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東光國中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課程實施計畫
- 依據:
- 家庭教育法第12條、15條暨教育部103年3月17日臺社(二)字第1030039272號、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103年06月05日宜家字第1030000748號函辦理。
- 目的:
為輔助親職教養觀念不足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建立正確之家庭教育觀念,學習家庭互動模式,強化經營家庭關係之能力,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以落實學校家庭教育諮商輔導。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主辦單位: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
- 承辦單位:東光國中
- 辦理日期:
(1)103年10月04日(星期六)09:00~12:00。
(2)103年11月08日(星期六)09:00~12:00。
- 參加對象:
校內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
- 辦理方式:
邀請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參加學校提供之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
- 課程內容:
- 家人溝通技巧。
- 瞭解青少年的心理發展及需求。
- 子女問題行為之協助。
- 家庭危機處理。
- 經費:家庭教育中心經費。
- 經費概算表:
宜蘭縣立東光國中
103年度家庭教育家長諮商輔導課程經費概算表
編 號 | 項 目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小計 | 備 註 |
01 | 外聘鐘點費 | 時 | 6 | 1,600 | 9,600 | 外聘講師每人每節1,600元。 |
02 | 教材費 | 份 | 10 | 100 | 1,000 | 核實報支,請詳列明細 |
03 | 雜 支 | 式 | 1 | 636 | 636 | 總經費的6%編列 |
合計 | 新台幣 壹萬壹仟貳佰參拾陸 元整 | 各項經費支應不足時,得互相勻支。 |
東光國中親職教育活動成果報告
活動名稱:家庭教育諮商輔導課程 辦理日期:103.11.08(星期六) 舉辦地點:會報室 參加對象:本校家長 活動說明:採取小團體形式,讓家長有較多時間可闡述所遭遇親職溝通與管教的困境,參與的家長對課程進行方式及社工師所帶來的資訊給予很好的評價,除了可以透過團體討論獲得心理支持,對於溝通的概念及輔導處可以提供的協助有更深入的瞭解,明白如何尋求協助。 | |
老師向家長自我介紹並詢問家長期待 | 透過角色扮演模擬親子對話 |
老師舉虎媽例子說明父母要適度放責任給孩子 | 老師藉林書豪的復原力向家長說明EQ的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