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2年資訊科技應用於教學 「創新教學模式及典範團隊」選拔辦法

宜蘭縣102年資訊科技應用於教學

「創新教學模式及典範團隊」選拔辦法

一、依據:

(一)         教育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典範團隊」選拔活動辦法。

(二)         宜蘭縣E化創新教學團隊選拔專案計畫。

二、計畫目標:

(一)         選拔本縣國民中小學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具創新特色之團隊。

(二)         促進全國國民中小學發展資訊科技融入教學特色,發展多元及具學校特色之創新教學模式。

(三)         鼓勵全國國民中小學透過資訊科技進行跨校或跨國教師互動及合作教學,分享教學與學習經驗,經營跨校教師社群。

三、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二)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教育網路中心)

(三)         承辦單位:宜蘭縣資訊教育輔導團、宜蘭縣宜蘭市中山國民小學

四、報名網址: http://register.ilc.edu.tw/ict,自102年5月8日至102年5月24日開放報名。

五、參加對象:

參加對象區分為規定參加及自由報名參加,團隊得以學校為單位組成,說明如下。

(一)         規定參加組:

  1. 6班(含)以下之學校。
  2. 每組團隊成員應由3位(含)以上教師組成。

(二)         自由參加組:

  1. 其他6班以上之學校。
  2. 每組團隊成員應由6位(含)以上教師組成。

六、活動期程:

活動名稱

時間

地點

參加對象

活動內容

選拔說明暨經驗分享研習(配合資訊組長會議)

已於校長及資訊組長會議說明。

教網中心

縣屬各級中小學

  1. 縣賽選拔計劃說明
  2. 邀請宜蘭縣資訊創新典範團隊分享經驗

遞交選拔書面資料(含光碟)

5/31(五)15:00前

中山國小

總務處

各參加學校及團隊

書面資料一式四份(含光碟),內容請參照第六項說明二

本縣選拔活動

6/5(三)~6/7(五)

09:00~16:30

教網中心

各參加學校及團隊

每隊成果簡報15分鐘、答詢10分鐘為原則,當日選拔流程視實際報名狀況另行排定及公佈。

本縣參賽團隊專業成長研習

7~8月間,預計三次

中山國小

科技融入教室

入選本縣代表團隊

  1. 參賽團隊簡報與互評
  2. 參賽團隊成果檔案分享
  3. 專家建議

全國賽初選系統測試

7 月16日至23 日中午12 時

全國賽計畫網站

入選本縣代表團隊

 

全國賽初選資料上傳

8 月2日至9 日中午12 時

全國賽計畫網站

入選本縣代表團隊

 

全國賽初選審核

8 月15日至9 月5日

全國賽計畫網站

入選本縣代表團隊

  1. 線上資料審核。
  2. 針對各參選團隊成果檔案,依評選項目、配分及說明評分。
  3. 擇優選拔30組進入複選(可視實際情況調整,國中組及國小組合併計算)。
  4. 平均分數低於70分、逾期繳交、資料不齊及格式不符者,不得進入複選。

公告進入複選名單

9月9日至11日

全國賽計畫網站

入選複賽之本縣團隊

 

全國賽複賽辦理說明會

9 月17日

另行通知

入選複賽之本縣團隊

抽籤決定各團隊序號

全國賽複選競賽

10 月2 至3 日

高雄市立志中學

入選複賽之本縣團隊

擇優選拔 20 組成為「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創新應用團隊」優勝團隊。(實際獲選隊數可視實際情況調整,國中組及國小組合併

計算)。

七、      參加辦法:

  (一)參賽原則:

    1.善用現有e化設備與資源,進行創新教學模式之教學實驗

參加學校應運用現有資訊設備及數位教學資源,進行資訊科技運用於各領域教學的創新教學模式。

    2.建立團隊互動合作模式,可組成跨校合作團隊

參加學校發展之創新教學模式需組成團隊,進行資訊科技創新教學。

     3.累積教學經驗與成效,創新教學成果交流分享

參賽學校或團隊應將教學素材、教案、教學設計等,並結合團隊運作模式、互動紀錄、教學計畫、教學實驗、實施成效評估等完整的教學流程與報告,彙整成專題成果手冊,並將相關電子檔(投影片、多媒體影音或動畫)燒錄成光碟提供評選委員審查。

  (二)團隊成果內容項目包括:

  1. 簡報:檔案格式不拘,檔案大小不得超過30Mb。
  2. 教學歷程影片:wmv格式,時間不得超過 10分鐘,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00Mb。
  3. 成果報告:PDF檔,請依據下列大綱(標題順序撰寫,並與上傳之數位教學資源連結,總頁數不得超過 40頁(含附件),字體大小為12pt;字元間距為標準間距;行距為25pt;邊界範圍上下左右各為2cm。

(1)  簡介

(2)  教學模式

(3)  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需註明學習領域、對應課綱能力指標)

(4)  與現有資訊設備及數位資源整合程度(須標示資料來源)

(5)  成效評估

(6)  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含團隊成員心得分享)

4.  數位資源:成果相關數位資源檔案。

 (三)評選項目、配分及說明:

評選項目

配分

(總分100分)

說明(以下項目提供評選參考)

  1. 教學模式創新程度

 

20

具備創新教學的設計理念,有效培養學生關鍵能力並有推廣價值

  1. 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

 

10

結合七大學習領域、適合教學現場使用、能運用現有團隊開發之教學資源、具備有效教學策略、能有效培養學生關鍵能力

3.與現有資訊設備及數位資源整合程度

35

有效利用現有資訊設備,並結合某個學習領域的某個區塊(或範圍)現有數位資源,達成完整學習成效,並彙整(或開發) 全國師生需要的教學(學習)數位資源

4.成效評估

15

包含具體的評估方法、結果與討論(是否有效培養學生關鍵能力、關注到個別化的需要和學習)

5.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

 

20

包含團隊運作的模式、完整團隊發展及歷程報告、創新跨校或跨國合作與社群經營

  (四)成果展現與評選模式

  1. 請參與學校或團隊依評選項目準備書面成果手冊一式三份(含光碟),於報名時繳交。
  2. 參與選拔學校請依據評選項目相關教學媒體檔案燒錄成光碟,隨附於書面成果手冊中,以利評審委員閱覽、審核成果。
  3. 簡報及答詢時間:每隊成果簡報15分鐘、答詢10分鐘為原則。

七、獎勵辦法:

(一)      規定參加組:錄取8組優良團隊,每隊核撥4萬元經費。

(二)      自由參加組,錄取2組優良團隊,每隊核撥4萬元經費。

(三)      上開獲選團隊成員,待全國賽選拔完成後,依「宜蘭縣政府所屬學校校長教師及所屬人員獎懲裁量基準」擇優敘奬,每一團隊敘獎人數至多6人。

  1. 校長:推展各項行政業務績效(項次18):「其他辦理有關教育工作,成績優良。」之規定給予嘉獎乙次。
  2. 教師:教學服務(項次15):「教師研發新式教學媒體或教學技術且能推廣運用者」之規定給予嘉獎乙次。

(四)      上開兩組團隊中推派4所特優學校(含至少1所國中),代表本縣參與102年教育部辦理之全國選拔活動,特優學校並頒發「獎牌」乙塊,團隊參與全國賽之差旅費由教網中心另案補助。

八、附則:

  (一)辦理本次典範團隊選拔活動有功人員,報請依「宜蘭縣政府所屬學校校長教師及所屬人員獎懲裁量基準」辦理敘獎,以資鼓勵。

  (二)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修正補充之,並於教育資訊網公告。

作者: fonbuz

北成國小資訊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