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健康上網實施計畫
各級學校學生安全健康上網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1年05月09日臺電字第1010063158號核定
中華民國102年08月20日臺教資(三)字第1020113465號修訂
中華民國104年04月08日臺教資(三)字第1040034864號修訂
壹、緣起
近年來由於資通設施普及化,學生持有智慧型行動裝置比例的提高,加上各類型行動APPs的推陳出新、以及上網優惠措施的趨勢,使用的應用服務也越來越多元,上網的時間越來越長,許多新的犯罪或詐騙手法趁機發展,因此希望藉由本計畫打造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有效教導學生瞭解網路的本質、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辨認網路的訊息種類及養成良好的網路使用習慣,進而成為資訊社會的好國民。
貳、實施目標
一、從學生、教師、學校及家庭四方面,全面提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
二、跨單位推動學生安全健康上網工作,並定期檢討與精進。
三、以三級預防之概念,培育具有資訊倫理與健康上網良好習慣的現代國民。
參、計畫期程
104年 4月 8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肆、執行機關
一、教育部
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三、各級學校
伍、具體策略與實施方法
結合本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各級學校、家庭及民間非營利組織等,共同推動學生安全健康上網相關策略與實施方法詳如下表。
策略 | 實施方法 | ||
教育部 |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 學校 | |
一、強化組織運作功能。 | 跨司/署成立會報,定期召開會議,檢視年度實施計畫與追蹤成果。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跨單位成立推動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檢視年度實施計畫與追蹤成果。 | 各級學校跨處室成立推動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檢視年度實施計畫與追蹤成果。 |
二、強化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之學習課程,讓學生正向運用網路。 | 1.鼓勵大專校院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納入課程推廣。 (高等教育司、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 大專校院落實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納入通識教育課程或融入、開設相關必選修課程。 | |
2.強化資訊教育議題融入高中職各學群科教學。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督導高級中等學校學校落實資訊教育議題融入高中職各學群科教學。 | 高級中等學校落實資訊教育議題融入各學群科教學。 | |
3.強化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資訊教育)融入於各學習領域中實施,並得視內容性質,集中於適當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中實施教學。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督導轄屬學校落實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資訊教育)融入於各學習領域中實施,並得視內容性質,集中於適當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中實施教學。 | 國民中小學落實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資訊教育)融入於各學習領域中實施,並得視內容性質,集中於適當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中實施教學。 | |
4.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課程情形,納入國教署年度總體課程計畫審查要項,落實資訊倫理(含相關法規)教育。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課程情形,納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年度總體課程計畫審查要項,落實資訊倫理教育。 | ||
5.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設計教案,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融入教學課程,讓學生學習正向運用網路。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設計教案,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融入教學課程,讓學生學習正向運用網路。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鼓勵教師設計教案,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融入教學課程,讓學生學習正向運用網路。 | |
6.持續充實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教材或資料,並獎勵學校教師運用相關教材或資料,參與相關競賽或成果發表。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督導轄屬學校運用相關教材或資料,參與相關競賽或成果發表。 | 各級學校鼓勵教師運用相關教材或資料,參與相關競賽或成果發表。 | |
7.鼓勵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透過優質化計畫,運用相關教材或資料,參與相關競賽或成果發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高級中等學校可透過優質化計畫經費,鼓勵教師運用相關教材或資料,參與相關競賽或成果發表。 | ||
8.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議題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修訂。 (國家教育研究院) | |||
三、倡導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避免學生瀏覽不適宜網路資訊。 | 1.鼓勵大專校院考量校園網路資源及管理需求,並經與教職員生及家長依校務程序充分討論後,研議訂定宿舍網路使用管理公約與相關配套措施。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大專校院考量校園網路資源及管理需求,並經與教職員生及家長依校務程序充分討論後,研議訂定宿舍網路使用管理公約與相關配套措施。 | |
2.於各縣(市)教育網路中心、臺灣學術網路系統設置不當資訊存取過濾系統。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
3.精進與推廣「網路守護天使(NGA)」,持續加強不宜瀏覽網站資料庫。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
四、鼓勵各單位辦理教師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研習培訓。
| 1.持續督請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將「資訊教育」(含資訊倫理)相關議題納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供師資生修習,以增加相關知能。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 ||
2.持續鼓勵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議題納入在職教師年度培訓課程中,並優先補助。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議題納入轄屬學校教職員工年度培訓課程。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落實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議題納入在職教職員工年度培訓課程。 | |
3.規劃辦理各直轄市及縣(市)資訊素養種子教師培訓,種子教師可結合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簡稱中央輔導團)共同推動與宣導。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教育研究院) | 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議題納入各學習領域國民教育輔導團(簡稱地方輔導團)之辦理事項。 | ||
4.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議題,納入親職教育種子教師培訓課程。 (終身教育司) | 各直轄市及縣(市)家庭教育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議題,納入親職教育種子教師培訓課程。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鼓勵教師參與親職教育培訓課程。 | |
5.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課程列入教育行政人員相關研習之規劃參考辦理(如:校長/主任儲訓班、校長在職研習班及學校行政主管研習班等)。 (國家教育研究院) | |||
6.辦理「資訊素養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含資訊倫理)相關議題之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 |||
五、提升家長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知能,並教導孩子正確使用網路。 | 1.辦理與家長團體互動相關活動時,將學生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等議題納入宣導。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落實辦理與家長團體互動相關活動時,將學生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等議題納入宣導。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與家長團體互動相關活動時,將學生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等議題納入宣導。 |
2.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親職教育(如:親師座談會、班親會)辦理教導孩子情緒管理、辨識誘惑情境、克制慾望技巧及親子衝突之溝通訓練。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鼓勵轄屬學校於親職教育(如:親師座談會、班親會)辦理教導孩子情緒管理、辨識誘惑情境、克制慾望技巧及親子衝突之溝通訓練。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於親職教育(如:親師座談會、班親會)辦理教導孩子情緒管理、辨識誘惑情境、克制慾望技巧及親子衝突之溝通訓練。 | |
3.將辦理家長指導孩子網路不當使用防制之親職教育,列為補助各縣市政府年度數位機會中心及家庭教育中心年度計畫之重點議題。 (終身教育司、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結合家庭教育中心、數位機會中心(DOC)或民眾活動辦理家長指導學生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之相關課程。 | ||
4.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議題,納為補助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年度諮詢個案研討或志工培訓課程之必辦議題,以提升家庭教育志工相關知能,運用於個案諮詢及推廣服務上。 (終身教育司) | 家庭教育中心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議題,納入個案研討或志工培訓課程之必辦議題,以提升家庭教育志工相關知能,運用於個案諮詢及推廣服務上。 | ||
5.強化家庭教育中心提供家長,有關子女網路不當使用之親職教育及輔導資源轉介的諮詢服務,並將「網路不當使用」加入相關問題諮詢類別。 (終身教育司) | 家庭教育中心提供家長,有關子女網路不當使用之親職教育及輔導資源轉介的諮詢服務,並將「網路不當使用」加入相關問題諮詢類別。 | ||
六、結合相關資源加強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教育。 | 1.於教育主管人員會議(如:教務、學務與輔導工作會議)辦理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教學及推廣活動。 (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司、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於教育主管人員會議(如:教務、學務與輔導工作會議)辦理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教學及推廣活動。 | 1.1各級學校於主管會議(如:教務、學務與輔導工作會議)積極宣導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議題,並請各單位積極辦理推廣教育。 1.2各級學校從學生發展與輔導角度思考,發展安全健康上網行為之自主管理,並於教務、學生事務、學生輔導、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活動中體驗與養成。 |
2.結合全國性及區域性廣播電臺協助進行網路不當使用防制宣導。 (終身教育司、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結合區域性廣播電臺協助進行網路不當使用防制宣導。 | ||
3.結合本部法治教育相關資源,宣導正確合法使用網路法律常識;加強網路遊戲分級相關規定宣導,避免學童接觸不適合其年齡層次之遊戲。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結合教育部法治教育相關資源,宣導正確合法使用網路法律常識;加強網路遊戲分級相關規定宣導,避免學童接觸不適合其年齡層次之遊戲。 | 各級學校結合教育部法治教育相關資源,宣導正確合法使用網路法律常識;加強網路遊戲分級相關規定宣導,避免學童接觸不適合其年齡層次之遊戲。 | |
4.持續充實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等手冊內容,以多元角度協助老師及家長了解並關心孩子的網路世界。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結合教育部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等手冊內容,以多元角度協助老師及家長了解並關心孩子的網路世界。 | 各級學校持續推廣與運用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等手冊內容,以多元角度協助老師及家長了解並關心孩子的網路世界。 | |
5.將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議題內容加入全民資安素養自我評量題庫。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鼓勵轄屬學校參與資安素養自我評量活動,強化資訊倫理及安全健康上網行為相關內容宣導。 | 各級學校鼓勵教師及學生參與資安素養自我評量活動,強化資訊倫理及安全健康上網行為相關內容宣導。 | |
6.定期調查與發布學生網路使用情形之資料;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與實施方案,整理分析,供作政策研擬及應用參考。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了解轄屬學校學生網路使用情形,加強教育與輔導工作重點。 | 各級學校了解本校學生網路使用情形,加強教育與輔導工作重點。 | |
七、鼓勵與補助學校辦理親子活動,走向大自然及從事多元育樂活動。 | 1.結合直轄市、縣市政府、體育團體及非營利組織,共同推動多元運動推廣計畫(包括拔河、民俗體育、登山、自行車、游泳、棒球、籃球、足球、普及化運動等),並辦理全國性體育活動、運動競賽(包括大型綜合性賽會、聯賽、錦標賽)及寒暑假育樂營,鼓勵學生參與運動社團,養成學生規律運動習慣,提升學生體適能。 (體育署) | 配合教育部政策,輔導所屬學校推動多元運動推廣計畫,整體規劃並執行地方特色體育活動,辦理區域性或地方性運動競賽(含辦理地方特色盃賽),輔導學校廣開多元運動社團。 | 各級學校辦理校內或班際體育活動及運動競賽,主動規劃課間、課前及課後運動,並依學生需求成立多元運動社團,提供學生運動參與機會,使學生體驗運動樂趣,並能自發性主動參與體育相關活動及競賽。 |
2.督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落實課綱有關健康教育課程教學。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體育署) | 督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校落實課綱有關健康教育課程教學。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強化有關健康教育課程教學。 | |
3.鼓勵或補助學校及民間團體辦理戶外活動、志工服務、服務學習、童軍營隊活動及自我探索營隊。 (終身教育司、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 | 鼓勵轄屬學校辦理戶外活動、志工服務、服務學習、童軍營隊活動及自我探索營隊。 | 各級學校加強辦理戶外活動、志工服務、服務學習、童軍營隊活動及自我探索營隊並鼓勵學生參與。 | |
4.彙整各部會及縣市政府於寒暑假期間辦理活動,並建置網站供家長及學生查詢。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 |||
八、建立諮詢與處理管道資訊網絡,提供諮詢及診療機構資訊。 | 1.鼓勵學校不定期發給家長聯繫函宣導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法律知識和學校所提供各種申訴及諮詢管道,以建立與家長聯繫溝通的管道,預防學生誤陷網路危機。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定期發給家長聯繫函宣導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法律知識和學校所提供各種申訴及諮詢管道,以建立與家長聯繫溝通的管道,預防學生誤陷網路危機。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定期發給家長聯繫函宣導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法律知識和學校所提供各種申訴及諮詢管道,以建立與家長聯繫溝通的管道,預防學生誤陷網路危機。 |
2.提供網路使用問題處理求助管道的資訊。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用教育部提供網路使用問題處理求助管道的資訊。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宣導並運用網路使用問題處理求助管道的資訊。 | |
九、強化友善輔導體系與關懷網絡之資源連結及校外生活輔導。 | 1.規劃與設計網路成癮之辨識與輔導課程及辦理種子師資培訓。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針對轄屬學校辦理網路成癮之辨識與輔導課程師資培訓。 | 各級學校鼓勵輔導人員及教師參與網路成癮之辨識與輔導課程研習。 |
2.建立各級學校網路成癮學生三級輔導的作業流程及研發各級學校專業輔導人員所需之輔導資源手冊。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 督導轄屬學校運用教育部所訂定之網路成癮學生三級輔導作業流程。 | 各級學校運用教育部所訂定之網路成癮學生三級輔導作業流程,輔導學生遠離網路成癮。 | |
3.推動「健康上網,幸福學習」試辦學校計畫。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推薦轄屬學校成為「健康上網,幸福學習」試辦學校。 | 各級學校參與擔任「健康上網,幸福學習」試辦學校。 | |
4.督導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加強對學校周邊網咖實施校外聯巡輔導。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結合學校學務人員及警察機關資源,加強對學校週邊網咖實施校外聯巡輔導。 (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結合警察機關資源,加強對學校週邊網咖實施校外聯巡輔導。 | |
5.督導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及大專校院,要求學校落實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等規定辦理「發現處置」與「輔導介入」等各項工作。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督導轄屬學校落實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等規定辦理「發現處置」與「輔導介入」等各項工作。 | 各級學校知悉有疑似網路霸凌案件,應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等規定調查、處理及輔導。 | |
十、結合民間非營利組織及大專校院全面推展防制工作。 | 補助民間非營利組織及大專校院,辦理資訊倫理與安全健康上網相關宣導活動。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
陸、經費需求
由教育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柒、督導考核及獎勵
一、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依權責研擬與本計畫有關之主管事項,協調相關單位推動執行並列管。
二、本計畫列為本部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等之重點項目及各校辦學指導之參考,並配合辦理考核評估。
三、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權責對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及績優機關學校予以敘獎及表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並得另行訂定獎勵措施。
四、各級學校主管單位推動學生安全健康上網計畫執行成效,列入督學視導或校務評鑑項目,推動情形列入學校補助之參考依據;惟於考核執行成效時,應考量學校所能運用之資源。
捌、預期成效
一、提升學生、教育人員及家長對安全健康上網的重視度與相關知能,以增進網路科技正向運用之效益。
二、減少或預防學生不當使用網路之問題發生,以降低網路科技不當運用之弊害。
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完成學生安全健康上網工作計畫之訂定、實施及定期成果之檢核與精進。
四、各級學校完成學生安全健康上網工作計畫之訂定、實施及定期成果檢核與精進。
五、逐年推動安全健康上網教育人員之培訓與專業知能提升,預計三年內辦理60場次研習,達成培訓人數佔全國教師數60%以上。
六、逐年推動網路成癮防制工作輔導人員之培訓與專業知能提升,預計三年內培訓2,200名種子教師並成立60所「健康上網,幸福學習」試辦學校。
玖、本計畫陳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