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才藝發表會開跑了

成功國小98學年度第二屆「成功偶像,Super Star

學生才藝展演競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發掘孩子特殊才能和興趣,陶冶群性涵養品格、培養團隊合作精神,

          增進休閒情趣及欣賞能力的人文素養,以達寓教於樂目標。

    (二)健全身心發展,增進健康的愉悅學習生活。

二、參加對象:一〜六年級學生。

三、比賽日期:

(一)低年級:98128日(星期二)下午1330~1500

(二)中年級:981210日(星期四)下午1330~1500

(三)高年級:981217日(星期四)下午13 30~1500

四、比賽地點:自強館。

五、報名日期:981127日(周五)截止。(填寫報名表送交學務處活動組)

六、實施方式︰

(一)以個人表演或團體原則  報名參加比賽。

(二)參賽項目,以歌唱、樂器演奏民俗技藝、舞蹈創作、話劇(說唱藝術、

      默劇)、創意雜技(魔術、特技)為原則。

(三)表演時間以五分鐘為限。

(四)表演所須之服裝、道具、演唱歌曲伴唱帶,請自行準備。(比賽用音樂帶

      請於比賽前一星期天另備送乙份,送交活動組)

七、報名日期︰

 (一)1123日至1127日止,請填妥報名表送至學務處活動組(報名表

       如附件)。

 (二)每班至少報名一隊參加,最多三隊。

八、評比︰

 (一)採學年評比。各年段各取特優一名,優等二名,佳作三名。視成績水準

       得以增列特優、優等及佳作名額若干。(各學年特優、優等團隊,擇優數

       隊於98年羅東鎮兒童節表揚活動或其他適當場合中演出,無則免。)

 (二)評審︰聘請本校具專長教師或外聘專業教師擔任。

九、評審標準:

    (一)儀態臺風15%,(三)整體造型15%

    (二)創意內容30%,(四)活動設計40%

十、獎勵:

    一、榮獲特優之團隊或個人頒發獎狀「成功偶像,Super Star NO1

及圖書禮券200元。

    二、榮獲優等之團隊或個人頒發獎狀及圖書禮券100元。

    三、榮獲佳作之團隊或個人頒發獎狀。

十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付。

十二、本計畫經學務會議討論通過後,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作者: 林政仁

宜蘭縣成功國小有關環境教育資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