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二一2-5校園安全然災害管理檢核表

天然災害管理檢核表–總務處

校名:宜蘭縣宜蘭市宜蘭國民小學 查核日期ˍˍ年ˍˍ月ˍˍ日【遇天然災害】

項目

項次

安全檢視應注意要點

檢核

人員

檢 核 結 果

備註

符合

待改進事項

硬體設備

1

各項安全設備應符合規定。

2

安全逃生標誌標示清楚。

3

滅火器無過期、失壓、失效。

4

有適當地點可設置緊急避難場所。

防 ( 救 ) 災 作 為

1

成立防災救援組織,且可隨時動員。

2

有緊急應變計畫。

3

防救任務適當編配。

4

有實施防災教育或宣導。(如:專題演講討論、教材編訂、藝文活動等)

5

定期舉行防災演習(如地震、火災發生情境)。

6

儲櫃、書架、實驗室等處有適當之防震固定措施。

7

震災後建物是否有傾斜、裂縫出現。

8

颱風前低漥地設備物品是否移到適當地點。

9

颱風前門窗是否關緊。

10

颱風前招牌、懸吊物等是否加以固定。

11

颱風前檢視校園樹木、盆栽是否有斷(掉)落危險。

12

颱風後斷(掉)落電線是否請電力公司處理。

13

颱風後低漥地或地下室積水立即排除。

14

颱風後地下蓄水池是否受到污染。

特殊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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