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3宜蘭國小及幼兒園因應流感疫情通報流程
宜蘭國小103學年度小學部及幼兒園疑似傳染病群聚事件通報流程
一、提供疫調之資料:
1、 確認疫調資料如導師、家長、學生就診醫療
2、 經確定確診人數符合停課規定後請室啟動應變小組運作
3、 立即應變小組開會(包括邀請家長會及衛生單位等協商停課等事宜)
4、 啟動各處室(包括幼兒園)需協助事項:
l 學務處:請假或停課時家長接送、復課及校安通報事宜
l 教務處:公文傳報上級單位停課期間在家課業輔導及補課時間安排。
l 輔導處:包括病童及接觸者身心理輔導事宜
l 總務處:校內外環境衛生消毒及教導家長居家環境清潔
l 人事室:教職員工罹病協助請假及消假事宜
l 主計室:協助經費事宜
(一)通報當天:填寫並傳報
1.「學校疑似傳染病群聚速報單」(表一)
2.「學校疑似群聚疫調單」(表二)
●教育處體健科(FAX: 03-9253552 )
●衛生局疾管科(FAX:03-9354651)
●宜蘭市衛生所(FAX:03-9359754)
3.發生疑似群聚之教室座位圖(含班級學生姓名及學號)
(二)通報第二天起:填寫並傳報
1.若有新案,新增於「學校疑似群聚疫調單」(表二),回傳
●宜蘭市衛生所(FAX:03-9359754)
2.「學校群聚健康監測表」 (表三):第2天起,將每日健康監測表回傳
●宜蘭市衛生所,健康監測期間由最後出現個案當日加7日(2倍潛伏期)。
二、採取防疫措施:
l 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病童不上課亦不去安親班,工作人員自我健康監測,發現症狀需告知。
l 若班級出現似症狀時輔導全部戴口罩預防
l 家庭聯絡簿夾帶預防傳染病衛教單張。
l 徹底消毒:門把、課桌椅、水龍頭、馬桶之把手,以稀釋漂白水擦拭。
l 以全校性衛教為目標,無法配合時,則該班級衛教。
l 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勤洗手,注意咳嗽禮節及口鼻分泌物處理,不去人潮擁擠及不通風處。
三、其他未說明事宜,因事件狀況不一而調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