,為學生樹立行為楷模,為家庭帶來新的活力,促進學校與家庭的和諧關係,革新社會風氣。

參、    組織:

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委員十人,由校長聘請本校主任、組長、家長會長、家長委員及熱心家長擔任之。

肆、    本會委員會之任期為一年,於每學年度開學一個月內改選成立。

伍、    職掌:

編號

職稱

姓名

擔任職務

本職

1

主任委員

周文明

綜理、督導及考核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事宜

校長

2

副主任委員

陳國傑

辦理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規劃、設計及與教務有關配合事項

教導主任

3

執行秘書

徐嘉珍

負責工作執行、推展、成果蒐集、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工作之推展

學務組長導師

4

委員

邱治宏

協辦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工作之推展

家長會長

5

委員

協辦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工作之推展

家長委員

6

委員

協辦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工作之推展

家長委員

7

委員

協辦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工作之推展

家長委員

8

委員

協辦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工作之推展

家長委員

9

委員

協辦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工作之推展

家長委員

10

委員

協辦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工作之推展

家長委員

11

委員

協辦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工作之推展

家長

陸、    組織推行:

一、    擬定推行導護志工實施要點。

二、    協助導護志工推展各項活動。

三、    協助志工各項活動。

柒、    本委員會定期於每學期期初併家長會會議舉行工作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加開臨時會。

捌、    本實施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由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