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本年度辦理家長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

親職教育實施計畫-教育部核定(校本部核章後).pdf 
DSC03832.JPGDSC03833.JPGDSC03834.JPGDSC03835.JPGDSC03836.JPGDSC03837.JPGDSC03838.JPG研習講義-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ppt研習簽到退.jpg講師簽到.jpg研習簽到退.jpg講師簽到.jpgDSC04018.JPGDSC04019.JPGDSC04020.JPGDSC04021.JPGDSC04022.JPGDSC04023.JPGDSC04024.JPGDSC04025.JPGDSC04026.JPGDSC04027.JPGDSC04028.JPGDSC04029.JPGDSC04030.JPGDSC04031.JPGDSC04032.JPGDSC04033.JPGDSC04034.JPGDSC04035.JPGDSC04036.JPGDSC04037.JPGDSC04038.JPG

大同國小松羅分校103教優親職教育計畫.doc
103.02.24班親會成果.docx103.02.24親職教育.docx103.09.19班親會成果.docx103.09.19親職教育.docx

103親職教育_樂水_修正OK.docx
20140225班親會簽到簿.jpg20140225親職教育簽到簿.jpg
IMG_1308.JPGIMG_1310.JPGIMG_1316.JPGIMG_1345.JPGIMG_1351.JPG1030916班親會簽到簿.jpg1030916親職教育簽到簿.jpg班親會流程.docxIMG_9826.JPGIMG_9836.JPGIMG_9841.JPG

1-1-1宜蘭縣大同國小103年度第二次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議

宜蘭縣大同國小103年度第二次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議

一、日期 : 103/11/24                         

二、時間:13:00

三、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

四、出席人員: 推動委員會各成員

             (胡文聰校長、教學事務處劉人豪主任、松羅分校林鳳

              英主任、樂水分校哈峟恩舞依浪主任、林勁維組長、

              林政琦老師、吳佩琳老師、胡愛倫幹事)

五、主席: 胡文聰校長

六、紀錄:吳佩琳老師

七、主席報告:

   首先要謝謝樂水分校哈峟恩主任,為了這次家庭教育的訪視工作,做了非常詳盡的規劃,而且進度也都在掌控之中。希望三單位的資料能在規定的時限內做好統合,各項工作經協調後,能多提供完整的相關資料,以利負責的承辦單位(樂水分校)順利完成線上資料的建置。謝謝,辛苦大家了。

八、會議議程:

1.家庭教育工作線上訪視進度報告

 

進度(%)

1-1-1成立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

50

1-1-2本年度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之時間及方式

0

1-2-1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祖父母節按實施日期於行事曆中註明

20

2-1-1建立學校重大違規或特殊行為學生及家長名冊

0

2-1-2訂定家長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辦法

100

2-1-3

0

2-2-1本年度辦理家長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

33

3-1-1本年度辦理家庭教育主題活動

0

4-1-1參與學校家庭教育教師研習(佐證資料)

100

4-2-1本年度學校辦理家庭教育教師知能研習

0

4-3-1校內教師具「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並領有證書者

0

4-3-2鼓勵學校教師研發設計家庭教育課程活動教案

0()

5-1-1研發創新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相關課程及活動

 

1:上傳檔案有誤無法判別

 

    2.依「103年度宜蘭縣大同國民小學辦理家庭教育工作訪視自評

      表」進行工作分配

    3.請確實轉達本工作訪視相關配合事項內容於各單位所屬同仁

九、討論事項: 工作分配事項討論與釋疑。

    1.工作進度完成達100% 的項目為「2-1-2」、「4-1-4」,今天

      的會議結束後,「1-1-1」項也完成,達100%

     2.1-1-1」項請教學事務處協助填寫(應含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

       課程教學)

       校長:針對此項建議填報時應加註日期,內容愈詳細愈好。

    3.1-2-1」項有關祖父母節資料,均須呈現完整的佐證資料。

    4.2-1-1」項建立學生及家長名冊(請配合個資法)

    5.3-1-1」項辦理家庭教育主題活動,應依照家庭教育五項核

       心內涵:瞭解家庭、關懷家人、預備建立家庭(含生育傳衍價

       )、家庭資源與管理、家庭生活經營與管理來辦理。例如祖

       孫週製作之卡片、運動會舉辦為父母洗腳、奉茶等均可納進

       資料內容。

    6.4-2-1」項校內辦理家庭教育教師知能研習,樂水分校可提

       供資料如下:舉辦親子兒少保護法研習、班親會邀請徐素貞

       退休校長進行家庭教育講座、鄭靜茹老師及邱雅茜老師有關

       家庭教育內容之專業分享等。

    7.4-3-1」項經詢問相關老師(林玉卿老師、葉淑美老師)確定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或證書。

    8.4-3-2」項鼓勵教師研發家庭教育課程活動教案,已有班級

       陸續上傳至ftp資料夾。

    9.為使資料上傳建置工作能更快捷,能否請本校勁維組長協助?

    10.各單位資料上傳截止日期為11/28(星期五),請把握時限。

    11.各項資料將於12/3先進行第一次上傳。

    12.12/312/10將逐步整理上傳並修正線上訪視資料。

       校長:提醒各單位有關「創新特色」務必要與「指標內容」

             相符。

十、臨時動議:

十一、散會

十二、會議結束時間:14:26

十三、會議照片記錄


簽到簿:

041家庭工作推展委員會簽到簿.jpg

2-1-2宜蘭縣大同國小國民小學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宜蘭縣大同國小國民小學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宜蘭縣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辦法

公佈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五日

 
秘法字第 0960007801

號令說明

第一條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為輔導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建立正確之家庭教育觀念,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以落實家庭教育諮商輔導,特依家庭教育法第十五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clip_image001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各級學校,指本府所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clip_image001[1]

第三條 
各級學校對於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應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之課程,以增進其家庭教育相關知能,協助其輔導子女改善行為。
 
各級學校應確實掌握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之家庭生活現況,並研擬推動家庭教育諮商輔導之優先順序、適當策略及籌措資源之計畫。

clip_image001[2]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指違反學校校規達記大過以上處分或經學校認定行為特殊之學生。

clip_image001[3]

第五條 
各級學校於發現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時,應即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視其違規情節輕重,以下列方式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
 
一、以電話進行家庭教育諮商輔導。
 
二、運用通訊方式提供改善之建議。
 
三、提供相關之書面或視聽資料。
 
四、派員至學生家中進行家庭訪問。
 
五、邀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到校實施個案諮商輔導。
 
六、邀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參加學校提供之家庭教育課程。
 
七、其他適當方式。

clip_image001[4]

第六條 
各級學校應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課程之內容及時數如附表。

clip_image001[5]

第七條 
各級學校應將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之學生資料個別建檔,記錄並追蹤其家長或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諮商輔導情形,檔案資料應妥善保管並保密。

clip_image001[6]

第八條 
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時,得結合學生家長會辦理,或請其協助輔導。

clip_image001[7]

第九條 
各級學校為發揮家庭教育功能,預防學生發生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並加強輔導措施,得請求醫療、衛生、社政、警察、少年輔導機關、社會團體協助輔導。

clip_image001[8]

第一O條 
本府為落實各級學校提供家長或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課程,應實施年度考核,對於推動績效優良之學校,得予以獎勵,績效不佳者,輔導其改善。

clip_image001[9]

第一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附表、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課程內容及時數

課 程 內 容

時數

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

重要概念

 

核心課程

親子支持、互動與溝通

家庭支持(經濟、情感)

良好之親子互動

良好學習環境

家人溝通技巧

關懷與接納子女

至少四小時

偏差行為與協助

子女之反社會行為

學校社區資源

子女交友情形

子女自律

子女對自己之行為負責

規律之生活

選擇課程

父母之職責

親職教育

正向對待自己之子女

子女管理自我之行為

孕育良好之生活與學習環境

由各級學校自行彈性訂定

家庭氣氛之營造

一致與適切之管教方式

完整之家庭功能

良好親子關係

感情融洽之家庭氣氛

家庭支持方案與資源

善用傳播媒體資訊

社會支援系統

舒緩社經壓力

學校安置系統

良好之親師關係

良好之社區環境品質

社區資源

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展

兒童與青少年發展之需求

及早發現問題克服發展障礙

子女社會適應及自我調適能力

子女瞭解自我

發掘興趣與能力

發展自我概念

挫折容忍力

良好之生活適應能力

兒童與青少年壓力與抒解

壓力管理

健康之休閒環境

關心與同理子女

問題解決能力

子女課業輔導

兒童與青少年之次文化

社會增強方法

社會行為規範

人際關係能力

學習良好之社交技巧

同儕參與

親子共學

親子共讀之培養

家庭共同學習之概念

親子共學之方式、管道

重建家庭關係

促進責任行為減少非責任行為

<s

2-1-1建立學校重大違規或特殊行為學生及家長名冊

102學年度宜蘭縣立大同國民小學高關懷學生名冊

列案日期

年級

姓名

(請以姓氏+○○表示,例:林○○)

家庭背景

高關懷學生

危機狀態

高關懷學生

輔導策略

102.09.18

OO

¢單親   £隔代教養

¢原住民 £新移民配偶子女

學生目前無立即危機,但需對家庭或學生提供進一步協助。

1.安排認輔老師家瑩

 

102.09.18

OO

£單親   £隔代教養

¢原住民 £新移民配偶子女

學生目前無立即危機,但需對家庭或學生提供進一步協助。

1.需安排認輔老師玉卿

102.09.18

OO

¢單親   £隔代教養

¢原住民 £新移民配偶子女

學生目前無立即危機,但需對家庭或學生提供進一步協助。

1.需安排認輔老師

政琦

 

 

 

 

 

 

 

 

 

 

 

 

103學年度宜蘭縣立大同國民小學高關懷學生名冊

列案日期

年級

姓名

(請以姓氏+○○表示,例:林○○)

家庭背景

高關懷學生

危機狀態

高關懷學生

輔導策略

103.09.17

OO

¢單親   £隔代教養

¢原住民 £新移民配偶子女

學生目前無立即危機,但需對家庭或學生提供進一步協助。

1.安排認輔老師

 

103.09.17

OO

£單親   £隔代教養

¢原住民 £新移民配偶子女

學生目前無立即危機,但需對家庭或學生提供進一步協助。

1.需安排認輔老師

1-1-2本年度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之時間及方式

年級

實施日期

課程主題名稱

時數

家庭教育內涵

實施方式

參與人數

佐證資料

1-6

103.3

愛家行動GO

2

家庭生活經營與管理

專題演講

100

 

1-6

103.5

幸福家庭的好朋友

2

家庭資源與管理

專題演講

100

 

1-6

103.9

我家的好鄰居

2

瞭解家庭

專題演講

100

 

1-6

103.10

珍愛我們的家

2

家庭生活經營與管理

專題演講

100

 
        

重要法定教育活動彙整表

法定重要教育

工作項目

辦理方式

正式課程

正式課程

以外活動

領域課程

(含融入課程)

彈性學習節數

家庭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

 

 

承辦處室:訓輔組

實施年級:1~6年級

活動名稱:

上學期我家的好鄰居、珍愛我們的家

下學期愛家行動GO、幸福家庭的好朋友

活動時數:每學期各計2小時,每學年合計4小時

家庭暴力防治課程

 

 

承辦處室:訓輔組

實施年級:1~6年級

活動名稱:

上學期-3654樓、挪吒計畫

下學期讓自己更安全、家暴怎麼一回事

活動時數:每學期各計2小時,每學年合計4小時

 

備註:

一、以正式課程實施者,請分年級填寫實施之領域、單元名稱及實施時數。

二、以彈性課程實施者,請填寫實施年級、課程名稱、實施週次及實施時數。

三、以課程以外活動實施者,請填寫承辦處室、實施年級、活動名稱及活動時數。

四、93.6.23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學校之課程設置及活動設計,應鼓勵學 生發揮潛能,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學校應發展符合性別平等之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

五、94.2.5修正公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7條: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前項所稱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應包括:

    ()兩性性器官構造與功能。

    ()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

    ()兩性平等之教育。

    ()正確性心理之建立。

    ()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

    ()性侵害犯罪之認識。

    ()性侵害危機之處理。

    ()性侵害防範之技巧。

()其他與性侵害有關之教育。        

六、92.2.6公布「家庭教育法」第1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師資培育機構,將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列為必修科目或通識教育課程。

七、98.4.29 修正公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0條: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有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但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

八、94.2.2公佈「全民國防教育法」第7條:各級學校應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並視實際需要,納入教學課程,實施多元教學活動。前項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由教育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九、94.6.5「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前項環境教育,得以環境保護相關之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前項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辦理。(100610日宜蘭縣環教綜字第1000014306號函)環境教育課程每年至少8小時,其中節能減碳至少4小時。

十、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國中法治教育應用教材安排於國中二年級實施3小時之融入式教學。(教育部10175日臺國()字第1010123004號函轉法務部10168日法資字第10111106160號函)

 

 重要法定教育活動彙整表

法定重要教育

工作項目

辦理方式

正式課程

正式課程

以外活動

領域課程

(含融入課程)

彈性學習節數

家庭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

 

 

承辦處室:訓輔組

實施年級:1~6年級

活動名稱:

上學期我家的好鄰居、珍愛我們的家

下學期愛家行動GO、幸福家庭的好朋友

活動時數:每學期各計2小時,每學年合計4小時

家庭暴力防治課程

 

 

承辦處室:訓輔組

實施年級:1~6年級

活動名稱:

上學期-3654樓、挪吒計畫

下學期讓自己更安全、家暴怎麼一回事

活動時數:每學期各計2小時,每學年合計4小時

備註:

一、以正式課程實施者,請分年級填寫實施之領域、單元名稱及實施時數。

二、以彈性課程實施者,請填寫實施年級、課程名稱、實施週次及實施時數。

三、以課程以外活動實施者,請填寫承辦處室、實施年級、活動名稱及活動時數。

四、「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學校之課程設置及活動設計,應鼓勵學生發揮潛能,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學校應發展符合性別平等之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

五、「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7條: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前項所稱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應包括:

()兩性性器官構造與功能。

()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

()兩性平等之教育。

()正確性心理之建立。

()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

()性侵害犯罪之認識。

()性侵害危機之處理。

()性侵害防範之技巧。

()其他與性侵害有關之教育。      

  第一項教育課程,學校應運用多元方式進行教學。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之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數達三十人以上,應定期舉辦或鼓勵所屬人員參與性侵害防治教育訓練。

六、「家庭教育法」第1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鼓勵師資培育機構,將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列為必修科目或通識教育課程。(學校可規劃於彈性學習時數或正式課程以外時間(課後或寒暑假),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0條: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有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但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

八、「全民國防教育法」第7條:各級學校應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並視實際需要,納入教學課程,實施多元教學活動。前項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由教育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九、「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前項環境教育,得以環境保護相關之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前項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辦理。(100610日宜蘭縣環教綜字第1000014306號函)環境教育課程每年至少8小時,其中節能減碳至少4小時。

十、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國中法治教育應用教材安排於國中二年級實施3小時之融入式教學。(教育部10175日臺國()字第1010123004號函轉法務部10168日法資字第10111106160號函)

1-1-1大同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組織章程

宜蘭縣大同國民小學家庭教育推展工作委員會組織章程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31029

第一條

  宜蘭縣大同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推動家庭教育,依家庭教育法第八條及,設置宜蘭縣大同國民小學家庭教育工作推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辦理各項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二、辦理學校家庭教育諮詢、輔導及研究發展。

  三、辦理志願工作人員人力資源之開發、培訓、等事項。

  四、其他有關家庭教育推展事項。

 

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一人,受本府教育局之指揮、監督,綜理本會各項業務,並負責指揮督導所屬員工。前項主任,優先聘任學校校長。

 

第四條

  本會置委員若干人。前項委員以學校主管級、各單位業務相關老師及家長會幹事聘任之。

 

第五條

  本會為協助家庭教育之推展,得徵訓志願工作人員若干人,協助辦理諮詢輔導、活動推展及研究發展等相關事項。前項志願工作人員由本中心施與相關訓練課程,經培訓期滿,考核通過後,頒給聘書。其訓練課程由本中心依志願服務法定之。

 

第六條

  本會工作職掌負責明細表由本會訂定。

 

第七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