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國中部) 101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活動
-辦理國中技藝教育課程工作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生涯發展教育議題。
二、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
三、教育部101年7月16日臺國(四)字第1010098549D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補助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規定辦理。
四、宜蘭縣政府101年7月9日府教學字第1010105223號函。
五、本校生涯發展教育年度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培養學生生涯發展之基本能力。
二、透過職群實作,加深對未來生涯之試探。
三、培養自我發展、創造思考及適應變遷的能力。
四、建立正確的生涯價值觀,奠定生涯準備的基礎。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輔導處
二、承辦單位: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導師
肆、辦理時程:全學年(如附件一)
伍、辦理內容
一、成立技藝教育學生遴薦及輔導委員會(簡稱遴輔會),以利技藝學程生之篩選及輔導,
委員會成員包含校長、家長代表、承辦主任、各班導師、高中部學程教師代表。
遴輔會組織及執掌 | |||
職稱 | 姓名 | 執掌 | 備註 |
召集人 | 游春生 | 督導辦理技藝教育課程 | 校長 |
執行秘書 | 尤瑞君 | 策劃技藝教育課程之實施 | 輔導主任 |
委員 | 廖文祥 | 1.計畫執行進度控管 2.行政業務協調及配合 3.課程及活動策劃及執行 | 行政代表-教務主任 |
委員 | 鄭智豪 | 行政代表-技藝組長 | |
委員 | 余駿龍 | 1.協助導師及任課教師瞭解技藝 教育相關事宜 2.提供學生遴輔相關資料 | 輔導教師 |
委員 | 曾玉貞 | 教師代表-導師 | |
委員 | 林金龍 | 教師代表-導師 | |
委員 | 周美娟 | 教師代表-導師 | |
委員 | 胡勝己 | 協助辦理遴輔相關事宜 | 家長代表-家長會長 |
委員 | 林佳敏 | 協助辦理遴輔相關事宜 | 本校高中部餐飲學程教師代表 |
委員 | 徐瑞燕 | 協助辦理遴輔相關事宜 | 本校高中部資訊學程教師代表 |
二、進行遴選輔導工作
(一)宣導:輔導處辦理技藝教育導師說明會、學生職群探索活動及家長說明會,增進親、師、生對技藝教育的認識。
(二)推薦:由導師、輔導教師進行推薦,鼓勵對於技藝性向明顯或興趣濃厚之學生申請參加,由輔導處彙整推薦名單。
(三)遴輔:召開遴輔會訂定遴選原則,遴選適合選讀技藝教育課程之學生,並作進路輔導建議,內容包含學生之相關領域成績、特殊表現、導師及輔導教師或其他領域教師之意見及遴輔會綜合建議等。
(四)進路建議:向學生及家長提供說明及舉辦進路輔導會議。
三、遴輔原則如下:
(一)學習表現
1.學校相關領域成績、生活常規表現及特殊表現(檢附七上、七下、八上的缺曠課情形、獎懲記錄,及各項競賽獲獎紀錄證明影本)。
2.學生生涯檔案(學生整體表現成果)。
(二)認知能力
1.各項測驗結果分析(如:性向測驗、興趣測驗等)。
2.職群試探評量紀錄(例如:職群試探活動、生涯闖關活動學習單等)。
(三)學習態度
(四)導師、專任教師、輔導教師之意見或輔導紀錄。
陸、辦理方式:本校採抽離模式,直接與本校高中部合作開設不同職群課程。(依本校抽離式技藝教育課程實施計畫辦理)
柒、經費來源及概算:
一、經費來源:教育部全額補助。
二、經費概算:依「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編列。
捌、本計畫經課發會、遴輔會、行政會報討論,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辦理國中技藝教育課程工作時程
流程 | 工作項目 | 執行時間 |
一、 學生選修意願調查 |
2.導師根據學生興趣、性向及意願推薦 合適學生。 3.統計人數。 | 101年6月中旬 |
二、 擬定並陳報計劃 |
| 7月中旬 |
三、 召開遴輔會,確定學生選修名單 | 根據報名表,經本校遴輔會依遴選標準選出適合學生排序,填妥家長同意書確定最後選修名單並公告。 | 8月下旬 |
四、 實施教學 | 學生每週於彈性課程時間抽離至規定教是上課。 | 101學年度(第一期): 101年9月~102年1月 101學年度(第二期): 102年2月~102年6月 |
五、 進路輔導 | 薦輔入學高職實用技能班 | 102年6月上旬 |
六、 檢討 |
| 102年6~7月 |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國中部) 101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活動
-抽離式技藝教育課程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生涯發展教育議題。
二、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
三、教育部101年7月16日臺國(四)字第1010098549D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規定辦理。
四、宜蘭縣政府101年7月9日府教學字第1010105223號函。
五、本校生涯發展教育年度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針對技藝學習較有興趣的學生,開設技藝教育選修課程,協助其對生涯的認識,以利於未來之生涯發展。
二、輔導學生學習各職群類科之基礎知能,涵養其職業道德,並為繼續升讀職業學校奠定基礎。
参、辦理單位
一、教務處:負責課務安排、學習輔導及成績核算。
二、學務處:學生生活之管理及輔導。
三、輔導處:學生之生涯輔導,成立遴選小組,召開協調會議,舉辦說明會,並辦理技藝教育成果展等。
肆、實施對象:本校九年級選讀技藝教育課程之學生。
伍、辦理方式
一、上課時間為每週四、下午第五至第七節課。每學期上課17週,除畢業旅行外,若遇到段考或學校重大活動,均照常上課。
二、招收人數:從本校三年級有意願的學生中推薦遴選15-25人。
三、上學期開設:食品職群。下學期開設:商業與管理職群。
四、本校採取與本校高中部合作方式,採自辦式:
(一)開課行前說明會:上課前一週舉行行前說明會,地點在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會議內容係說明上課時間、上課教室及注意事項等。
(二)上課時間隨班輔導教師適時到上課教室處理學生學習及行為輔導事宜。
(三)當天缺席學生名單將通知各班導師及學務處。
(四)課程表
學期 | 上課職群/地點 | 上課主題 | 上課總節數 | 上課教師 | 隨班輔導教師 |
上學期 | 食品職群 /本校中餐教室 | 職群概論 | 2 | 本校餐飲觀光學程教師負責 | 許斯文老師 |
烘焙 | 25 | ||||
中式麵食加工 | 12 | ||||
中式米食加工 | 12 | ||||
下學期 | 商業與管理職群/本校電腦教室 | 職群概論 | 2 | 本校資訊學程教師負責 | |
中英文文書處理 | 30 | ||||
簡易記帳實務 | 19 |
(五)修習技藝教育成績及格者,依規定發給修習職群證明書。
陸、學習評量
一、輔導處安排隨班輔導老師隨班指導。
二、依據技藝教育修習職群證明書之成績,可參加「實用技能學程」分發。
三、學習認真並獲技藝教育優異表揚之學生,於校內公開集會時間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柒、轉出入作業:於技藝班合作學校上課期間,學習適應不良或行為嚴重影響校譽者,依程序檢附相關輔導紀錄,召開遴輔會討論通過後,停止技藝班課程。
捌、經費來源及概算
一、經費來源:教育部全額補助。
二、經費概算:依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偏遠及山地地區編列,概算經費如(附件一)
玖、本計畫經遴輔會討論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1學年度第一期技藝教育學程經費概算(食品職群)
項目 |
| 單位 | 單價(元) | 數量 | 總額 | 說明 |
人事費 | 鐘點費 | 節 | 400 | 51(17週×3節) | 20,400 | 依實際授課時數核實支付。聘高中職教師以400/小時編列。 |
隨班輔導教師費 | 月 | 1,000 | 4(月) | 4,000 | 用於隨班輔導教師費 | |
業務費 | 行政費 | 式 | 15,000 | 1 | 15,000 | 用於聘用臨時員工酬金,兼職酬金、加班費、出席費、業務費等項。 |
實作材料費 | 式 | 17,500 | 1 | 17,500 | 用於支付學生所需 | |
設備維護費 | 式 | 15,000 | 1 | 15,000 | 儀器設備養護及零星設備添購費 | |
教材編印費 | 式 | 39,000 | 1 | 39,000 | 學生上課教材購買、編印用 | |
雜費等其他費用 | 式 | 4,100 | 1 | 4,100 | 不得超出業務費總額5% | |
總計 | 新台幣 拾壹萬伍仟 圓整 | 115,000 | 【各項經費若未使用完畢,得以勻支於其他項目】 |
辦理期程:101年9月至12月
承辦人: 處室主任: 主計: 校長
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1學年度第二期技藝教育學程經費概算(商業與管理職群)
項目 |
| 單位 | 單價(元) | 數量 | 總額 | 說明 |
人事費 | 鐘點費 | 節 | 400 | 51 (17週×3節) | 20,400 | 依實際授課時數核實支付。聘高中職教師以400/小時編列。 |
隨班輔導教師費 |
| 1,000 | 6(月) | 6,000 | 用於隨班輔導教師費 | |
業務費 | 行政費 | 式 | 15,000 | 1 | 15,000 | 用於聘用臨時員工酬金,兼職酬金、加班費、出席費、業務費等項。 |
實作材料費 | 式 | 17,500 | 1 | 17,500 | 用於支付學生所須 | |
設備維護費 | 式 | 15,000 | 1 | 15,000 | 儀器設備養護及零星設備添購費 | |
教材編印費 | 式 | 11,000 | 1 | 11,000 | 學生上課教材購買、編印用 | |
差旅費 | 式 | 15,000 | 1 | 15,000 | 1.用於外聘師資授課教師交通、膳食費膳食費每人每天400元。 2.用於學校辦理本項業務人員需要外出所需費用。交通費以供車禍火車車資標準計算,實報實銷。 | |
交通費 | 式 | 5,000 | 1 | 5,000 | 學生參加國中技藝競賽及帶隊教師之交通費,以公車或火車車資標準計算,實報實銷。 | |
薦輔費 | 式 | 300 | 25 | 7,500 | 用於國民中學成立「薦輔會」及配合推動技藝教育所需費用。 依學生數估列,自辦式每名學生300元。 | |
雜費等其他費用 | 式 | 2,600 | 1 | 2,600 | 不得超出業務費總額5% | |
總計 | 新台幣 拾壹萬伍仟 圓整 | 115,000 | 【各項經費若未使用完畢,得以勻支於其他項目】 |
辦理期程:102年1月至6月
承辦人: 處室主任: 主計: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