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九 慈校家庭季 校內品德楷模表揚
3-1-1本年度每一季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 |
名稱:校內品德楷模選拔表揚 | 時間:2013/05/11 |
地點:三民國小操場 | 實施方式:頒獎及事蹟張貼 |
參與人數:300人 | 時數:1 |
三民村村長頒發獎狀 |
鄉民代表頒發獎狀 |
合照留影記 |
很有禮貌的同學 |
宜蘭縣三民國民小學「黃錫朝先生品德楷模獎學金」實施辦法
一、 宗旨:為激發本校學童重視傳統倫理,對家長盡孝、對家人及同學友愛、對社會感恩以促進社會之溫馨祥和,並發揮示範作用為同學模範,特訂定此辦法。
二、 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指導組
三、 選拔標準:其品德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並具有左列具體事蹟之一,且能長期實踐,堪為他人效法者。
1敦品勵學,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無怨言,深得鄰里讚佩者。
2克盡孝道,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毫無怨言,有具體事蹟者。
3愛惜身體,尊親順親和顏悅色,有具體事蹟者。
4力行孝道,兄友弟恭,並能幫助及友愛同儕,有具體事蹟者。
5有其他優良事蹟者。
三、推舉方法:由各班導師填寫推薦表提出,由校長核定。
四、推舉名額:一至六年級每班推舉一名。若無則從缺,若有二人以上亦可提出。
五、作業程序:各級任導師於每年校慶前二週推選出一名學生(寧缺勿濫),填寫推薦書後,送交學務處,轉校長核定。
六、孝悌楷模於校慶時,由校長頒給獎狀及獎學金一千元予以表揚。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辦理,未盡事宜得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