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三、學校社會環境3-1-1-5友善校園實施計畫

3-1-1-5宜蘭國小103學年度友善校園教育時間實施計畫

宜蘭國民小學103學年度『友善校園教育時間』實施計畫

一、目    :為使交通安全、防災教育、紫錐花運動、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能具體落實在班級中,而不至流於形式,特擬定本計畫以為實施依據。

二、實施方式:將每週四晨間820~840之導師時間訂為「友善校園教育宣導時間」。由生教組擬定每學期預定宣導議題及進度期程表,並備妥宣導教材資料,方便導師進行宣導。

三、實施時間:10391日起,每週四晨間820~840常態實施至學期終了104618日止。

四、教材來源:由學務處針對「交通安全」、「防災教育」、「紫錐花運動」、「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等議題廣為蒐羅相關時事新聞,編製成宣教資料發至各班,由導師進行教學。

五、獎勵措施:部分宣導資料附「回饋單」或「學習單」供小朋友自由填寫課後心得與意見分享,並得依實際狀況擇優予以獎勵。

六、計畫特性:本教學活動之教材,特別針對各項議題蒐集平面媒體及網路資訊,加以編製成宣教教材。希望能與學生生活經驗有密切連結,不致流於教條宣教。而於每週四固定時間實施,更希望在無形中使「交通安全」、「防災教育」、「紫錐花運動」、「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等議題之正確觀念,自然而然融入師生校園生活中,形成良好氛圍,共同營造真實之「友善校園」。

七、 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生教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