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南山國民小學103年度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2 103.02.19經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通過實施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2條第1款「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
實施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二、目的:
(一)透過各項課程及活動,讓學生及家長瞭解家庭教育的理念及其重要性。
(二)協助學生及家長學習如何有效溝通,以達成良好之親子互動。
(三)引導學生思考為人子女所須扮演的角色及應盡的義務。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本校教導處。
(二)協辦單位:本校各處室。
四、實施方式:
(一)家庭教育融入各科教學:各科課程中融入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
育、婚姻教育、倫理教育及家庭資源管理等議題。
(二)辦理宣導及研習講座:
1. 學生及家長宣導講座:每學期辦理學生及家長各項親職教育、子職教育、
性別教育及倫理教育等各項講座。
2. 教職員工研習講座:每學期辦理教職員工校內家庭教育宣導講座或研習
活動。
(三)辦理學生活動:
1. 學生競賽活動:每學年辦理家庭教育相關學藝競賽、孝悌楷模選拔等。
2. 學生體驗活動:每學年辦理家長職業分享、母親節感恩活動。
3. 學生宣導活動:每學年辦理家庭教育影片賞析、家庭教育書籍展覽。
五、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生及家長。
六、經費來源:由主管機關補助及本校相關經費支應。
七、預期效益:
(一)藉由課程及活動實施,提供學生及家長創造優質家庭的方法,以提升家
庭教育功能。
(二)透過各項宣導及研習活動的實施,教職員工能夠正視家庭教育的理念及
價值,以落實家庭教育工作。
(三)幫助學生及家長得以運用有效的溝通方式,以提升親子關係。
八、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李偉利 主任: 李偉利 校長:詹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