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蘇澳國民中學辦理101學年度國三學生免試升高中高職作業要點
一、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高中高職免試入學實施方案」
二、宜蘭縣國民中學學生免試升高中高職實施要點
三、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四、宜蘭縣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貳、目的
一、降低學生升學壓力,輔導學生適性發展。
二、維護弱勢族群,尊重學生基本學習權,強調學生受教權。
三、鼓勵就近入學,兼顧社區均衡發展與家長教育選擇權。
四、重視五育均衡發展,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
參、對象
一、本校101學年度應屆畢業學生(惟不具有本縣九年級上學期之學期總成績者不得參加)。
二、本校符合「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規定之學生。
肆、組織與任務
一、 成立「免試升學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本工作小組),本工作小組成員13人,任期為101年8月至102年7月,校長張煇志擔任召集人,教務主任洪柏良擔任總幹事,其他成員含下列代表:
(一)處(室)主管2人
輔導主任 | 林順隆 |
學務主任 | 池文勇 |
(二)教師或教師會代表6人
課發組長 | 李詩敏 |
課務組長 | 林永豐 |
資訊組長 | 許琨典 |
註冊組長 | 呂素珠 |
教師會理事長 | 陳榮祥 |
九年級導師代表 | 余杰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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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長會代表3人
家長會長 | 林瑞木 |
家長副會長 | 陳婉祝 |
家長副會長 | 許海祥 |
二、 工作小組職掌
(一)研訂本校學生免試升高中高職作業要點。
(二)研訂本校學生免試升高中高職學習領域成績表現採計規準。
(三)審核本校學生免試升高中高職錄取名冊。
(四)督導教務處辦理學生免試升學分發作業。
三、強調探索與自我了解,落實學生生涯輔導機制,建立完整學生生涯發展檔案。
四、由本校教務處彙整學生申請之相關資料,依各高中提供之名額及工作小組所審核通過之學習領域成績表現採計規準,辦理薦送作業。
伍、免試升學辦理方式
一、薦送模式:由本縣宜蘭高中、蘭陽女中、羅東高中、慧燈高中及中道高中等五所高中依「宜蘭縣高中高職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決議,提供本校名額,本校得依本縣實施要點及本校作業要點,薦送學生至該五所高中,每校備取3名,若有薦送錄取者於期限內放棄,依備取順序依序遞補。
二、申請模式:本校學生得自由選擇本縣各高職提出申請,由各高職依其學校科(班)特性及相關規定決定是否錄取。
三、前二項模式在報名參加學生人數未超過各校(科)核定名額時,全部錄取;當報名參加學生人數超過時,則依據各該模式各校所訂之超額比序條件決定錄取名單。
陸、學習領域成績表現採計規準
符合下列推薦條件之學生得向學校提出薦送申請。其模式如下:
一、薦送方式:
(一)運用本縣EIP校務行政成績系統計算校內九年級學生學習領域成績表現,並將成績計算結果(含九年級排名百分比)通知學生。當申請薦送學生人數超過各校可薦送名額時,則依據學生學習領域成績表現計算結果之校內排序百分比依序薦送(若排序百分比相同的學生則按國英數3科分數的高低來比較排序順序),總成績校內排名百分比相同且可薦送名額不足之不得已情形時,方得以抽籤方式辦理。
(二)本校得推薦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學生參加縣府教育處薦送高中外加名額之統一分發作業。推薦名單之產生,比照一般生辦理。
二、學習領域表現總成績計算方式:
(一)採計學習領域別:七大領域(共八學科),包括語文領域(國文、英語)、數學領域、社會領域、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綜合活動領域。
(二)擇優採計3學期總成績:七、八年級各擇優一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共採計3學期之七大學習領域(八學科)總成績(含平時與定考成績)。
(三)學習領域領域表現總成績=在校3學期各學習領域【七大領域】(八科)學期總平均成績(含平時與定考成績)加總÷3(學期),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小數點後第三位採四捨五入進位法。
(四)3學期之學期總成績平均後(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由成績系統自動計算學生校內排名百分比。
三、學習領域之評量成績,依下列各款辦理:
(一)定期學習評量成績之計算,為定考成績及平時評量成績各占百分之五十。
(二)學期成績,為各次定期學習評量成績總和之平均。
(三)七大學習領域(八科)之學期總平均成績,為各學習領域之學期成績乘以各該領域每週學習節數,所得成績總和再除以每週學習領域總節數。
四、本校應屆畢業生人數及學習領域表現總成績計算,以102年2月20日24:00為結算時間。
五、申請原則:
(一)每位學生限申請薦送一校。
(二)高中「薦送入學」與免試升學之高職「申請入學」不得重複申請。
柒、作業期程及工作配當表
實施日期 | 作業項目 | 主辦處室 | 協辦處室 | 備註 |
101年8月15日 | 成立「免試升學工作小組」 | 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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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1月9日 | 研訂本校作業要點(含學習領域成績表現採計規準) | 教務處 | 輔導室 | 102.1.15前 |
102年1月14日 | 本校作業要點報縣府備查 | 教務處 |
| 102.1.15前 |
102年2月21日 | 辦理本校說明會(國三學生、導師、家長) | 教務處 |
| 102.2.22前 |
102年2月22 日 | 結算學習領域表現總成績,並通知學生、家長。 | 教務處 |
| 102.2月底前 |
102年3月1日 | 以書面或公開說明會告知學生與家長本校薦送作業時間及方式 | 教務處 |
| 102.3.8前 |
102年3月5日 | 輔導應屆畢業生填寫申請書 | 教務處 | 輔導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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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3月8日 | 學生繳交申請書 | 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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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3月11日 | 辦理薦送高中公開作業,並公告錄取名單 | 教務處 |
| 102.03.20前 |
102年3月18日 | 獲校內高中正取者放棄截止日 | 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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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3月19日 | 提報身心障礙2名、原住民2名外加薦送名單 | 各國中、教育處 |
| 102.03.21前 |
102年4月1日 | 國中學校提報薦送錄取高中學生名冊 | 教務處 |
| 102.04.2前 |
102年4月16日 |
| 各高中職 |
| 102.4.16(星期二) |
102年4月18日 | 錄取公告 | 各高中職 |
| 102.04.18日(星期四)下午2時 |
102年4月19日 | 各招生學校辦理報到 | 各高中職 |
| 102.04.19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 |
捌、薦送方式分發作業流程
成績處理系統 |
學生繳交申請書 |
依本校學習領域表現成績計算校內排名百分比,依序進行公開揭榜作業並決定薦送名單。 |
公告校內 薦送名單 |
申請人數超過可薦送人數 |
是 |
否 |
輔導應屆畢業生填寫申請書 |
適時注入輔導能量 |
名單送羅東高商 公告薦送高中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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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全部錄取 |
玖、本作業要點送縣府備查後,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