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4校務會議記錄-1050830

 

宜蘭縣宜蘭市宜蘭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1050826日 (星期五)上午1030

開會地點:四樓視聽教室

   席:施校長智文                                  記錄:潘顥元

出 列 席:如簽到名冊          

壹 、 主席報告:

 

   上學年健康促進計畫推展在各位老師的協助下,學校小朋友在各項表現,都平穩、傑出,老師們辛勤指導,都居功厥偉,真的感謝老師您平日辛苦的付出。105學年度健康促進計畫即將展開,也期許、拜託各位同仁可以秉持以往一貫的態度,對孩子更多的關照與指導,在此預祝各位開學順利,闔家平安,幸福美滿。

     家長會長致詞:會長另有要務不克參加。

貳、業務報告

教務處報告:

105教務處重要工作

1.      健康促進計畫推展各項內容融入課程進度與評量9/7()

2.      班級網頁9/7()

3.      親師座談會9/7()

4.      補救教學及課後照顧

5.      學力測驗9/20()

6.      全國語文競賽11

7.      作業調閱12/12~12/16

8.      中高年級英語單字王競賽12月下旬

多元評量實務研討9/21()13:30~15:30

105年度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與教學正常化輔導訪視計畫10/14上午

105教務處重要計畫

1.  精進教學品質校本研習計畫

2.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

3.  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

4.  書法教育計畫

5.  合作學習理念與實踐計畫

6.  充實英語教學設備計畫

7.  外籍英語協同教學助理ETA英語協同教學計畫

 

105教處榮譽榜

1.  縣語文競賽作文第三名 陳子騫 葉定基老師

2.  縣語文競賽泰雅語朗讀第一名 平靖恩 李桂春老師

3.  縣語文競賽客語朗讀第五名 邱奾楹 戴素華老師

婆婆媽媽的社群入圍韓國及烏克蘭國際兒童電視節最佳兒童製作紀錄片許以諾陳子騫 呂香蓁 許燿麟 簡伯翰 吳昱葶 指導:林芳如老師 洪雅玲老師

 

學務處報告:

105年健康促進計畫推展暑期活動

暑期學生社團如桌球、游泳、羽球、美術、魔術營

自本學年開始提早作業時間以利學生規劃假期並提高報名率

請導師鼓勵學生多參與學校各類社團

暑期夏令營辦理情況:因颱風中斷,退費將於開學後辦理

弦樂團:暑訓、參加兩岸交流活動

桌球班:基層訓練站對抗賽、蝴蝶盃桌球錦標賽

學期健康促進計畫推展重要活動

防災教育

0914防災預演

0921防災演練

預計辦理~~防災藝文競賽(書籤、海報或四格漫畫)

人為災害防災演練

遊覽車安全逃生演練

年度防災教育考評

※健康促進計畫推展藝術教育

迷你版畫巡迴展

105年宜蘭縣學生美術比賽校內初選

105年學生音樂比賽

環境教育

配合校外教學

教職員工8小時研習尚餘4小時未辦理,預計本學期實施完畢

年度環境教育考評

友善校園

開學進行友善校園週系列活動

配合週級會時間辦理

補辦理五年級性平宣導

※健康促進計畫推展體育活動

班際體育競賽

體適能檢測

桌球班參與各類大型賽事:國語日報盃、JOOLA盃、美珍香盃

※健康促進計畫推展輔導業務

兼輔老師:曾國欽老師、江仲凱老師,請老師多加利用輔導資源

護理師健康促進計畫推展業務

身高體重檢查 預防注射  教室照明檢測  CPR教學  小護士培訓  六年級畢業旅行

期初重要行事

友善校園週8/29-9/2   防災教育宣導活動9/21   新生始業式8/29   社團報名8/29~9/2

健康促進計畫推展業務推播

學務處line已上線,請協助推廣

總務處報告

二、招標採購業務:

    1. 宜蘭中山國民小學105學年度午餐委外辦理採購案。

    2. 宜蘭國民小學校園電子圍籬暨監視系統設備採購。

    3. 宜蘭國民小學105學年度校外教學暨畢業旅行採購。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建請通過「宜蘭國小105學年度校務計畫」

提案編號

 1

提案類別

1

提案人

施麗霞

連署人

施麗霞陸昱任王天利林嵩峰洪雅玲林芳如潘顥元吳淑禎陳美秀

案由

建請通過「宜蘭國小105學年度校務計畫」

說明

一、     由教務處彙集各處組資料,擬定「宜蘭國小105學年度校務計畫」,送交校務會議建請通過實施。

二、     依據:

1.     國民教育法第10

2.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2

3.     宜蘭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

辦法

如「宜蘭國小105學年度校務計畫」,照案通過實施。

提案類別:1.校務發展計畫  2.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3.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4.校長交議事宜

     :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捌、散 會:主席宣布散會  下午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