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育才國民小學103學年度第下學期辦理校園愛心志工
教育類志工基礎訓練研習實施計劃
一、依 據:
(一)「志願服務法」第九條規定辦理。
(二)宜蘭縣政府98年6月30日府教終字第0980091197號函辦理。
二、目 的:
(一)培養本校志工,增進志工對於志願服務內容及法規之了解。
(二)增加校內教育類志工對志願服務內容及相關知能的認識,提升志願服務品質。
三、實施對象:本校校園愛心志工及有志願加入志工行列之家長與社區民眾。
四、日 期:104年2月7日、2月8日
五、實施地點:本校視聽教室。
六、課程內容:
時 間 | 活動主題及內容 | 地 點 | 講 師 | 備 註 |
2月7日 08:30~11:30 | 【志願服務的內涵】 | 本校 視聽教室 | 諶志銘 | |
2月7日 13:30~16:30 |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 本校 視聽教室 | 廖清章 | |
2月8日 08:30~11:30 | 【現代社會趨勢—邁向 服務的社會】 | 本校 視聽教室 | 徐明政 | |
2月8日 13:30~16:30 | 【做志工真好—自我了 解與自我肯定】 | 本校 視聽教室 | 余國豪 |
七、經 費: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八、本計畫呈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翁啟光 主任:徐明政 校長: 諶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