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三明治(Sandwich)是在麵包中間放置肉、乾酪、蔬菜等食物,
加上調味料、醬汁任意搭配在一起之小吃,
其中的麵包經常被輕微地塗上沙拉醬、奶油或調味的油烘烤以改善味道和口感。
三明治食用攜帶方便,
所以常被用作工作午餐,
或野餐、遠足、旅行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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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
關於三明治的故事,
得要追溯到1762年的英國。
三明治(Sandwich)原是英國一個地名,
這個地方有一位伯爵名叫約翰蒙泰格(John Montague),
是個惡名昭彰的賭徒,
終日流連在牌桌上。
有一天,
他已經馬拉松式的在倫敦的一家俱樂部裡賭了一天一夜,
飯也沒時間吃。
雖然肚子餓,
可是嗜賭如命的他,
手氣正好,
當然捨不得離開牌桌去吃飯。
由於這家俱樂部也是個牛排館,
於是他差人送來一些烤肉和乳酪,
並且要用兩片麵包夾著,
如此他才能用一隻手拿著吃,
另一隻手還可以握牌,
又不會把牌弄髒。
三明治伯爵四世的這個點子很快就流傳開來,
大家紛紛要求要吃「跟三明治一樣的東西」,
三明治這種食物因此而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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