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或建議事項 | - 本校國中綜合活動教師,一位為兼任輔導教師、一位為專任輔導教師、一位為代理教師(家政缺)。兼任輔導及專任輔導國中授課時數有限,需仰賴代理教師進行生涯發展課程,但代理教師每年都需要甄選,因地處偏遠,代理教師甄選通常要到3招以後才有人報名,報考人員未接受過教育訓練,也無教學經驗,相關推動的業務必須每年重新的溝通與協助,在業務推動上增加不少難度。懇請教育處開立家政教師正式編制教師。
- 本校輔導處行政編制無輔導組、資料組,兼任輔導教師及專任輔導教師皆需大量協助行政事務,無法有效發揮輔導教師功能,影響生涯適性輔導之成效。懇請教育處考量完全中學行政業務量、全校學生人數及偏遠地區學生及家長特殊狀況(開案量以學生人數比例去看居全縣之冠),急需調整輔導處行政人力,提案本縣立法機關修定本縣完全中學法。
- 目前新學年度(102學年)專任輔導教師將轉任他校服務,兼任輔導教師可能需接任輔導主任,本校輔導教師代理教師遲遲招募不易(已3招),故本校推動生涯發展教育更形艱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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