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上學期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彙整表

◆辦理方式:於彈性學習時間實施

班級

實施週次

課程名稱

節數

一忠

第05、06週

身體的好主人

2

第17、18週

認識我和你

2

二忠

第08週

花婆婆

2

第16週

魯拉魯先生的草地

2

三忠

第03週

男孩女孩都是寶

2

第14週

 工作誰做

2

四忠

第02、03週

公主與王子

2

第09、10週

認真的人生最美

2

五忠

第03週

性別繪本停看聽(上)

2

第14週

性別繪本停看聽(上)

2

六忠

第11週

變變變男生女生變

2

第20週

班級VCR

2

102學年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織要點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第一項暨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二、目的:

    為推動本校性別平等教育,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設此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本要點。

 三、任務: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性騷擾防治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四、組織:

 (一)本會設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擔任;當然委員三人,由國小教導、總務主任及幼兒園主任擔任;行政代表一人,由組長及職員中推選之;教師代表三人,由二、四、六年級導師擔任;家長代表一人,合共九人。委員由校長任聘之,任期一學年,期滿得續聘。

 (二)本會女性委員應占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家長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

 (三)本會為因應偶發事件或執行各項重點業務需要,得設專案小組,專案小組主持人由主任委員指定。

 (四)委員出缺時,得由校長另聘(派)任之,其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為止。

 (五)委員及執掌

職稱

本職

姓名

性別

職掌

主任

委員

校長

李博文

綜理各項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之推動

執行

秘書

教導主任

林峯欽

推動與執行各項性平教育工作計劃

委員

總務主任

康素娥

1.推展委員會相關業務。

2.參加委員會會議討論。

3.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及性侵害防治教學與輔導。

4.推展宣導活動及隨機指導。

5.配合相關課程,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6.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委員

幼教師

雷明枝

委員

教師

林維儀

委員

教師

沈玉敏

委員

教師

許鴻文

委員

幹事

游淑芬

委員

家長代表

余婉渟

五、會議:

本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並擔任主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席。

六、本會委員會議必要時,得邀請非本會委員之相關單位(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列席。

七、本會會議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決議案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八、本會委員為無給職。

九、本委員會所擬各項實施方案之經費,由教導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項下支付。

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1學年下學期性別平等委員會會議

一、會議時間:1020605日(三)1330

二、會議地點:本校會議室

三、主席:李博文校長

四、紀錄:林峯欽主任

五、出席人員:如簽到名冊

六、討論事項:

案由一:性平會相關法規說明。

  說明:為讓性平委員更加了解性平會的功能及適法性。

  決議:

     1、性平法第09條-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

     2、性平法第06條-規劃或辦理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3、性平法第17條-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4、性平法第30條-學校接獲性平案件申請或檢舉後,應於三日內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5、性平法第21條-學校校長、教職員工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應向學校及教育處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案由二:有關本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規劃,提請討論。

  說明:上次會議決議以線上研習方式來辦理教職員工之性平研習,經查『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以及『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等線上研習平台,並無相符課程,因此再提出請各委員議決。

  決議:請教導處於規劃下學期教師進修主題時,將性平法導讀列入行事中。

  

  

102.04.03性侵害防治宣導

一、依據:本校102年度推動友善校園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的:

(一)加強師生對性侵害防治觀念,並將「性別平等、互敬互重」之觀念深植於學生心中。

(二)協助學生重視自己身體自主權,加強自我保護觀念、幫助兒童認識自己及尊重他人。

三、辦理單位:教導處。

四、辦理日期:1020403日(三)。

五、辦理地點:本校綜合教室。

六、參加對象: 12年級學生。

七、課程講師:中華青少年純潔運動協會。

八、戲劇主題:小紅帽與大野狼

九、心得或建議:

  

這是齣很有學習效果的戲劇宣導活動,從中孩子不但能注意聆聽,更能體悟保護自己的道理及尊重他人的身體。

‚建議演戲時能增加小朋友參與的機會。

1忠學生

我覺得他們表演的很好,希望下次可以再回來表演。

‚看了表演讓我學會如何保護自己,不能讓別人亂摸我的身體,我希望他們下次能再幫我們宣導一次。

2忠學生

我覺得表演很生動、很有趣。

‚我覺得這次表演的節目很生動,而且對我們有很大的收穫。

ƒ很好看、很好笑也很生動。

十、活動照片:

  

  

  

102.10.02兒少保護責任通報研習

一、依據:

 1、宜蘭縣10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2、本校10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1、宣導本校校園危機處理小組編制及任務編配,提升教師基本認知與應變能力。

 2、增進校園人身安全環境、危機意識及建立教師面對兒少年保護方法與概念。

 3、增進教師對於兒少保業務責任通報及行政通報相關流程之了解。

三、主辦單位:教導處

四、研習日期與時間:

1021002日(星期三) 13:30~15:30

五、研習地點:本校會議室。

六、研習對象:本校幼兒園暨國小教師

 

  

  

102.09.16認輔會議

一、會議時間:102年9月16日08:30~08:40
二、會議地點:士敏國小會議室
三、會議主席:李博文校長
四、提案討論:
(一)本學期各班認輔推介學生需求評估
決議:
        本學期班級提報認輔個案數共2位,經與會委員討論後,認為2位學生在心理上已達需輔導狀態,因此一致同意分別由林易蒨老師及林玉娟老師認輔。
       
未來各班如有認輔需求,請導師先填寫認輔個案轉介單,俟
期中會議時一併進行評估,再排定認輔順序。

  

102學年度士敏國小推動學校認輔制度實施辦法

一、依據:本校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劃辦理。

二、目的:

(一)鼓勵教師志願輔導適應困難學生,協助其心智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順利成長與發展。

(二)透過分層輔導系統並擬定個別化之輔導策略,以期能協助需要幫助之學生健全成長。

三、實施辦法:

(一)認輔教師人數:2人

(二)認輔教師遴選:

1.專任教師:凡是合格教師,具有輔導熱忱者,並以曾接受過輔導專業訓練者為優先。

2.兼任教師:退休教師或學區內熱心輔導工作人士,具有專業知能者。

3.認輔志工:公開徵求具愛心、輔導熱忱之志工家長加入,並定期培訓輔導知能。

4.認輔教師以認輔一至二位學生為原則。

(二)實施對象:校內生活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之一至六年級學生。

(三)篩選流程

1.每學期初由級任老師提出,並填寫【認輔學生轉介單】。

2.經由學校「輔導個案評估會議」,討論後,決定認輔名冊及替補順位,並實施認輔。

3.學期中再召開第二次「輔導個案評估會議」,決定認輔個案是否繼續認輔或結案,如果有結案學生,依順位先後替補。

四、教導處工作要項:

(一)定期召開學校輔導工作會議,研議討論學校輔導工作執行計劃及執行情形。

(二)遴選具有專業輔導知能之教師、退休教師、學生家長或學區內熱心輔導人士為兼任認輔人員。

(三)規劃並執行個別輔導:蒐集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學生資料,遴選認輔教師及認輔學生,編配認輔教師實施個別輔導。

(四)規劃並執行團體輔導:遴選優秀團輔教師帶領團體輔導。

(五)規劃認輔教師參與研習。

(六)規劃校內個別輔導‧團體輔導實施內容。

(七)受輔學生資料之保管與運用。

(八)必要時得召開個案研討。

五、認輔教師工作事項:

(一)晤談認輔學生:事實進行,每週至少一次。

(二)電話關懷認輔學生:有必要時進行。

(三)實施家庭訪問:有必要時進行,平日亦可用電話與認輔學生家長溝通。

(四)參與各項輔導專業研習與個案研討會:配合教導處規劃進行。(必要時亦可主動召開個案研討會)

(五)接受輔導專業督導:配合教導處安排進行。

(六)紀錄認輔學生輔導資料(含晤談、電話聯絡及家庭訪問內容),並應定期呈上查閱。

(七)配合教導處進行各項訓輔措施。

六、班級導師工作事項:各班級導師為當然協同輔導人

(一)針對班級內學生需受輔導程度之不同擬定名單,透過電話等方式聯繫,以確實掌握學生行蹤及建立親師良好關係。

(二)導師於每次聯絡家長後均應填寫書面紀錄,並定期送交教導處存查。

(三)配合教導處進行各項訓輔措施。

七、受輔學生資料保管:

(一)受輔學生輔導資料,由教導處以紀錄冊或電腦磁片統一建檔保管,並由教導處人員會同認輔教師適時更新。認輔教師得借用認輔學生輔導資料。惟必須遵守保密倫理並妥為保管,更新之資料應適時知會輔導室。

(二)若受輔學生屬應屆國民小學畢業生,且於畢業時尚未結案者,其就讀國小之輔導室應於學生畢業後主動將該生之輔導資料以密件方式寄送所入學之國民中學,並主動與該國中輔導室聯絡。

八、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