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幻同樂會」[@more@]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光三越文教基金會 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參加對象:全國幼稚園、托兒所、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參加作品:
主題:「夢幻同樂會」,舉凡現實生活、虛擬幻想等富有個人創作意念及創意,請自由發揮您的想像空間。
類別:繪畫、貼畫、版畫、水墨畫、美術設計…等不限媒材。
組別:分為幼稚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共四組。
規格:限四開圖畫紙(約53× 39公分),水墨畫貼於襯紙上由參加者自裱,各類作品均不裝鏡框。
件數:每人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
標籤:各校自備,以正楷填寫各欄,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請按附表格式)
收件方式:
日期:自九十七年二月十六日起至九十七年三月十五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請於徵件期間,由左列二方式擇一交件(並於報名表上勾選希望展出及接受頒獎店別)
信義新天地:含大台北地區、東部地區宜蘭、花蓮、台東,以及澎湖、蘭嶼離島等地區之參賽者。
方式一:請郵寄至:台北市110松高路十九號7樓 新光三越「夢幻同樂會徵畫小組」收
評選方式:
分為初選、決選。得獎名單將於九十七年五月一日起公佈於新光三越網站,並以郵寄得獎通知告知得獎者。
獎勵:
新光三越獎:四十名(每組十名):頒發獎狀、新光三越禮券三仟元、獎品、畫冊。
飛龍文具獎:四十名(每組十名):頒發獎狀、獎品、畫冊。
佳作:數百名:頒發獎狀、畫冊。
頒獎及展出:
得獎作品將擇期於新光三越公開領獎,頒獎及展出日期將於九十七年五月至八月公佈於新光三越網站。
注意事項:
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
報名敬請一律使用左列之標籤,本簡章可至新光三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culture.skm.com.tw/下載或影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