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二一3警衛或校工巡視校園安全紀錄

校園門禁管理檢核表–務處、總務處

校名:宜蘭縣宜蘭市宜蘭國民小學 查核日期ˍˍ年ˍˍ月ˍˍ日【學期初】

項目

項次

安全檢視應注意要點

檢核

人員

檢 核 結 果

備註

符合

待改進事項

安全設備

1

門窗、樓梯重要處所之安全護網定期檢修。

2

設置校園周邊圍籬,並定期檢修。

3

建立校外通訊網及緊急聯絡電話資料。

4

建立校內緊急聯絡及救護人員名冊。

5

設置傳達室及會客室。

6

設置巡邏箱。

7

設置停車場並採人車分道,同受傳達室監控。

8

設置防盜警鈴及公共電話等設施。

9

設置校園開放區與非開放區之隔離措施並定期檢修。

10

設有校園安全求救系統及校園保全系統,並定期檢修及維護。

安全工作之執行

1

學校全體師生共識之建立與宣導。

2

訂有校舍責任區分配圖表。

3

門禁管理工作,能切實有效執行。

4

家長及訪客登記驗證切實。

5

學生離校、外出登記查證切實。

6

校園巡邏查堂工作執行落實。

7

校園偶發事件處理妥適。

8

校園開放管制工作妥適。

9

建立師生緊急聯絡資料。

10

與鄰近警察機關有聯繫機制。

11

師生車輛保管安全妥善。

12

建立罹患宿疾及行為特殊學生名冊。

13

訂定校園開放辦法,並切實執行。

14

成立學校防護團組織,並定期召開會議。

15

按時上下學與留校生之照顧。

特殊記事:

附註:每學期初檢核一次。

承辦人: 組長: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