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東光國中103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工作計畫
- 依據:
一、『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暨『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
二、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103年度國民中小學家庭教育訪視計畫。
三、社會教育法第二條第七款「輔導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
- 目的
- 提昇教師推展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策略、教學技巧。
- 透過講演、雙向互動及諮商服務等方式,提供學生家長正確教養方法與態度,提昇親職知能。
- 推動家人關係、家庭生活管理二大主軸之內涵,加強宣導家庭教育相關理念,增進學生行動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增進親子關係。
- 加強學校、家庭與社會的聯繫,期使家長妥善關懷子女,延伸教育成效。
- 實施時間:103年1月~103年12月
- 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師、學生與家長
- 實施內容:
- 每學年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家長之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
- 配合推動103年家庭教育年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 辦理教師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研習。
- 實施方式:
項目 | 活動名稱 | 時間 | 內容 | 負責單位 |
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 | 成立家庭教育委員會 | 每學年開學初 |
| 家庭教育委員、輔導處 |
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 | 依據課程綱要辦理 | 各學年依據課程及活動綱要,上下學期各規畫2小時家庭教育課程實施教學。 | 教務處、課程發展委員會 | |
家庭教育影片觀賞 | 自習課、早自習 | 觀賞家庭教育影片,撰寫學習單。 | 輔導處、教務處 | |
家長之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 | 親職教育講座 | 3月、05月、 06月、10月 | 邀請專業講師進行親職演講,提供學生家長正確教養方法與態度。 | 輔導處、家長會 |
新生家長座談會 | 6月28日 | 配合新生入學考試,舉行新生家長座談,宣導校務及辦理親職教育講座。 |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輔導處 | |
親師座談會 | 9月20日 | 班級親師座談,進行親師溝通及辦理親職教育宣導。 | 教務處、學務處、輔導處、各班導師 | |
家長代表大會 | 每學期實施一次 | 溝通學校辦學觀念,並和家長交換意見。 | 家長會、總務處 | |
特殊行為學生及家長諮商輔導 | 校內輔導老師不定期辦理,預定10月、11月各一場外聘講師 |
| 輔導處、學務處、導師 | |
公佈欄親職專欄、東光之心刊物 | 不定期 | 親職教育書籍、雜誌、親職教育活動訊息。 | 輔導處 | |
推動103年家庭教育年家庭教育課程 | 家庭教育年系列活動 | 每季辦理1次 |
| 輔導處、綜合活動領域 |
親子教育活動 | 配合教職員文康活動辦理 | 配合共同辦理教職員親子教育活動,促進親子關係。 | 輔導處、人事室 | |
教師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研習 | 派員參加家庭教育培訓 | 7月 | 參加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辦理之研習 | 輔導處、教務處 |
家庭教育教師專業知能研習 | 每學期一次 | 利用導師時間、課程發展委員會等會議,宣導家庭教育內涵,進行家庭教育課程教案分享。 | 輔導處、教務處、綜合活動領域 |
- 經費來源:103年度家庭教育中心經費補助款,不足部分由本校學務處社會教育經費支應。
- 本計畫經輔導工作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並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