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育才國小『學生榮譽獎勵制度』實施辦法

壹 目的:

(一)建立小朋友是非觀念,並增進其榮譽感和責任心。

(二)培育兒童向上、向善之精神、營造良好校園風氣。

(三)以積極鼓勵的方式,培育五育均衡發展的健全兒童。

貳 實施原則:

一、以獎勵代替懲罰,以表揚代替責備,積極樹立兒童行為典範。

二、全校教職員工皆有輔導學生責任,全面推展榮譽制度。

三、以全校學生為對象,凡合乎給獎標準,及時給予獎勵。

四、犯規時扣除獎勵卡,以代替懲罰。

五、注重學生努力的程度,及其行為的動機。

參、獎勵方式:

一、獎勵事項

具體優良事蹟

點數

檢核者

具體優良事蹟

點數

檢核者

校外

比賽

第一名

100

50

承辦

處組

五育成績(前五名)

50

第二名

80

40

第三名

60

30

學期成績(前三名)

期中、末評量、進

步獎

30

第四-六名、佳作

50

20

縣鄉

寒暑假作業優良者

校內其他競賽優良者

20

學校服務

午餐、健康中心服務隊

50

承辦

處組

班級

活動

魔法ABC前五名

30

各班

導師

環保小尖兵

糾察隊

小校長團隊

其他優良

表現

自動撿紙屑、拾金不

昧、熱心公益、見義勇為、自動幫助他人、愛護公物、主動參與學校辦理親子講座、維護校園環境等優良行為者經校內或校外人士推荐。

10

全校

老師

班級

活動

閱讀100點

30

閱讀

推動

校內

比賽

第一名

30

承辦

處組

第二名

20

第三名

10

二、每位學生發給一張「優點獎勵積分卡」。

三、扣卡標準:學生若違反班級公約或校規,依情節輕重酌予扣除「優點獎勵積分卡」

上點數。

四、本獎勵卡若遺失補發,得先扣10點,請學生妥善保管。

肆、實施辦法:

一、優點獎勵積分卡由學生自行保管使用,卡片上應撰寫學生姓名、班級。

二、教師或各處室核蓋優秀學生「優點獎勵積分卡」時,請使用職章或親自簽名。

三、本獎勵制度可累計集卡,在校期間皆屬有效。

四、每累積100點可兌換一張等同100元宜蘭縣社會福利聯合勸募禮卷,如在畢業前

未滿100點者,改兌換文具禮卷。

伍、經費來源由學校相關經費支付,或尋求家長會補助。

陸、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30915-集點墊板(四校)  1030929-20點

                         集點卡                                              優點點數

P1020941      P1020908

       班級躲避球對抗賽                                 高年級路跑計時賽

P1020896   P1020924

                   棋藝競賽                                                 全校分組一統參與

最後修改日期: 2021 年 3 月 18 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