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2-2-1教職員工重大事件危機處理辦法
宜蘭國小106學年度教職員工重大事件危機處理辦法
壹、 依據: 106/08/22 校務會議通過
一、宜蘭縣106學年度推動轄區健康促進學校工作實施計畫辦理辦理。
◎學校為適當處理教職員工緊急傷病,應依第二項準則之規定,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增進其急救知能。
◎前項緊急傷病項目、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定之。
貳、 目的:
一、為保障生命安全,避免事故傷害的發生,特定本辦法。
二、增進健康,若遇有事故傷害或突發疾病時,能獲得適當的救治。
參、 處理辦法:
一、事故傷害或急症時,上課時間由教務處、非上課時間由在場之教職員,立即將患者送到健康中心,並適情況而隨時予以急救,及聯絡救護網。
二、事故傷害或急症發生時,由學務處及人事室負責與家屬立即聯繫,必要時由學務處及人事室給與協助。
三、傷患外送時,護送人員的優先順序:
(一)、一般狀況依規則處理(以患者救治為優先考量→避免二度創傷)
(二)、特殊狀況依標準化流程適情況調整之,確保安全。
肆、 傷病處理常規流程:
一、與當地緊急醫療救護體系之連結合作事項。
二、教職員工之分工及職責事項。
三、緊急通報流程、救護經費、護送交通工具、護送人員順序及職務
代理等行政協調事項。
四、事件發生時,檢傷分類與施救步驟、護送就醫地點、呼叫一一九報警專線支援之注意事項及家屬未到前之處理措施等
五、身心復健之協助事項。
伍、 健康中心設置下列救護設備:
一、一般急救箱。二、攜帶式人工甦醒器。
三、活動式抽吸器(附口鼻咽管) 。四、攜帶式氧氣組(附流量表) 。
五、固定器具(含頸圈、頭部固定器、骨折固定器、繃帶、三角巾等) 。
六、運送器具(含長背板等) 。七、專用電話。
八、其他救護設備。
陸、 將緊急傷病處理情形加以登錄、統計分析,並定期檢討。
登錄內容應包含傷病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緊急救護處理過程等 。
柒、 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敬陳:
護理師:李護理師 學務主任: 王主任 校長:施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