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3為教職員工提供運動傷害防護保健諮詢服務計劃

6-4-1-3為教職員工提供運動傷害防護保健諮詢服務計劃

一、計畫依據

1. 依宜蘭縣府102年10月1日府教體字第1020158212A號函辦理。

2. 依宜蘭縣102學年度推動轄區健康促進學校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教職員工提供運動傷害防護保健諮詢服務執行方式

1.由各班導師遴選運動傷害防護學生(小護理師),學習傷害防護與管理工作。

(1)每班兩名運動傷害防護學生。

(2)培養學生取得並持有有效期限之CPR及基本創傷救護及防護證書。

2.組成運動傷害防護輔導學長小組(六年級學長),規劃各項運動傷害防護計畫內容工作執行流程,且於每週四定期召開工作討論會議。

三、為教職員工提供運動傷害防護保健諮詢服務執行內容

1.建立運動防護與管理工作流程。

2.體育班及普通班學生疾病史調查、健康管理與傷害防護記錄之填寫與管理。

3.運動傷害防護健康中心運作流程。

4.規劃宜蘭國小緊急應變計畫。

5.各項運動防護工作之執行,包含:

(1)運動傷害預防:

1.透過醫院蒞校健康檢查之檢測評估學生的身體狀態,注意危險因子。

2.檢視活動中心及桌球班環境,隨時提供安全與訓練內容調整之建議。

3.請總務處定期檢查運動器具及前後操場場地安全、田徑隊護具維護。

4.運動前給予合適的貼紮與適合的包紮。

5.於體能課時調整與訓練(柔軟度、肌力、神經肌肉控制…)。

(2)學校護理師及教練對急性傷害初步評估與處理:

1.評估傷害病程、事故受傷程度及情況、創傷嚴重度。

2.熟練適當的急救技術,提供送醫前之緊急救護SOP處置。

3.確認傷害嚴重程度,適時啟動運動醫療系統。

(3)事故傷害後防護與復健:

1.建議或協助前往醫療院所進行詳細診療,依醫囑執行傷後復建計畫。

2.評估傷後體能調整與訓練。

3.定期請社區醫療院舉辦運動防護及禁藥講座,認識運動員用藥與禁藥管制相關規範。

四、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敬陳:

護理師: 學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