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06轉發四年級健檢資料信函Post author:aaa7077aPost published:2012 年 12 月 6 日Post category:103學年度標準六、健康服務 / 相關公告101/12/06轉發四年級健檢資料信函,為保護老師避免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若有家長家戶資料回函導師勿代收,請學生自己轉交護理師,有任何問題請他們直接洽詢健康中心,9322210-616或531。相關內容標準二二1-1宜蘭國小學校便器及洗手設備符合部頒標準2013 年 5 月 10 日標準一2-1-6宜蘭國小正確用藥宣導2012 年 5 月 23 日5-3-1-5辦理健康促進大安草藥養生飲食教師研習過程紀錄201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