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宣導專欄
一.【消費基本概念】
1.「消費」的定義是什麼?哪些情況可以申訴?
為了滿足日常生活所需,所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行為,都屬於消費範疇,比如買一棟房子、吃一頓飯或出外旅遊等等。
如果是為了營業或牟利等動機(例如出租、轉售賺錢或其他營利)而購買的商品或服務,就不屬於消保服務的範圍囉!
只要在消費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都可以透過申訴管道,爭取合理的權益!
2.申訴的管道有哪些?
您可以直接先向業者申訴,要求解決,如果不能獲得合理解決的話,可以向消保單位請求協助,如各縣市政府都設有消費者服務中心,您可以用電話或手機直撥1950,就可接到該中心。
或者,您也可以向民間的消費者保護團體,例如消基會申訴。若再不能解決的話,您還可以向縣市政府的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召開調解會;如果還是無法達成和解的話,您就可以考慮是否要採取訴訟的方式爭取您的權益了。
3.申訴時,要提供哪些資料?
發生糾紛時,如果確認是屬於消費糾紛的話,希望您以書面的方式提出,並清楚提供申訴人與被申訴對象的真實姓名、正確的聯絡地址、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以及事實經過的描述,並附上相關的證物及單據影本等資料。
最好能於事發現場保持冷靜,儘量蒐集一些相關的證明資料,如收據、發票、契約、廣告、照片等等,因為那是申訴處理中很重要的參考依據。
4.申訴有哪些功效?
透過申訴可讓業者對消費者申訴的問題,有一個進行瞭解、檢討、改善、處理的機會。
如果業者不能在30天內妥適處理的話,消費者還可透過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第二次申訴,由消費者保護官處理。如再未能達成和解,可提出消費爭議調解申請。調解成立的消費爭議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就與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有相同的效力。
所以,雙方如果能在訴訟之前達成和解,是最經濟而有效的解決。在縣市政府達成和解之消費案件,除有提出鑑定需要費用外,其餘免費,不但省時又節省經費。
5.申訴結果不滿意,怎麼辦?
建議您可重新檢視、確認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如果在法理上仍有爭取空間的話,就可考慮是否採取司法途徑解決了!
但是,如果在申訴調解過程中,已可清楚瞭解您的主張在法律上尚屬於有高度爭議的話,就可考慮先暫時停止。
最好是隨時養成吸收正確消保相關資訊的習慣,以避免再發生其他的消費糾紛。
二.【建立正確消費觀念】
1.買了商品,結果因太貴或其他理由,不想買了!可以嗎?
如果您已經付了定金或買了商品,就表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雙方都不能反悔。
但是,如果商品或服務有瑕疵或不符合雙方約定,或者是在購買的過程中受到詐欺、脅迫;除因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可以在收到商品或服務後的七天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外,消費者不能任意地解除契約。也就是說,您不能只是因為價格過高,就不想買了。
2.碰到消費商品,如電器、電腦、汽車等,多次修理均無法修好時,該怎麼辦?
消費者在拿到商品之後,應該儘快詳細檢查商品,看看是否有瑕疵,如果在使用前就發現商品有瑕疵,可以立刻告知廠商,並要求更換全新無瑕疵的商品。如果在使用了商品之後,才發現有故障,也應該儘快告知廠商。
如果多次送修都無法改善瑕疵,應依照瑕疵所造成的結果,依民法規定,主張更換沒有瑕疵的商品、減少金額或解除契約。
目前在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規定,新車如果有特定情形,經過二次送修卻仍然無法修復者,可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
3.消費過程發生了傷害事件,如中毒、受傷、死亡等情形時,該怎麼辦?
如果在消費過程中,您的生命、身體、健康遭受到了損害,除了要立即前往醫院治療之外,還應將過程中的單據:例如驗傷單、醫藥費及看護費收據、無法工作的損失憑證,甚至照片等收集起來,以作為日後索賠的證據。
業者的行為也可能另外涉及了業務傷害罪,消費者應向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三聯單以為憑據,保障自身的權益。
三.【金融保險】
1.1申請金融卡、信用卡時,要注意什麼?
您要詳細閱讀申請書及契約內容,尤其是關於卡片遺失時辦理掛失手續的方式、以及發卡銀行負擔損失的範圍、時間起算點等規定。
其次,還要注意卡片遭別人冒用、盜領時,持卡人應負擔哪些責任和義務等事項。
另外,解除或終止契約時,應如何通知發卡銀行,以及關於各項手續費用的計算、循環信用利息的利率及最低應付金額等問題都應注意。
辦卡時,要直接將申請資料以雙掛號郵件直接寄銀行信用卡部,以免個人資料外流。
1.2金融卡、信用卡遺失或遭竊時,該怎麼辦?
當您的金融卡、信用卡遺失或遭竊時,應儘速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發卡銀行,或是向銀行指定的機構辦理掛失停用手續,發卡銀行會和您核對最後一筆刷卡或提領紀錄,這個手續必須繳交掛失手續費。
有些銀行認為有必要時,會在受理掛失手續日起十天內通知持卡人,要求持卡人於受通知日起三日內,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或以書面資料再通知銀行。
1.3金融卡、信用卡遭盜領、盜刷時,該怎麼辦?
發現遭到盜領或盜刷時,應立即通知銀行,並向警察機關報案。
民事上,如果銀行認為信用卡持卡人或金融卡持卡人必須自行負擔被盜領、盜刷的金額,那麼就應該由銀行負責證明。銀行若無法證明,就必須負擔持卡人遭到盜刷、盜領的損失。
防範盜領的自保方式有:常補登存摺、按鍵時以手遮住。
1.4投保壽險,應注意什麼事項?
買保險就是訂立一份保險契約,對於購買的契約內容必須先充分了解,仔細閱讀契約條款樣本及要保書上的「投保人須知、除外條款」等資訊。
必須親自填寫要保書,不要由業務員代填,更不要在空白的要保書上籤名,以免日後發生理賠的爭議。
消費者應誠實回答要保書的詢問事項,繳交保費時,要索取繳費憑證,並且核對投保內容與保費明細是否相符,繳費後要儘速拿到保單,以確定保險契約生效。
1.5投保後發覺不妥而後悔,可不可以退出?
可以後悔,但必須在收到保單的隔天起十日內,向保險公司撤銷契約,保險公司應該無條件退還保費,並且不收取任何利息。
要辦理撤銷契約,可以掛號郵寄保單或親自帶保單向保險總公司辦理。但是撤銷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生效呢?如果您是親自辦理,就是從辦理時開始生效;如果您是用郵寄的方式,就以郵戳的日期零時起開始生效。
如果在契約撤銷生效後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可以不理賠,但如果在撤銷生效前就發生保險事故,那麼保險公司仍然要理賠。
1.6出險時,該如何申請理賠?
出險時,在十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填寫保險公司提供的理賠申請書,並將保險契約內所約定的必要文件準備齊全就可以了。
提出理賠後,保險公司最遲必須在十五天之內理賠。如果不能在十五天之內理賠,依保險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保險公司從第十六天起,就要負擔年利一分的遲延給付利息。
理賠申請記得要在二年內提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1.7申請理賠遭保險公司拒絕時,該怎麼辦?
可以先向保險公司的申訴部門辦理申訴,用口頭或書面的方式都可以,如果無法獲得解決,可以再向財政部保險司申訴科或其委任的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消費者保護官申訴;同時,你也可以向民間消費者保護團體,例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申訴。
再者,也可採調解、和解、仲裁等方式處理。以上的方式較經濟實惠,如果依然無法解決爭端,最後只有向法院提出訴訟一途。
四.【電信】
2.1買手機搭配門號,消費者要注意什麼問題?
第1、先比較手機的價格;第2、門號能不能選號;第3、門號至少要使用多久期限或最少使用金額;第4、如果提早解約,將門號作廢,是不是要繳違約金;第5、比較申請同一家公司的門號與贈送的門號,在各種收費上是否相同?會不會有加重負擔的情形;第6、搭配門號如果超過兩個,是不是各有各的帳單,或者是集中向你收費?第7、保留手機及門號的合約、廣告單、說明書等,做為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申訴時亦可列為重要的證物。
2.2新買的手機就故障,可不可以要求退貨?
如果手機發生嚴重的故障,譬如電路板燒燬、軟體不穩定,在保固期內,可要求換新;但故障若是由消費者造成的,譬如掉落水中,就不能要求換新;不過也有些商店會有任何瑕疵均可換新的承諾。
所以,決定購買前必須貨比三家,先行詢問清楚,最好各種功能都要在店內檢查正常後才購買。同時,記住一定要妥善保存合約書、保證書及發票做為憑據。
2.3電話帳單出現錯誤時,該怎麼辦?
目前國內各電話公司均有客服專線及人員為消費者處理各種申訴,如果您認為電話帳單出現錯誤,可以直接向電信業者提出申訴。但,提出申訴前,請先自我檢查以下事項:
1.先取得並核對各項費用的明細表,從發話、收話資料確認有無記錯帳。
2.如果是行動電話帳單,先確認您的行動電話上個月有沒有借給他人使用。
3.如果是住宅電話,先和家人核對各自使用電話的紀錄是否正確。
2.4通話品質不良時,該怎麼辦?
1.如果是手機,可以試試靠近窗戶撥打電話。
2.如果是電話,且使用的是無線手機,可切換頻道試試看。
3.使用家用電話,先檢查電話線與話機連線接頭有沒有鬆脫。
4.和通話對方確認雜訊來自何方,重撥試試看。
5.如果對方通訊品質良好,那麼您就必須向您的電話公司要求測試及修理。
6.如果您還有另一具話機,可以自己測試,接上電話線路,以確認不是話機本身故障。
2.5電信費率廣告不實,該如何爭取權益?
您可以收集廣告資料,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等公家機關要求查處,也可以向消基會提出檢舉。
如果您已經因為相信廣告而受到損害,例如:廣告說晚上11點撥打美國電話,半價優惠,但帳單卻未顯示優惠價格,除了可提出檢舉之外,也可同時向業者要求優惠價格。
2.6有線電視服務不佳時,該如何爭取權益?
最快的申訴管道是業者提供的服務電話。
有線電視的主管機關是各縣市新聞局,如果業者不理會您的申訴,可以檢具事證向縣市政府新聞局、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提出申訴。
有線電視業者不得任意更換頻道順序、不能任意縮減頻道數目、如果斷訊,也有賠償的責任,這些規定都訂在有線電視合約內,您可以檢視您的有線電視合約內容,以了解您享有的權利。
2.7網路購物,以刷卡消費,又發生問題,該怎麼辦?
如果是商品的瑕疵,先檢查合約書的保固條款,並找出發票,確認廠商的名稱、地址、電話,連繫後,溝通問題的解決方法。
網路刷卡後,信用卡的發卡銀行不會接受消費者與廠商間糾紛的止付申請,所以,刷卡前要特別慎重。
網路刷卡後,在業者送貨到家七日內,可以向廠商要求解約退貨,並要求退還刷卡支付的款項。並通知發卡銀行先將該筆帳款列為爭議帳款或扣回。
網路無國界,所以向國外網站購買的商品,在退款程序上會遭遇困難,所以刷卡前最好先檢查網路購物公司的營業地址是否在國內,以免求償無門。
2.8網路連線品質不佳,怎麼辦?
網路上有很多免費的分享程式,可以測試網路連線的品質,您可以上網到各入口網站,用搜尋的方式,下載來自我測試一下。
如果您使用撥接上網,改善連線品質最有效的方式,是改用寬頻上網。
如果您使用寬頻網路,例如ADSL,但是連線傳檔的速度卻不佳,有可能是您的電腦距離電信機房太遠的緣故。
有些網站本身聯外頻寬不足,縱然您使用寬頻和它連線,速度依然不會變快。
網路連線品質不佳,譬如連線經常中斷,難以連線,甚至無法連線的時候,正確排除或改善方式是中斷數據機後再重新啟動,如果依然未改善,則可將電腦重新開機再試,如果仍然無效,就請向提供連線服務的公司,要求測試並排除障礙。
五.【休閒旅遊】
3.1旅遊行程中發生行程縮水或變更,該怎麼辦﹖
您可以要求旅行業者賠償沒有依照旅遊契約所訂定的旅程、交通、食宿或遊覽等項目的事宜,求償兩倍差價的違約金。
但如果不是旅遊業者所造成的因素,例如天候、戰爭等因素,那麼為了維護旅遊團體的安全與利益,旅遊業者必須依實際需要,先徵求超過2/3的旅客同意後,再變更行程;如果變更的行程超過原本的費用,則須由您負擔百分之五,若少於原有的費用,則應該將多餘的部分退還給您。
3.2旅遊行程中發現與廣告不符或不實,該如何處理﹖
廣告也是契約的一部分,如果發現行程與廣告不符或不實時,您可以依據廣告的內容來要求業者履行,如果旅行業者不履行時,您可以要求不符或不實部分的兩倍差價的違約金。行程中可以收集各地的住宿收據、景點票根或拍攝錄影帶,以證明行程變更,返國後再向觀光局、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或各地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
3.3旅遊行程中發生食物中毒,該怎麼辦﹖
在旅遊行程中,旅行業者應確保旅客的人身安全,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的情形,領隊有義務必須照顧中毒的旅客,所需要的相關費用也應由旅行業者負擔,如果是因為旅行業者故意所導致的,則要賠償損害額三倍以下的懲罰性違約金,而如果是旅行業者的過失時,則可賠償損害額一倍以下的懲罰性違約金。
3.4參加旅遊行程,旅行社倒閉,怎麼辦﹖
如果是在您出發之前,旅行社倒閉,您可向投保履約保證的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當初所繳納的團費。
如果是在旅遊行程中,發生旅行社倒閉,但剩下行程未完成時,可先繼續您的旅程,之後再向投保履約保證的保險公司求償所付出的行程費用。
建議您在參加旅遊行程時,應先確定該業者有沒有投保履約保證的保險,如此在發生問題時,對您才會較有保障哦!
3.5國內旅遊途中,碰到所謂的「鏢客」強銷鹿茸、茶葉或其他商品,該怎麼辦﹖
本土生產鹿茸,梅花鹿茸一兩五百元左右,養殖水鹿鹿茸一兩八百元左右,購買國內野生水鹿鹿茸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目前並僅核准進口中藥用的乾鹿茸。
該種買賣多發生在風景遊樂區,如台東、南投、屏東等縣市,如果是屬合法的鹿茸,依訪問買賣規定,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七日內可退貨,或可解除契約,並且收回已付出的金錢。如推銷手法不適當或鹿茸來源有問題,不受七日的限制,如索求無門,可請求各地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協助。
此外,購買這類商品時,請一定要索取收據,上面應記明出賣人及地址,以便主張退款,如有強銷行為,於脫身後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助處理。
3.6留(遊)學途中發生問題,怎麼辦?
若您在途中發生業者所安排的課程、食宿、旅程及提供的服務不具備通常的價值及約定的品質時,可以要求業者改善。
業者若不改善或不能改善時,您可以要求減少費用;情節重大的話,可以終止契約。如果是業者的因素,而導致所提供的服務有低品質、高價格或與你的約定不符,使您受到損害時,您可以一併就損害請求賠償。
3.7加入健身、美容、瘦身中心等的會員,想要退出可以嗎﹖
在健身會員部分,您在加入會員後15日內都可以要求退出,且業者必須退還會費,但如於契約籤訂前,業者已給您十五日以上的服務及設備試用期間者,就不適用這項規定了!超過15日想要終止契約,需要視情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退費處理方式。
參加瘦身美容中心的會員,若是因為您個人的因素,而必須退出會員時,業者也不得拒絕退出申請,在課程實施前想解除契約時,業者可以從價金總額扣除百分之十以下的解約手續費;在課程實施後,要終止契約時,扣除的費用就包括: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扣除已拆封的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百分之十以下的終止契約手續費。
業者應於一個月內將該筆費用退還給您。
3.8經邀約加入國、內外休閒度假村會員,想要退出可以嗎﹖
如果您是因為業者邀約到該公司參加說明會,而與業者籤訂會員資格契約的話,在籤約後的七日內,您都可以用書面或將會員卡寄回給公司,要求退會或解除契約,業者不能向您收取任何費用。
如果超過七日的時間,您還是可以主張退出會員,只需要負擔賠償所需要的違約金。若覺所扣違約金過高者,可依民法規定請求法院酌減。
六.【醫療、美容、藥品】
4.1逛街時,被攔下做問卷調查或試做保養,遭藉機推銷化妝品,該如何退貨?
在路邊被推銷商品而購買,是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訪問販賣,這種消費方式在消費者保護法中是有特別保護的!
您可以在收到商品後的七天之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買賣契約,不必向廠商說明任何退貨的理由,也不需要負擔任何費用。購買商品時要有販賣者的公司名稱、地址,商品也要標示清楚,才得以行使解除權。
提醒您,收到商品的當天以及第七天為假日時,都不算在七天之內,並且,您在退還商品及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買賣契約的時候,最好是用雙掛號郵寄或存證信函的方式寄發,以減少爭議。
解除契約後,您可直接向廠商要求退還已經給付的金額。
4.2發生醫療疏失造成病患傷害或死亡時,該怎麼辦?
發生醫療糾紛時,消費者應儘速向醫院調閱病例記錄,並且影印下來妥善保存,還必須蒐集相關的收據,以利日後求償。各縣市政府亦設有醫事審議委員會,就醫療爭議做調處的工作。
4.3檢驗所檢驗不準確,造成病患額外的治療時,該如何求償?
檢驗所檢驗不準確,會導致醫師對病人病情的錯誤判斷,進而發生給錯藥、用錯治療,傷害病人身體健康的問題,嚴重時還會延誤病人的黃金救治時期。
因此,如果發生檢驗所檢驗不準確,而造成病人額外治療時,病人應蒐集相關檢驗報告書、醫療費用收據等,向檢驗師及檢驗所求償。若有因此導致傷害或死亡,還可對檢驗師提出刑事業務傷害、過失致死的告訴。
4.4質疑醫療院所收費不合理時,該如何爭取?
掛號費是屬於全民健康不給付的項目,所以原則上是由各醫療院所自行訂定。
消費者除了掛號費之外,還必須負擔基本部分負擔額,高就診次者必須加收新台幣50到100元不等的費用。
消費者如果質疑醫療院所有不合理的收費情形,除了可以選擇到其他醫院、診所就診之外,也可以收集相關資料向健保局轄區分局反應,或郵寄到健保局的申訴信箱:地址是台北郵政117-900號信箱,以保障您的就醫權益。
4.5藥品是否合法,該如何確認? 您可以先檢查藥品的標籤、說明書或包裝上,是否有註明廠商名稱、地址、品名,及許可證字號、製造日期、主要成分含量、用量、用法與主治效能、適應性、副作用、禁忌、有效期限或保存期限等。 另外,行政院衛生署已將藥品許可證資料建置在網站上,您可進一步上網查詢確認。
4.6因使用藥品造成身體不適或死亡時,怎麼辦?
如果是依照醫藥專業人員的指示,或依藥物標示正當使用經過衛生署核淮的合法藥品,卻產生不良反應,而導致殘障、嚴重疾病或死亡時,可向醫藥專業人員、藥廠製造商等請求賠償,如果以上均無過失,亦可向衛生署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聲請藥害救濟金,經過衛生署藥害救濟小組的確認後,可按照受害者身體受害的程度,給予金額不等的受害救濟,最高可獲得新台幣200萬元的救濟給付。
4.7使用化妝品引起身體不適或傷害時,怎麼辦?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的企業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時,應該確保該商品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
如果商品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可能者,應在明顯處標上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上述規定,導致消費者或第三人因此受到損害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消費者遇有使用化妝品引起身體不適或傷害時,應立即停用,並保留化妝品以待化驗,找出因果關係,再循調解、申訴或直接訴諸法律方式,尋求救濟。
4.8使用醫療器材,發生身體不適或傷害時,怎麼辦?
消費者應先向行政院衛生署確認您所使用的醫療器材是否是合法製造或輸入的商品?如果是,且您已經依照說明書正當使用醫療器材,卻仍發生傷害的時候,您可以對製造、輸入或販賣醫療器材的業者,提出刑事傷害及違反醫事法等告訴,並根據您所受到的損害(應備妥因傷害支出的醫療等相關費用單據),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除此之外,您還可向相關主管機關(衛生署或各地衛生局)舉發,獲得檢舉獎勵。
4.9使用精油發生問題,怎麼辦?
消費者若使用精油發生了問題,應該保存剩下的精油及說明書,以做為證據,向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1950)、消保官或消基會申訴。
精油不是藥物,但市面上所販售的精油卻多宣稱可改善睡眠、預防感冒等功效,這是醫事法所禁止的。
精油如果宣稱可以抗菌、殺菌,企業經營者就必須提出科學證明。
精油如具危險性,業者也應該在明顯處標示危險的警告標語。
業者如果違反這些規定,則必須賠償消費者所受的損害。
七.【購屋保家】
5.1已下訂金向建商購買預售屋,現在想取消,可以嗎?該怎麼辦?
建商於籤約前應給予購屋人充分審閱契約的機會,未提供契約供消費者審閱時,不能要求消費者預先給付定金再提供契約書,契約審閱期規定為五天。
支付定金後,如果該房屋有重大的瑕疵,但業者卻沒有事先告知消費者,或者業者隱瞞了某些重要的交易訊息,有故意使消費者錯誤判斷的情形,而且這項責任確實應由業者來負擔,消費者可以依約,要求退還先前所付的定金,業者不能夠拒絕。
5.2委託仲介公司介紹房子,現在屋主要賣了,能不能取消不買?
委託仲介公司向賣方購買房子時,依公平交易委員會規定仲介業者應主動告知「要約書」或「斡旋金」契約方式供消費者選擇。若您籤訂的是「斡旋金」契約,您可以在賣方同意出賣前,隨時以與仲介公司約訂的方式撤回,但如果賣方已經同意出售了,那麼這份買賣契約就算成立了。
八.【交通運輸】
6.1想買車,應該注意什麼事情?
想買車嗎?(一)先確定自己所需要的車種;(二)收集不同車廠相似車種的資料做比較;(三)要實地看車,確認這款車是否就是自己所要的類型;(四)一定要藉由試車,來確認這車款的性能;(五)千萬要記得審閱定型化契約的內容;(六)籤約時記得要以經濟部公告的汽車(或中古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為主,再將業者同意或保證的事項白紙黑字寫下來;(七)交車時一定要找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再檢查一次;(八)支票付款一定要以公司為抬頭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千萬不要與業務員私相授受;(九)中古車應對照車籍資料,詳查引擎號碼,資料應一致無誤。
若您當時並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就籤約支付定金,那麼您可以主張定型化契約的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可要求業者退還您付的定金。但如果您已經充分使用審閱契約的機會,但仍然想取消,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十。
6.2看了車子後,當場就籤約下了定金,之後想取消怎麼辦?
交付定金是契約生效的要件,所以如果還沒給定金,就不產生契約的效力問題;但如果已經給付定金,就必須以當時籤約的情況來了解,若您當時並沒有審閱契約的機會,那麼您可以主張定型化契約的條款不構成契約內容,那麼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就屬於無效;如此,或可直接要求業者退還您付的定金。
但如果您已經充分使用審閱契約的機會,但仍然想取消,那麼業者依法可以沒收定金,但不能超過交易總額的百分之十。
6.3買了車子,發生故障,該怎麼辦?
新車若發生了故障,除非是人為的因素,只要車子仍在車商的保固條件內,都可以回廠免費修復或更換新零件;而如果車子故障,是屬於製造或設計上瑕疵所造成,就算是過了保固期間,也一樣可以主張自己的相關權利,可以依瑕疵的嚴重程度的不同,向要求業者維修、更換新品,或者是退貨還錢等處理;如果發生的故障還導致人身受到傷害,可再另外要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6.4車子發生疑似暴衝、火燒車,該怎麼辦?
車子發生疑似暴衝或火燒車的情形時,首先應該先保留現場,通知警察、保險公司或相關單位前來處理,並儘可能地蒐集證據,例如先行拍照存證,而證據包含了人證及物證;如果需要鑑定,也應儘速協請鑑定單位前來鑑定;如果車輛還可使用,應儘速進廠維修,以查明事情發生的可能原因,以確保駕駛、乘客及用路人的安全。
6.5想租車,應該注意什麼事情?
(一)先確認租車的用途及共用的人數;(二)再尋找合法的租車業者,通常具有規模的合法業者的車輛數及車款種類都會比較多,較方便消費者選擇,同時在車輛的保養維護也較具保障;(三)確定那一款車輛後,一定要予以檢查車況,甚至可以考量拍照存證;(四)考慮保險單是否要重複購買;籤訂契約書前,您對該定型化契約有審閱權,一定要審查契約內容,了解確定後再籤約;(五)記得保留契約書及收據。
6.6郵件及快遞寄丟了或毀損了,怎麼辦?
若您的包裹、快捷等郵件遭到遺失、被竊或毀損時;可以根據郵政法來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
但要注意的是,寄件人或收件人若要請求補償權利,必須從郵件交寄那天算起,超過六個月不追討,就會無效了。而寄件人或收件人,如果在這個期限之內曾經向中華郵政公司查詢這項郵件,也以已經請求補償來看待。
如到其他民營業者託運,要記明價值及品名內容,以免遺失後發生爭議。
6.7搭乘交通工具發生延遲出發,或到達時間而影響行程,該怎麼辦?
一般來說,發生這種情況時,可以向負責的單位來請求賠償;但在實際上我們的交通工具種類很多,不同的交通工具有它所適用的法律規定,例如大眾捷運法、鐵路法、民用航空法等特別法等,所以遇到這類問題時,須先看所搭乘的究竟是哪一種交通工具而定。
如果是參加旅行團,發生延遲出發或到達,而影響了行程,而這項過失是由於旅遊營業者所造成的話,也可以請求時間浪費的賠償。
6.8搭乘交通工具發生事故,該怎麼辦?
一般來說,發生這種事故時,可向負責的單位來請求賠償;但是實際上,我們的交通工具種類很多,例如有捷運、鐵路、航空器、郵輪、客運等,不同的交通工具有它所適用的法律規定,例如大眾捷運法、鐵路法、民用航空法等特別法等,所以遇到這類問題時,須先看所搭乘的究竟是哪一種交通工具而定。
九.【食品衛生】
7.1發生食物中毒,該怎麼辦?
發生食物中毒案件,應先將患者送醫急救,並保留患者剩餘的食品及嘔吐物;保留時,應該放置在冷藏庫中保存,以提供衛生單位查驗。
中毒患者的家屬或診治中毒病患的醫院診所,應向當地的衛生局通報。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七及八條規定,販賣及製造業者應負賠償責任,消費者可向業者請求賠償。
7.2吃到有問題的餐飲、食品,該如何求償?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七及第八條規定,從事經銷的企業經營者,對於商品或服務所產生的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經營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消費者若是吃到有問題的餐飲或食品時,消費者可當場向廠商反應要求換貨或退錢,若無法當場要求賠償,應保留食品以及購買的收據,來做為請求賠償的憑證,並向當地衛生局舉發。
7.3如何確認健康食品的真假?
經衛生署核定的健康食品,除了應該標示衛生署核發的許可證字號和「健康食品」四個字的字樣及標準的圖樣之外,還應檢視商品裡的品名、內容物名稱及重量、食品添加物名稱、保存方法及條件、廠商及輸入者名稱、地址,核准的功效、攝取量、食用時應注意的事項及其他必要的警語、營養成分及含量等標示。
此外,購買前,建議您先上衛生署網站查詢已獲核發許可證字號的「健康食品」名單,以保障權益。
7.4如何確認有機食品的真假?
要從外表來辨識有機食品的真假,是比較困難的,目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所謂的有機農產品訂有管理作業要點,並進行輔導及驗證。
目前已通過行政院農委會的審查作業,成為農委會核可授權的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有:美育(英文為MOA)、慈心(英文為TOAF)及臺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英文為TOPA),消費者可以參考相關組織的認證標章。
消費者也可以要求經銷商張貼或是提供農委會核可授權的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名單,以作為選購參考。
7.5買到過期食品、問題食品、該怎麼辦?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及第八條的規定,業者對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應負無過失責任;且業者也必須對商品的瑕疵負起連帶賠償的責任。
如果不小心買到過期食品,或是買回的食品發現有異樣,消費者可以將該食品連同購買證明(例如發票等),攜回原購物地點要求退換貨;若情況嚴重且有必要時,還應要求業者全面回收。
7.6透過廣播,買到宣稱療效的「健康食品」,該怎麼辦?
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健康食品不可以有醫療效能的標示或廣告。
因此,宣稱療效的健康食品是不符法令規定且誇大不實的,消費者可以向衛生單位檢舉;另依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透過廣播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形成的買賣,可以依消保法中的特種買賣規定,在拿到商品後的七天之內,退回商品並要求退款。
十.【電器用品】
8.1買到規格不符或廣告不實的電器用品時,該怎麼辦?
買到規格不符或廣告不實的電器用品時,消費者除了可解除買賣契約,要求退還費用之外,還可將所導致的損害,向企業經營者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廣告媒體或製作廣告的代理商,明知或事前可以得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卻仍然刊登、報導和製作時,則媒體經營者、廣告代理商與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的損失同樣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8.2家庭電器發生故障,造成傷害或死亡時,該怎麼辦?
如果您已經依照電器商品說明書正確地使用商品,卻仍造成傷害或死亡時,必須先向警方報案,請警方就事故現場拍照存證,並將故障商品保留,以利確認企業經營者的責任,其次就消費者所受到的損害,也請一併蒐集相關收據,以便日後求取賠償。
8.3購買電器商品,瑕疵連連,多次修理均無法修復,該怎麼辦?
如果在使用商品後,才發現故障有瑕疵時,應該立刻向廠商反映。
在商品送修時,您應該要求業者向您說明修理的情形,並將修理的項目及修理後的保固條件,以書面的方式填寫清楚,避免將來再度故障送修時,又須再另外支付修理費。如果多次送修仍無法解決相同問題,可依民法相關規定要求更換新品或解除契約。
消費者在買到商品後,應儘速詳細檢查商品,以確認商品有無瑕疵,如發現商品有瑕疵,應立即告知廠商,要求更換全新無瑕疵的商品。
十一。【補習躍龍門】
9.1向補習班報名後,想要退班,可不可以要求全額退費?
想要退班時,您必須先查看您和補習班所籤訂的合約、補習班的招生廣告、簡章及報名表上,有沒有關於退費的約定,如果沒有,您可以參考各縣市關於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法規的相關規定來辦理。
有關退費比例請向當地縣市教育單位查詢。以台北市為例,在實際上課前退班,應退還繳納費用總額的3/4。您所上課的時間尚未達到1/3者,應退還一半的費用,倘若上課期間已超過當期1/3者,則不予退還。
9.2參加補習班後,對方給付一套錄音教材,並言明即日就算開課,可以嗎?我該如何處理?
補習前,應該先和補習班籤訂補習服務契約書,並且有五天以上的契約審閱期。
在契約中,應記載課程科目、上課地點、人數、師資及授課方式。如果補習班業者違反了雙方約定,消費者可請求補習班業者履行契約,也可終止和業者的委任關係,請求退費。
因此,除非您和補習班所籤訂的契約是以函授方式教學訂定,否則補習班只交付錄音教材,就是違反約定,您可以馬上解除和補習班的契約,並要求退還已繳交的補習費。
十二。【強銷預防】
10.1遭到假藉檢查瓦斯安全名義,推銷瓦斯防爆器等設備後,可以要求退貨?
您可以在收到商品後的七天之內,退回商品或用書面通知廠商解除買賣契約,不需要說明任何退貨的理由,也不需負擔任何費用。
提醒您,收到商品當日並不計算在七日之內,而您在退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書通知廠商解除買賣契約時,最好是以雙掛號郵寄或存證信函的方式寄發,以減少爭議。
解除契約後,您可直接向廠商請求退還已經付出的金額。
十三。【避開消費詐欺】
11.1刮刮樂詐欺
常見的刮刮樂彩券詐欺手法有:詐騙集團向民眾偽稱收到刮刮樂彩券對中大獎,要先繳稅金或加入其會員才能領獎,並要求民眾匯款到所指定的帳戶來支付稅金或入會費,然後逃匿無蹤。
這類的刮刮樂詐財方式都是詐騙集團有計畫的騙局,民眾對於容易取得的刮刮樂彩券應小心謹慎,千萬不要心存貪念,如果遭到了詐騙,要儘快向警方報案。
11.2購物詐欺
購物詐欺多半是詐騙者先以小額購物與民眾建立起信任感,然後再利用這個關係讓民眾疏忽,而詐騙大額金錢。
要預防這種詐騙手法的最佳對策,就是在交易時多查證,例如向主管機關查詢交易對象是否已辦理公司登記等。
如果發現有異常,尤其是大筆的交易時,須格外小心,避免歹徒利用您對他的信任,行使詐騙的行為。
這類行為多已涉及刑法詐欺等罪行,民眾如果遭到詐騙,應立即向警方報案處理。
11.3退稅詐欺
近來常有詐騙集團向民眾謊稱是國稅局人員,告知民眾有一筆退稅款項,可透過銀行自動櫃員機領回等等,進而藉機誤導民眾使用銀行自動櫃員機輸入錯誤的指令,而將帳戶內的金額轉帳到詐騙集團預先設立的銀行帳戶,而將之提領一空。
民眾必須提高警覺:國稅局的退稅程序絕不可能以銀行自動櫃員機來辦理,民眾若遇到這種情形,應立即報警處理。
11.4退費詐欺
近來有詐騙集團利用電話謊稱是某公司的人員,聲稱有一筆退費款項可透過銀行自動櫃員機讓您領回,進而藉機誤導民眾使用銀行自動櫃員機輸入錯誤的指令,而將民眾帳戶內的金額轉帳到詐騙集團預先設立的銀行帳戶,而將之提領一空。
銀行自動櫃員機只能將款項匯出,沒有將錢匯入的功能,民眾在執行自動櫃員機指令時應特別注意。
11.5網路詐欺
通常網路交易無法實際看到商品後再決定購買,所以比較容易發生問題,因此,消費者在網路購物有下列情況時,應特別提高警覺:例如交易條件太好、在交易完成前要求提供個人身分資料或財務資料、不合常理的高額贈獎活動、必須先寄送金錢以取得特別的交易機會、以及有高報酬率的投資機會,或誇大功效的醫療或保健商品等。
最好在事先就能查證業者的身分,透過經濟部商業司的網站,查證業者有無合法設立登記、負責人姓名、公司所在地及營業項目,如此當可降低風險。
11.6手機簡訊詐欺
手機簡訊常見的詐欺手法有:詐騙集團向民眾發出手機簡訊,偽稱民眾抽中了大獎,但須先繳交稅金或加入會員才能領獎,利用民眾一時貪念,要求民眾匯款至指定帳戶支付稅金或入會費,之後則逃匿無蹤。
這些手機簡訊詐財的方式,都是有計畫的詐騙集團所為,民眾對於無故收到的簡訊應小心提防,不要心存貪念,如遭詐騙,應向警方報案。
11.7通訊費用詐欺
近來有詐騙集團勾結公司不肖人員取得民眾的個人資料後,會印製並寄發各式的偽造帳單給民眾,或是用電話通知民眾有款項未繳,並請民眾將未繳的款項匯到詐騙集團所指定的銀行帳戶。
民眾對於收到的各式帳單都應該詳細查對,在查證清楚前先不要付款,以免歹徒利用民眾的疏忽騙財。
11.8信用卡詐欺
近來發現有不法集團假扮銀行人員,以高額贈品吸引民眾申辦信用卡,在取得民眾填寫完成的申請書及身分證影本後,以民眾的名義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再利用銀行與民眾間聯繫的漏洞從中攔截信用卡,做不法的使用。
民眾對於個人資料應慎重保管,並防止不必要的外洩,尤其身分證應妥為保管,以免成為詐騙集團行騙的工具。建議申請信用卡,應將申請書直接以雙掛號郵寄送至信用卡銀行,以免個人資料外流。
11.9求職詐騙
求職欺騙通常係以簡單的資格徵行政助理或電腦輸入員,一旦民眾前往應徵,卻以該職缺已額滿,而另有模特兒或演藝人員職缺,但需要宣傳照為由,要求民眾自費付攝影費用,或以更高的電腦技術要求民眾先參加補習,否則無法獲得工作。
民眾應認清:正當的公司行號絕不可能要求求職者在上班前支付公司款項。民眾在求職時應保持冷靜,不要被詐騙集團的花言巧語所迷惑。如因此購買大批商品而受騙,可請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協助處理
11.10家庭代工詐騙
家庭代工詐騙的手法為:詐騙集團會假借徵求家庭代工,並聲稱可以獲得高額的利潤,等民眾同意從事代工後,又聲稱他所提供的代工商品是高價值的商品,而要求民眾必須先付一筆金額才能取得材料代工,騙得材料費之後就消失無蹤,或交付不良材料使民眾無法通過產品驗收。
因此,民眾在應徵家庭代工時,千萬不要先支付高額款項給廠商,以免遭受重大損失。
十四。【定型化契約明目保身】
12.1目前有哪些契約範本?如何取得?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已檢討完成數十種定型化契約範本,大致有:人壽保險、國內外旅遊、個人購車或購屋貸款、手術、麻醉及住院、預售屋買賣、汽車買賣、電器買賣、有線電視系統、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及其他等項目。
還有其他許多與我們生活密切相關的定型化契約範本,詳細資料可向各相關主管機關查詢取得,也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查詢取得。網址http://www.cpc.gov.tw/
12.2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哪些?如何取得?其法律效力如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已經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消費類型有:汽車買賣、電器買賣、觀光遊樂園(場、區)遊樂服務、國內外旅遊、預售屋買賣、個人購車及房屋貸款、瘦身美容等等。
這些文件可向中央主管機關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查詢取得。
網址http://www.cpc.gov.tw/
12.3契約範本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法律效力為何?
契約範本只是參照用,並不具法律效力,但仍建議消費者依行政院消保會通過的契約書範本與業者協商作為契約內容;至於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的條款就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如果消費者與業者所籤訂的定型化契約,有違反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的條款,就可視為無效。
如果消費者發現,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的事項,卻沒有記載在您與業者所籤定的定型化契約中,依法仍然可屬於契約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受到法律保障的。
消費者如果遇到業者使用的契約,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的事項時,除了可向消保官申訴外,也可依公告事項來主張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