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促使終身學習傳播管道普及化,鼓勵電視、廣播、網際網路、平面等相關媒體積極參與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之製作、刊播,特提供相關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申請補助。
又為發展「學習型社會、學習型臺灣」,並加強終身學習的推展,本(100)年度將針對全國發展「學習型城鄉」進行規劃,使社區能成為一個提供所有民眾參與學習管道與貢獻所長的終身學習環境,期透過深化社區學習,提升民眾學習參與率、落實學習體系之建置。爰該部本次媒體製作刊播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補助以「學習型城鄉」為主要推動方向。
依法設立之電視、廣播、網際網路、平面等相關媒體,合於終身學習法第15條第2項所定下列要件之一者,得申請補助:
(一)積極參與終身學習節目或內容(以下簡稱作品)之製作、播放或刊登。
(二)連續或定期提供一定時數、排定固定時段或版面,免費或低價提供、刊播各作品。
(三)前項申請補助之作品,以已企劃製作或完成,尚未公開刊播或發行者為限。
申請單位請於3月31日前檢具申請表、經費預算表、企劃書及其他證明資料向教育部申請補助。有關補助申請表格,請逕上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單位介紹→社會教育司→行政規則下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