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辦理家長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

日期

主題

對象

時數

家庭教育

內涵

實施方式

參與人數

佐證資料

103.3.13

親職座談

本校學生家長

3

親職教育

座談會

45

 

佐證

資料

103.9.27

親職座談

本校學生家長

3

親職教育

座談會

32

103.10.8

親職座談

本校學生家長

3

親職教育

座談會

17

103.4.16

家訪

需要關懷家庭

2

親職教育

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

座談

6

 

 

佐證

資料

103.10.8

家訪

需要關懷家庭

3

親職教育

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

座談

6

103.11.24

家訪

需要關懷家庭

3

親職教育

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

座談

6

103年度辦理親職座談活動

第一場次 103.3.13

計畫:

2014_12_09_19_44_5600162014_12_09_19_44_560015

家長簽到:

2014_12_09_19_44_560012 2014_12_09_19_44_560011

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2學年度第2學期「親職教育」活動成果

一、辦理時間:1030313日(星期)

二、辦理地點:南澳高中視聽教室

三、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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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p_image004[4]

校長致詞介紹教職員

輔導主任家庭教育講座

clip_image006[4]

clip_image008[4]

各班導師家長相見歡

教師家長晤談情況

第二場次103.9.27

計畫:

2014_12_09_19_52_010012

家長簽到:

2014_12_09_19_52_010011 2014_12_09_19_52_010010

宜蘭縣立南澳高中103學年度第1學期「親職教育」活動成果

一、辦理時間:1030927日(星期)08:00~12:00分

二、辦理地點:南澳高中視聽教室

三、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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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p_image004[6]

校長致詞介紹教職員

輔導主任擔任研習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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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家長晤談情況

教師家長晤談情況

第三場次103.10.8

2014_12_09_19_54_590019 2014_12_09_19_54_590018

家長簽到:

2014_12_09_19_54_590015

103年度建立學校重大違規或特殊行為學生及家長名冊

2-1-1建立學校重大違規活特殊行為學生及家長名冊

■ 是    □否   (名冊留校備查)

說明:本校103年度無記大過以上處分之學生,但有特殊行為學生。

2-1-2訂定家長教庭教育諮商輔導辦法

■ 是      □否

2-1-3

全年度提供家庭教育諮商人次:15人次

全年度辦理家庭教育輔導課程場次:0次

全年度家庭訪視人次:21人次

 

宜蘭縣立南澳中103年度提供家長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辦法

一、宜蘭縣政府(為輔導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建立正確之家庭教育觀念,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以落實家庭教育諮商輔導,特依家庭教育法第十五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各級學校,指本府所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三、學校對於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應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之課程,以增進其家庭教育相關知能,協助其輔導子女改善行為。
各級學校應確實掌握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之家庭生活現況,並研擬推動家庭教育諮商輔導之優先順序、適當策略及籌措資源之計畫。

clip_image002

四、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指違反學校校規達記大過以上處分或經學校認定行為特殊之學生。

clip_image002[1]

五、學校於發現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時,應即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視其違規情節輕重,以下列方式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
(一)以電話進行家庭教育諮商輔導。
(二)運用通訊方式提供改善之建議。
(三)提供相關之書面或視聽資料。
(四)派員至學生家中進行家庭訪問。
(五)邀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到校實施個案諮商輔導。
(六)邀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參加學校提供之家庭教育課程。
(七)其他適當方式。

clip_image002[2]

六、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課程之內容及時數如附表。

clip_image002[3]

七、學校將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之學生資料個別建檔,記錄並追蹤其家長或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諮商輔導情形,檔案資料應妥善保管並保密。

clip_image002[4]

八、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時,得結合學生家長會辦理,或請其協助輔導。

clip_image002[5]

九、學校為發揮家庭教育功能,預防學生發生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並加強輔導措施,得請求醫療、衛生、社政、警察、少年輔導機關、社會團體協助輔導。

clip_image002[6]

clip_image002[7]

附表、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課程內容及時數

課 程 內 容

時數

課程

類別

課程名稱

重要概念

 

核心

課程

親子支持、互動與溝通

家庭支持(經濟、情感)

良好之親子互動

良好學習環境

家人溝通技巧

關懷與接納子女

至少四小時

偏差行為與協助

子女之反社會行為

學校社區資源

子女交友情形

子女自律

子女對自己之行為負責

規律之生活

選擇

課程

父母之職責

親職教育

正向對待自己之子女

子女管理自我之行為

孕育良好之生活與學習環境

依家長需求彈性實施

家庭氣氛之營造

一致與適切之管教方式

完整之家庭功能

良好親子關係

感情融洽之家庭氣氛

家庭支持方案與資源

善用傳播媒體資訊

社會支援系統

舒緩社經壓力

學校安置系統

良好之親師關係

良好之社區環境品質

社區資源

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展

兒童與青少年發展之需求

及早發現問題克服發展障礙

子女社會適應及自我調適能力

子女瞭解自我

發掘興趣與能力

發展自我概念

挫折容忍力

良好之生活適應能力

兒童與青少年壓力與抒解

壓力管理

健康之休閒環境

關心與同理子女

問題解決能力

子女課業輔導

兒童與青少年之次文化

社會增強方法

社會行為規範

人際關係能力

學習良好之社交技巧

同儕參與

親子共學

親子共讀之培養

家庭共同學習之概念

親子共學之方式、管道

重建家庭關係

促進責任行為減少非責任行為

增加家人相處時間

傾聽與表逹

情緒管理

正向自我對話

拒絕的技巧

傾聽子女之心聲

接納子女之情緒

家庭危機處理

問題解決之能力

尋找相關團體協助

減少家庭暴力

家庭成員正確之道德觀念

婚姻諮商

103年度南澳高中提供家長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辦法

一、宜蘭縣政府(為輔導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建立正確之家庭教育觀念,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以落實家庭教育諮商輔導,特依家庭教育法第十五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各級學校,指本府所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三、學校對於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應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之課程,以增進其家庭教育相關知能,協助其輔導子女改善行為。
各級學校應確實掌握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之家庭生活現況,並研擬推動家庭教育諮商輔導之優先順序、適當策略及籌措資源之計畫。

clip_image002

四、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指違反學校校規達記大過以上處分或經學校認定行為特殊之學生。

clip_image002[1]

五、學校於發現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時,應即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視其違規情節輕重,以下列方式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
(一)以電話進行家庭教育諮商輔導。
(二)運用通訊方式提供改善之建議。
(三)提供相關之書面或視聽資料。
(四)派員至學生家中進行家庭訪問。
(五)邀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到校實施個案諮商輔導。
(六)邀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參加學校提供之家庭教育課程。
(七)其他適當方式。

clip_image002[2]

六、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課程之內容及時數如附表。

clip_image002[3]

七、學校將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之學生資料個別建檔,記錄並追蹤其家長或監護人接受家庭教育諮商輔導情形,檔案資料應妥善保管並保密。

clip_image002[4]

八、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時,得結合學生家長會辦理,或請其協助輔導。

clip_image002[5]

九、學校為發揮家庭教育功能,預防學生發生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並加強輔導措施,得請求醫療、衛生、社政、警察、少年輔導機關、社會團體協助輔導。

clip_image002[6]

clip_image002[7]

附表、供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課程內容及時數

課 程 內 容

時數

課程

類別

課程名稱

重要概念

核心

課程

親子支持、互動與溝通

家庭支持(經濟、情感)

良好之親子互動

良好學習環境

家人溝通技巧

關懷與接納子女

至少四小時

偏差行為與協助

子女之反社會行為

學校社區資源

子女交友情形

子女自律

子女對自己之行為負責

規律之生活

選擇

課程

父母之職責

親職教育

正向對待自己之子女

子女管理自我之行為

孕育良好之生活與學習環境

依家長需求彈性實施

家庭氣氛之營造

一致與適切之管教方式

完整之家庭功能

良好親子關係

感情融洽之家庭氣氛

家庭支持方案與資源

善用傳播媒體資訊

社會支援系統

舒緩社經壓力

學校安置系統

良好之親師關係

良好之社區環境品質

社區資源

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展

兒童與青少年發展之需求

及早發現問題克服發展障礙

子女社會適應及自我調適能力

子女瞭解自我

發掘興趣與能力

發展自我概念

挫折容忍力

良好之生活適應能力

兒童與青少年壓力與抒解

壓力管理

健康之休閒環境

關心與同理子女

問題解決能力

子女課業輔導

兒童與青少年之次文化

社會增強方法

社會行為規範

人際關係能力

學習良好之社交技巧

同儕參與

親子共學

親子共讀之培養

家庭共同學習之概念

親子共學之方式、管道

重建家庭關係

促進責任行為減少非責任行為

增加家人相處時間

傾聽與表逹

情緒管理

正向自我對話

拒絕的技巧

傾聽子女之心聲

接納子女之情緒

家庭危機處理

問題解決之能力

尋找相關團體協助

減少家庭暴力

家庭成員正確之道德觀念

婚姻諮商

101年南澳高中家庭教育輔導

南澳高中101年度辦理家庭教育重大違規學生家長之家庭教育輔導

國中部:校內重大違規或特殊行為學生人數,提供家長家庭教育諮詢與輔導課程概,以會通知家長的事件為主ex:大過以上/喝酒,本校國高中共有學生34人.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重大違規及特殊學生輔導辦法

宜蘭縣南澳高中與專業輔導人員合作轉介流程表.doc

校內重大違規學生輔導作業流程.doc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重大違規及特殊學生輔導辦法

一、依據:本校輔導工作計畫與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

二、目的:協助重大違規學生改過遷善及特殊學生,建立良好價值觀,並導正其行為走向正軌。

三、對象:

(一) 單一違規事件受記小過以上處分學生,經輔導室判定有實施進一步晤談之必要者。

(二) 教務、學務、導師轉介重大違規學生。

(三) 高關懷學生

四、輔導方案:

(一) 個別諮商:由輔導老師或認輔老師約談,視個案需要實施測驗、諮商等,依輔導者評估,決定時間。

(二) 團體輔導:視個案特質及輔導需求,由輔導老師設計小團體輔導方案實輔導。

(三) 其他輔導方案:視需要辦理假日輔導、成長營等活動。

五、辦法經輔導工作委員會討論通過,陳校長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