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育才國小100學年度學生自治小校長選舉辦法 

壹、目的:

 一、輔導兒童參與自治活動,培養自治能力。

二、培養兒童民主素養,落實校園民主、法治風氣。

 三、鼓勵兒童敦品勵學、修己善群、服務負責的習性。

 四、增進兒童關懷感恩的情操。

貳、候選人資格:本校六年級學生。

  一、六年級每班推選一組正副自治校長候選人參選,選舉得票最高的組別當選為本校正副自治校長。

選舉職稱

職   掌   內   容

候選人具備條件

自治

校長

1、領導及主持自治幹部會議。

2、在週會時主持相關報告。

3、能代表本校出席相關會議。

1、口齒表達清晰。

2、具有領導統整能力。

3、熱心服務、有正義感。

自治

副校長

1、協助自治校長辦理相關事項。

2、代理自治校長職務。

1、口齒表達清晰。

2、具有領導統整能力。

3、熱心服務、有正義感。

參、選舉作業說明:

 一、候選人登記時間:即日起至108日(星期五),請向學務組登記參選。


二、公開抽號次時間:1012日(星期二)於兒童朝會抽號。


三、政見發表時間:10月15日(星期五)於學生週會發表。


四、選舉投票時間:10月19日(星期二)早上800-840


五、就職時間:10月26日(星期二)於學生朝會就職。

肆、選舉人資格:本校三、四、五、六年級在學學生才有投票權。

伍、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廖清章    教導主任:徐明政    校長:諶志銘

最後修改日期: 2012 年 5 月 22 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