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標準一、學校衛生政策

[補充說明]

1、佐證資料準備範圍為104學年度(10481日至105731日)。

2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指的是國中、國小階段之「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之健康教育教師,以及高中職階段之「健康與護理科目」教師。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佐證資料

滿分

自評

1-1-1學校制定一套健康促進政策。

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成員涵蓋不同處室的成員(包括校長、處室主任、組長、校護、學生與家長代表等),並依照需求評估,制定一套實施方案且納入整個學校的校務發展計畫或藍圖中,且經由校務會議表決通過。

請勾選(可複選)

ˇ有依校內需求評估制定學校健促計畫實施方案或校務發展計畫

ˇ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成員涵蓋學校不同處室成員、及學生與家長代表

ˇ健康促進學校計畫經校務會議表決通過

給分說明

0=均無

1=達成一項

3=達成兩項

6=全部達成

[補充說明]

  • 每學年至少要有一次校務會議。

  • 此計畫組織章程要有不同處室成員,學生及家長代表。

  • 會議要有提案和決議。

1-1-1-1-1健康促進相關計畫

1-1-1-1-2校務發展計畫及藍圖

1-1-1-1-3會議簽名記錄

1-1-1-1-4校務會議記錄

1-1-1-1-5校務會議記錄

1-1-1-2-1健康促進涵蓋涵蓋成員

1-1-1-2-2會議成員1040828

1-1-1-2-3會議成員1050217

1-1-1-3-1計畫校務會議通過

1-1-1-3-2會議提案和決議記錄

1-1-1-3-3決議相片1050217

6

5

1-1-2學校衛生委員會(或類似委員會)設置及運作情形,能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依

健康促進學校工作內容,負責統籌規劃、推動及檢討學校的健康政策。

學校衛生委員會(或健康促進學校委員會)或校務會議/行政會議中有討論健康促進議題之紀錄。

請勾選

0=

3=(部分資料不完整)

6=(資料完整)

*相關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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