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育才國民小學校園危機處理辦法
壹、 依據 :
一.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二.本校學生輔導計畫
貳、目標 :
一.協助兒童認識環境、瞭解危機前因,並透過教學情境與機會,以達到預
防重於治療之效果。
二.危機發生時,能依危機處理程序處理,讓傷害減到最低。
三.危機發生後,能掌握時效,即時對全校師生做適切的宣導與個別或團體
輔導。
四.結合社區家長、醫療、警政單位及輔導諮詢機構,做緊急協助與支援。
叁、成立「危機處理小組」組織與職掌:
職務 | 姓名 | 任 務 | 備註 |
校 長 | 諶志銘 | l.綜理危機小組之運作(向上級單位呈報) | |
教導主任 | 徐明政 | l.決定是否報案 | |
學務組長 | 余國豪 | 通知家長及學生處理 (級任老師協同處理) | |
教務組長 | 蘇志雄 | 1.班級課務、級務緊急代理代課人員 | |
輔導老師 | 鄭欣怡 | 1.對加害者進行緊急輔導 | |
總務主任 | 廖清章 | l.各項醫療費用出納事宜 | |
護理師 | 石佩瑜 | l.現場緊急救護 | |
主計人員 | 簡麗華 | 相關各項經費之收支會計事宜 | |
家長會長 | 楊勝智 | l.協助各方家長之善後處理 |
肆、處理原則
一.保持冷靜,勇於面對事件,盡量減少因混亂的場面而引起情緒的緊張或激動,把握時效,使損失及傷害降至最低。
二.救人第一、安全為先。
三.通盤思考,掌握事件發展全貌,判斷其中輕重緩急,及處理措施。
四.不規避責任、溝通說明態度誠懇、善於給合各方相關資源,如家長會、教師會、父母成長團‥…‥等協助處理。
五.掌握各方面確訊息,簡要深入瞭解案情。
六.通知受害人之家長及有關人員協助處理。
七.建立初步書面資料。
八.打電話向教育局通報。
九.統一對外發言人。必要時可定時對外發佈新聞,避免錯誤報導增加善後工作的困擾。
十.安定師生情緒,明白告知師生應變措施,取得師生信賴。
十一.呈報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
伍、建立「校園危機處理程序」流程表
陸、危機事件之範圍
一.學生意外事件 車禍、疾病身亡、運動及遊戲傷害溺水、自殺自傷、實驗
傷害、中毒、校園建築設施傷害。
二.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火警、地震、人為破壞、校園侵擾、颱風、水患、失
竊。
三.學生暴力與偏差行為 學生鬥毆、賭博犯罪、濫用藥品與煙毒、破壞校園、
性犯罪、飆車。
四.管教衝突事件 師生衝突、親師衝突、親生衝突、管教體罰、學生抗爭申
訴。
五.兒童少年保護事項 離家出走、在外遊蕩、亂倫、遺棄、長輩凌虐、強迫
性交易、誘拐販賣人口、出入不正當場所。
柒、學校危機之警訊
性質 | 警訊 |
與人有關的 | 歹徒外力襲入傷害、綁票等。 親子關係不良,孩子對父母體罰、高壓管教的反抗等。 師生關係不良,學生對教師譏諷、放棄、不公的不滿與報復等。 同儕關係惡化,彼此過度競爭、爭吵、打架、恐嚇等。 與家長、媒體人員、民意代表之關係不良。 |
與事有關的 | 使用實驗物品、美勞工具、遊戲器材方法不當等。 上體育課、進行打掃活動過程疏忽等。 不遵守交通規則,任意穿越馬路等。 |
有物有關的 | 建物老舊,年久失修。 器材、用具鏽腐缺保養。 廢棄物未即時妥善處理。 |
有時間有關的 | 教師不在時。 課間、午間休息時。 上課前、放學後。 天氣燠熱時。 慶典、活動多時。 寒暑假期間。 |
與地點有關的 | 廁所、地下室、樓梯間、屋頂陽台、校園死角等偏僻隱蔽處。 建築或遊戲場所、專科教室、活動中心。 施工中建築、附近危險建築、不良娛樂場所等。 |
捌、危機事件之通報
一.由學校循通報系統先行口頭陳報駐區督學及教育局。
二.填報「校園緊急事件通報表」,並立即電知教育局承辦人039-9251000。
三.受害事件依據教育部「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中「校園事件程
度劃分等級表」所列,應於規定時間完成通報:
等級劃分 | 事件程度 | 通報時限 |
甲級 | 人員瀕死或死亡 十人以上集體或全校性事件 重大財產損失 重大刑事案件 可能引起媒體披露並足以引發輿論關切者 | 十二小時 |
乙級 | 人員傷害或傷殘 幫派結群事件 具體財產損失 觸犯法律者 | 廿四小時 |
丙級 | 人員輕微受傷 事件未即時處理引發其他負面效應 造成民事糾紛者 | 學校自存免報 |
丁級 | 即時處理未引發任何負面效應 無人員受傷 | 免報 |
四、確實掌握學生出缺勤狀況,未到校者立即聯絡家長。未連絡到時先向教導處報備,並以電話或家訪持續追蹤,必要時於校內外協助找尋。處理追蹤情形應紀錄於學生輔導紀錄表上。
五、如屬未經請假連續三天以上未到校上課之學生,應通報訓導組,依「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生通報辦法」通報。
六、若屬違反少年假釋法、兒童福利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之事件,應依規定於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承辦人: 余國豪 主任: 徐明政 校長:諶志銘
宜蘭縣育才國小校園安全維護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學校實際需要訂定之。
貳、目的:
強化校園安全,防範不良分子侵擾,保護學生上、下學及在校學習安全,嚴密門禁管制及監視系統。
參、實施內容:
一、 軟體設備:
(一)學生安全防護教育宣導:
1.平日利用兒童朝會或導師時間實施隨機教育,加強宣導各項安全要項。
2.辦理「親師法治教育」講座,籲請家長配合教導子女在校外或家庭應注意防範之事項,及緊急時自我保護的方法。
3.為增進學生面臨危機之應變能力,學校定期實施防暴、防搶、防災、防火、防震及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教導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
4.加強校外生活宣導,禁止學生進入不當場所。
(二)規劃學生安全相關措施:
1.編排交通導護制度,由導護老師於交通定點路口執勤,協助學童安全穿越馬路。
2.建立學生上、下學動線及緊急聯絡電話檔案,隨時掌握學生在校及缺席情況,對未請假已逾上課時間者,由導師儘速電話聯繫家長或監護人查詢原因,做成記錄並報知學務處處理。
3.落實執行集中上、下學時間並編組路隊結伴同行,俾遇外來侵害時能互相支援協助。
4.規劃安全走廊,結合社區人士共同守護學童安全。
5.規劃家長接送區,籲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保持上、下學時校園周邊的交通順暢以維護學生安全。
6. 繪製安全地圖,提醒學生該注意的地點。
(三)加強門禁管制:
1.設置校門警衛人員,實施上下學門禁管制及監視系統。
2.校外人士進出校門,應按規定辦理登記並佩帶外賓證或來訪證,並知會相關處室或人員,嚴防不肖份子藉機進入校園滋生事端。
3.學校教職員工均應配戴識別證,以利辨別校內教職員工 或校外來賓,發現可疑情事,立即反應校園安全維護小組處理。
4.學校接到學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通知,經查證確實,並登記來洽者身分後,方可讓其帶回學生。
5.寒、暑假排定值日教師及警衛人貝,加強假日校園安全維護。
(四)加強校園巡視:
1.成立『校園安全維護小組』,遇有緊急狀況,分別動員協助處理,並負責防制意外事件之發生。
2.排定值日人員固定巡視校園,適時反映狀況,及時予以處理。
3.學校警衛人員定期及不定期巡視校園,並注意死角巡察,
隨時掌握狀況,及時處理。
4.組織學生糾察隊,於上下學、早自習、課間、午休時間,由總導護老師率同糾察隊不定時巡視校園周邊各角落、廁所等死角地帶,加強巡視以確保安全。
5.各班級以其教室及校園打掃區域分配圖為其安全責任區,如有可疑人事,應立即通報,及時處理。
(五)特殊學生之瞭解與輔導:
1.建立學生基本資料,調查特殊學生名冊,掌握動態、追蹤輔導。
2.導師與訓導人員密切注意學生行蹤、交友情形等,與家長保持密切連繫。
3.運用班級幹部掌握同學狀況,適時反應處理。
(六)意外事件處理:
1.各班導師迅速疏散學生至安全地點,予以安撫,安定人心。
2.值日或巡夜人員視情況輕重,協調警方支持並立即向校長及單位主管反應。
二、 硬體設備:
(一)於各樓層定點設置消防器材,確保使用年限,發揮功能。
(二)定期檢查維修校舍窗戶、電燈、遊戲器材、自動鐵門等,注意燈火管制。
(三)於前後校門、電腦教室、地下室樓梯進出口、分別設置監視系統,徹底消除校園死角。
(四)校園內設置警示標誌,無障礙設施厠所,碓保學童學習安全。
(五)西棟教室設置無障礙設施—斜坡道及扶手,便於家長及學童行走動線安全。
(六)謹慎午餐廚房、鍋爐用電情形,防止意外災害。
(七)設置全校擴音系統,班級電話通訊系統,暢通全校聯絡管
道。
(八)特教班教室走廊牆壁設置扶手及防撞條以維護安全。
肆、校園安全維護小組職掌表(見附件一)
伍、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檢討修正之。
承辦人:余國豪 教導主任:徐明政 總務主任:廖清章 校長:諶志銘
宜蘭縣育才國小校園重大事件危機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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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育才國小發現學生疑似參加不良組織通報流程圖
育才國小家長緊急聯繫卡
1. 學校電話:(03)9253794
2. 導師: 電話:
3. 同學(好朋友): 電話:
4. 同學(好朋友): 電話:
5. 宜蘭縣警察局專線:(03)9325147
6. 進士分駐所專線:(03)9252219
7. 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查證報案專線:165
外人入侵演練
無預警防災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