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01家庭教育課程
1-1-1_澳花國小102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紀錄
宜蘭縣澳花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會議紀錄
一、時間:102年09月04日(星期三)8:30~9:00
二、地點:本校教師會議室
三、主席:羅健國校長
四、紀錄:鄭嘉毅主任
五、簽到:如簽到簿
六、主席致詞:
感謝各位委員長久以來默默為家庭教育工作付出,家庭式教育的基礎,也是人出生成長的地方,是情感的依據和避風港,家庭教育做得好,學校教育就沒煩惱,但是現在高齡化少子化的社會,家庭變遷很大,種種不盡如意的現象和情況都需要各位一起努力,謝謝。
七、家庭教育中心辦理活動宣導
八、提案討論:
1..辦理本年度家庭教育研習案。
提案人:教導處。
說明:依家庭教育法,各年級學生於每學年正式課程外,均需接受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對於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安排各委員有何提議。
議決:各學年平日已有自行安排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在此再責成教務處再次請各學年於學年會議加以設計安排相關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九、臨時動議:
最近學校有將一些相關宣導資料公布於網路硬碟–家庭教育資料夾,請老師留意並加以下載運用。
十、散會。
1-1-1_澳花國小102年度家庭教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簽到表
1-1-1_澳花國小102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錄
宜蘭縣南澳鄉澳花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成立會議 會議紀錄
一、時間:102年3月6日(星期三)8:30~9:00
二、地點:本校教師會議室
三、主席:羅健國校長
四、紀錄:鄭嘉毅主任
五、簽到:如簽到簿
六、主席致詞:
依上級規定,各校須成立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透過個人的學習與家人互動,培養家庭學習風氣,創造和諧的家庭氣氛。另外,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這些都需要各位協助,一起努力,本人在此宣布宜蘭縣澳花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正式成立,謝謝。
七、提案討論:
1.審議本學年度家庭教育工作計畫(如附件)。
提案人:教導處。
議決:通過。
2.辦理本年度家庭教育研習案。
提案人:教導處。
說明:本年度擬於10/30辦理家庭教育研習,除了必要之宣導事項外,並就家庭教育的內涵、重要性與本年度學校家庭教育工作概況加以說明,並播放影片欣賞,各位委員對此案有何意見,請提議。
議決:通過。
八、臨時動議:
學校所蒐集及自編之家庭教育短片、資料及學習單均置於學校網路硬碟–家庭教育檔案夾中及不定期公告於學校公告欄,已轉告老師多加運用,如老師有相關資料亦請放置該檔案夾相互參考。
九、散會。
1-1-1_澳花國小102年度家庭教育推展委員名冊
1-1-1_澳花國小102年度家庭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宜蘭縣南澳鄉澳花國小家庭教育
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一、本校為推動家庭教育,規劃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特設置「宜蘭縣南澳鄉澳花國小家庭教育委員會」。
二、家庭教育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統整學校各相關資源,擬訂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落實執行並檢核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並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
(三)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教材之應用。
(四)整合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人口教育之宣導。
(五)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事宜。
三、家庭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一十三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及社會專業人士組成。主任委
員由校長兼任之,其中單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家長代表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或低收入戶或新移民學生家長代表至少一人。
四、家庭教育委員會每學期至少應召開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
經主任委員認為必要或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不克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
五、家庭教育委員會,應將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及執行成果建冊列檔,其成果列為「宜蘭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家庭教育工作訪視計畫」及「宜蘭縣
表揚推展家庭教育工作績優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評選之依據。
六、本委員會組織與職掌如下:
組織
| 職 稱
| 職 務
|
主任委員兼主席
| 校長
| 主持委員會各項工作。
|
委員兼執行秘書
| 教導
主任
| 一、統整學校各相關資源,擬訂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二、落實執行並檢核其實施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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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學
組長
| 一、規劃並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
二、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教材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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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學務
組長
| 執行年度計畫中與家庭教育教學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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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總務
主任
| 協助執行年度計畫中家庭教育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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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輔導
教師
| 整合家庭教育宣導並支援年度計畫中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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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師
代表
|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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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師
代表
|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
委員
| 教師
代表
|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
委員
| 家長
代表
|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
委員
| 家長
代表
|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
委員
| 家長
代表
|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
委員
| 家長
代表
| 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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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設置要點陳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