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及重大議題前曾以教育部97年5月23日臺國(二)字第0970082874B號函發布在案,惟為求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之課程名稱與能力指標內容一致,並慮及國內國民習以「國語 」稱呼國內共通語,僅於對外(外籍人士、國外機構等)說明時,才採用「華語」之原則,爰再修正其部分內文文字並微修能力指標項次
二、重大議題部分,則係為配合教育部98年7月15日臺國(二)字第0980112647C號令發布之閩南語課程綱要,增列各重大議題融入閩南語課程綱要對應表並調整部分指標細部內容
修正後課綱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國教司網頁/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項下查閱http://www.edu.tw/eje/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1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