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東光國中家庭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 本校為推動家庭教育,規劃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特設置「家庭教育委員會」。
- 家庭教育委員會任務如下:
- 統整學校各相關資源,擬訂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落實執行並檢核其實施成果。規劃並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
- 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教材之應用。
- 整合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人口教育之宣導。
- 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事宜。
- 統整學校各相關資源,擬訂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落實執行並檢核其實施成果。規劃並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
- 家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一十三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及社會專業人士組成。主任委員由校長兼任之,其中單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家長代表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或低收入戶或新移民學生家長代表至少一人。
- 家庭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召開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經主任委員認為必要或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不克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
- 家庭教育委員會應將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及執行成果建冊列檔。
- 本設置要點陳校長核准後實施。
101學年度家庭教育委員會名單
職稱 | 姓名 | 執 掌 | 備註 |
主任 委員 | 江昀娗 | 主持委員會各項工作。 | 校長 |
委員 | 宋元志 |
| 輔導主任 |
委員 | 張孟育 | 統籌課程發展委員會之家庭教育課程規劃 | 教務主任 |
委員 | 簡坤耀 | 支援年度計畫中相關活動 | 學務主任 |
委員 | 陳金田 | 總務主任 | |
委員 | 游惠玲 | 人事主任 | |
委員 | 歐育如 |
| 輔導組長 |
委員 | 秦榮權 |
| 家長會長 |
委員 | 林佳靜 | 家長代表 | |
委員 | 李孟玲 | 美術班後援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