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宜蘭國小對於校園及社區食品營養定期進行自主管理檢核
承辦單位:學務處健康中心
擬辦:護理師李惠君遵循公文指示於100/06/12前將努力完成校園周邊商家「市售塑化劑污染五大類食品」之販賣情形,預計於分兩時段訪視,請核以公假,請 鈞長核示。
一、第一時段為100/06/10 17:00至21:00
二、第二時段為100/06/11 08:00至12:00
三、預計訪視學區商店有
1. 建業里1至3鄰
2. 進士里10.11.16鄰
3. 文化里1.3.5.7.9鄰
4. 復興里
5. 和睦里7至16鄰
四、於訪視結束後六個月內補假。
承辦單位 會辦單位 決 行
學務主任: 人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