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國家評量人才養成工作坊」培訓計畫英語文課程培訓對象條件限制暨初階課程

本案培訓對象及其條件限制(二)調整修正為:「報名英語文培訓課程者,需具備二年內英語能力檢定達到CEF架構
之B2(高階級)者,另因本研習乃紙筆測驗課程,故證書中需涵蓋寫作能力檢測證明者,始得報名。各級英語檢定等
級對照表詳如附件。」

原訂100年1月27日(星期四)至1月28日(星期五)辦理之英語文初階課程(一),延至8月19日(星期五)至8月20日(星期六)辦理,教育部將另案於開課前行文通知研習及報名事宜。

請欲參加英語文課程之教師於開課前完成符合前述英語能力檢定之條件。

100年度「國家評量人才養成工作坊-紙筆測驗課程1-8月研習時程表.doc

教育部「國家評量人才養成工作坊」培訓計畫.doc

國家評量人才養成工作坊-紙筆測驗社會初階課程(一)各縣市政府薦派名單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