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頭城國民小學緊急事件危機處理實施計畫
壹、依據:宜蘭縣102年度『友善校園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建立危機意識,開始需審慎處理妥善控制,最終達到危機化解。
二、動用最少資源、花費最短時間、波及範圍減到最小、損害程度降到最低。
三、強化校園危機處理小組運作功能,確保學生安全。
參、緊急事件危機處理小組名冊:
編制 | 職務 | 姓名 | 工作項目 | 電話 |
召集人 | 校 長 | 黃志聖 | 負責緊急指揮 | 0916851547 |
副召集人 | 教務主任 | 陳光照 | 襄助召集人,督導聯絡組工作暨排調課事宜 | 0928075798 |
總幹事 | 學務主任 | 莊良助 | 向上級通報、督導安全組、醫務組工作 | 0911820403 |
委 員 | 總務主任 | 李秉光 | 尋求家長會、校外網絡、社區資源支援,提供專業知能協助。 | 0919216076 |
委 員 | 輔導主任 | 莊淑媛 | 督導輔導組工作 | 0911243523 |
委 員 | 分校主任 | 謝清瑞 | 督導分校緊急處理流程 | 0930227052 |
委 員 | 幼稚園園長 | 石玫芬 | 督導幼稚園緊急處理流程 | 0922241852 |
委 員 | 人事主任 | 羅秀東 | 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 | 0921956789 |
委 員 | 主計主任 | 俞水塗 | 督導協調組工作 | 0912667405 |
委 員 | 各年級導師 |
| 負責各學年平日危機處理教育,及提供協助各年級學生暨家長聯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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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 問 | 家長會長 | 江宏欽 | 協助支援各項工作,有關家長事務之處理,必要時得請家長會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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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事件發生初期由各相關處室主任做第一次發言;如有必要再由校長做第二次統一發言。
組 別 | 負責人 | 組 員 | 職 責 說 明 |
安全通報組 | 學務主任莊良助 | 體育組長 黃信章 生教組長 王甯頡 值夜人員 沈坤茂 | 1主導師生衝突、管教體罰、學生抗爭(申訴)等。 2學校教職員生車禍、溺水、中毒、自傷(殺)、運動、實驗(習)傷害等。 3師生衝突、管教體罰、學生抗爭(申訴)等。 4負責現場秩序維持與安全警戒。 5有關校安事件上級通報事宜 |
醫務組 | 衛生組長 高天俊 | 護 理 師 游智菁 活動組長 趙珮綾 | 1爭取時間先行救護或就醫,負責傷之救護工作。 |
聯絡組 | 教務主任陳光照 | 資訊組長 林昭名 註冊組長 林大翔 教學組長 許健憲 課發組長 黃舜欽
| 1聯絡所有相關人員及求助者家長。 |
輔導 資料 組 | 輔導主任莊淑媛 | 輔導組長 許淑燕 特教組長 林士玉 資料組長 游森南
| 1主導有關兒童及青少年保護事項之規定(含性侵害、中途輟學等事件)。 2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事後進行心理輔導。 3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及彙整【新聞稿、發言人】。 |
協調組 | 主計主任 張淑玲 | 工友 吳春生 | 負責申訴、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
教育組 | 各級導師 | 各級導師 | 負責各學年平日危機處理教育,及提供年級暨家長協助聯絡事宜 |
法律組 | 人事主任 羅秀東 | 工友 吳俊鴻 | 1主導人事、行政等問題以及其他。 2尋求相關法律知識支援,提供法律諮詢 |
支援組 | 總務主任 吳秉光 | 事務組長 吳子羆 出納組長 呂金翰 工友 吳 添 | 1、主導重大火災、重大風災、重大水災、重大地震、重大爆炸、其他重大傷害處理。 2、校園火警、人為破壞及校園侵擾、遭竊。 3、人力調度 |
顧問 | 家長會長 江宏欽 | 社會資源 | 協調支援各項工作 |
* 對新聞媒體的處理原則:
1、不私下答覆記者所提出的問題。
2、統一對外發言。
3、會議溝通的訊息組合好,以保證訊息不會遭誤解,事先準備新聞稿。
4、發言人言語態度誠懇,表現冷靜。
5、發言人要充分了解整個事實真相。
肆、緊急事件危機處理原則:
一、行動迅速、救人第一、財物盡量減少損失。
二、緊急事件時,儘速通報學務處,並展開分工合作,迅速作最有效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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