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三民國民小學 家庭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一、依 據:
(一)家庭教育法。
二、目 標:
(一)加強家庭倫理觀念,強化親職教育功能。
(二)協助父母親扮演正確角色,增進家庭向心力。
(三)加強家庭與學校之聯繫,協助學生人格發展。
(四)激發家長關心子女教育,強化家庭教育功能。
(五)增進學校與社區之聯繫,有效運用社會資源。
(六)鼓勵家長參與學校活動,了解學校教育現況。
三、實施內容:
工作項目 | 實 施 要 領 | 實施時間 | 主辦 單位 | 協辦 單位 | 備 註 |
一、召開學生家 長座談會 | 1.新生家長座談會 2.親師座談會 | 八月19日 十月中、三月底 | 教導處 | 各處室 各級任 | |
三、辦理家庭訪問 | 1.安排家庭訪問日期 2.發放家庭訪問通知書 | 十一月及次年四月 | 教導處 | 各級任 | |
四、舉辦家長成長與學習活動 | 1.親職教育講座 | 九月至次年六月 | 教導處 | 總務處 | |
五、舉辦親職活動 | 1.舉辦家庭教育活動 2.擬訂慶祝母親節活動計畫 | 九月 次年五月份 | 教導處 | 總務處 | |
六、出版親職教育及輔導刊物 | 1.擬訂刊物出版計畫 2.出版刊物分送學生及家長 | 次年三月至六月 | 教導處 | 總務處 |
四、實施方法:
(一)每學期依行事曆排定日期,辦理家庭訪視以協助教師瞭解學生之家庭生活現況,藉以增進教學成效,促進學校與家庭之良好溝通。
(二)在輔導處設置親職教育諮詢服務信箱及電話諮詢服務:必要時召開輔導會議或協調張老師、生命線等機構給予協助。
(三)舉辦親職教育講座或座談會:
1.增進父母管教方法,消弭代溝,建立父母與子女間之良好關係。
五、經 費:
(一)由學校教育項目下支給。
六、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