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0學年度技藝教育學程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8月1日臺國(四)字第1000134574號函暨教育部100年1月6日臺國(四)字第0990213594C號令。
二、依據宜蘭縣政府100年8月17日府教學字第1000126633A號文
貳、目標:
一、由職群的實務學習中,加深學生生涯試探,培養其自我探索、生涯探索、
觀察模仿、模擬概念及實作技巧等核心能力。
二、培養人本情懷與統整能力,奠定生涯準備的基礎。
三、培養自我發展、創造思考及適應變遷的能力,建立正確的生涯價值觀。
四、培養學生的工作興趣,並涵養其勤奮、耐勞、敬業樂群的職業道德。
參、辦理單位:1.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2.承辦單位:南澳高中
肆、參加學生:
一、從本校三年級有意願的學生中推薦遴選15-25人。
二、依下列遴薦技藝教育之學生:
推薦:薦輔會訂定推薦原則,由輔導室彙整推薦名單,並蒐集、分析學
生資料。
遴選:依據學生「個人生涯檔案」,生涯評核表,生涯發展建議書,遴
選適合選讀技藝教育學程之學生,並做成進路建議書。
進路建議:薦輔會或輔導室就進路建議書向學生及其家長提供說明及解
釋,使其儘可能接受進路建議。
伍、實施期程:第一期:100年9月至100年12月
第二期:101年1月至101年6月
(附表一) |
陸、辦理模式:
本校採自辦式,由本校自行辦理技藝教育學程。
柒、課程規畫:
一、不影響學生參加基本學力測驗為原則,在原班上學校行事的時間,以抽 離的方式上技藝教育學程課程。
二、上課時間:每週四下午第五、六、七節上課(每週三節),每學期上課17 週,課程主題如課程表。
三、上學期開設:食品職群。下學期開設:商業與管理職群。
課 程 表
學期 | 上課職群 | 上課主題 | 上課總節數 |
上學期 | 食品職群 | 職群概論 | 2 |
烘焙 | 25 | ||
中式麵食加工 | 12 | ||
中式米食加工 | 12 | ||
下學期 | 商業與管理職群 | 職群概論 | 2 |
中英文文書處理 | 30 | ||
簡易記帳實務 | 19 |
四、師資來源:由本校專長教師或聘請校外學術專長人士當任講師。
五、上課地點:上學期上課地點在本校中餐教室,下學期上課地點在本校電腦
教室。
捌、組織規畫:校長擔任召集人指導推動此計畫,輔導組主辦,各處室協辦。
玖、經費:教育部全額補助。(如開辦經費概算表)
拾、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並陳報教育處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0學年度第一期技藝教育學程經費概算(食品職群)
項目 |
| 單位 | 單價(元) | 數量 | 總額 | 說明 |
人事費 | 鐘點費 | 節 | 400 | 51 | 20,400 | 依實際授課時數核實支付。聘高中職教師以400/小時編列。 |
輔導教師費 |
| 1000 | 4(月) | 4,000 | 輔導教師費(含在技藝學程經費) | |
業務費 | 行政費 | 式 | 22,100 | 1 | 22,100 | (含在技藝學程經費) |
教材編印費 | 式 | 12,000 | 1 | 12,000 | 學生上課教材購買、編印用 | |
實作材料費 | 式 | 20,500 | 1 | 20,500 | 用於支付學生所須 | |
設備維護費 | 式 | 17,500 | 1 | 17,500 | 儀器設備養護及零星設備添購費 | |
雜費等其他費用 | 式 | 3,500 | 1 | 3,500 | 以業務費總額5%以內。(含在技藝學程經費) | |
合計 |
|
|
|
| 100,000 |
|
總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
辦理期程:100年9月至12月
承辦人: 處室主任: 主計: 校長
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0學年度第二期技藝教育學程經費概算(商業與管理職群)
項目 |
| 單位 | 單價(元) | 數量 | 總額 | 說明 |
人事費 | 鐘點費 | 節 | 400 | 51 | 20,400 | 依實際授課時數核實支付。聘高中職教師以400/小時編列。 |
隨班輔導教師費 |
| 1,000 | 6(月) | 6,000 | 用於隨班輔導教師費 | |
業務費 | 行政費 | 式 | 13,200 | 1 | 13,200 |
|
教材編印費 | 式 | 12,000 | 1 | 12,000 | 學生上課教材購買、編印用 | |
實作材料費 | 式 | 20,500 | 1 | 20,500 | 用於支付學生所須 | |
設備維護費 | 式 | 17,500 | 1 | 17,500 | 儀器設備養護及零星設備添購費 | |
薦輔費 | 式 | 300 | 23 | 6,900 | 用於國民中學成立「薦輔會」及配合推動技藝教育所需費用。 依學生數估列,合作式每名學生400元、自辦式300元。 | |
雜費等其他費用 | 式 | 3,500 | 1 | 3,500 | 以業務費總額5%以內。 | |
合計 |
|
|
|
| 100,000 |
|
總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
辦理期程:101年1月至6月
承辦人: 處室主任: 主計: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