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宜蘭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103.8.29會議通過
宜蘭國民小學推展家庭教育工作計畫
經宜蘭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103.8.29會議通過
壹、依據:
一、配合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暨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辦理。
二、宜蘭縣各級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透過各種教育活動和課程,涵養家庭親子互動關係,健全家庭功能。
二、加強學校與家庭之聯繫,提昇家長「親職教育」及學生「子職教育」知能。
三、加強單親、隔代、新住民及身心障礙家庭的協助及輔導。
參、實施原則:
一、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辦理親職教育。
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的內涵,經統整家庭教育法所指稱之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倫理教育、婚姻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等項目。
肆、實施內容:
實施期間 | 實施項目 | 內容說明 | 主辦單位 |
8月 | 研擬計畫 | 訂定工作計畫 | 教務處 |
8月 9月
9月—6月 9月—6月 9月—6月 4月 5月—6月
9月—6月 | 宣導 家庭教育 | 1. 配合家庭教育主題研編教材。 2. 辦理班級親師座談會,進行親師溝通及親職教育宣導。 3. 配合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 4. 配合生命教育宣導活動 5. 配合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6. 結合兒童節慶祝活動 7. 配合校慶、畢業典禮,結合家長會共同辦理親子教育活動。 8. 結合家長會資源辦理相關活動。 | 教務處、任課教師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 學務處 學務處 教務處 學務處 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 總務處 |
1月—3月 4月—6月 7月—9月 10月—12月 | 配合教育部主題活動 | 配合辦理祖孫夏令營 配合辦理祖孫閱讀計畫 配合安排家庭教育劇團巡演 | 教務處、學務處 |
8月—6月 | 辦理 教師研習 | 1. 辦理教師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研習 2. 鼓勵並安排教師參加校外研習活動 3. 召開會議,促進對話與經驗交流。 | 教務處 |
9月—1月 | 辦理 家長成長班 | 1. 聘請專家學者辦理親職教育講座 2. 辦理家長成長班,增進個人修身養性,並提升家庭生活品質。 | 教務處、學務處 教務處、學務處 |
經常性 | 規畫 課程活動 | 1. 教師自編家庭教育相關課程 2. 融入各學習領域實施教學。 3. 透過班會、晨光活動、閱讀課程、生命教育座談等活動的進行,設計具有啟發性、省思性、體驗性的教育活動,充實家庭教育內涵。 4. 透過輔導紀錄簿、家庭聯絡簿,加強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落實品德教育,並在生活中實踐。 5. 親職教育書籍、雜誌、親職教育活動訊息。 6. 辦理深耕閱讀活動,培養學生閱讀習慣。 | 教務處、任課教師
學務處、教務處 任課老師 教務處 教務處 |
經常性 | 提供 相關資源 | 1. 整理及購置家庭教育相關之教材、教具、視聽媒體等,提供教學運用。 2. 建立家庭教育網站,提供家庭教育相關活動訊息與工作內容。 | 教務處、學務處 |
經常性 | 規畫 校園環境 | 3. 營造溫馨和諧的校園環境,設計學生全人發展的機制。 | 總務處 |
伍、經費來源: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陸、本計畫經「宜蘭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決議,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
亦同。
宜蘭國小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組織表
職稱 | 姓名 | 工作內容 | 備註 |
主任委員 | 施智文 | 綜理推動家庭教育業務 | 校長 |
副主任委員 | 賴國隆 | 綜理推動家庭教育業務 | 家長代表 |
委員 | 施麗霞 | 綜理推動家庭教育資料成果 | 教務主任 |
委員 | 王天利 | 協助家庭教育活動辦理 | 學務主任 |
委員 | 潘顥元 | 協助家庭教育活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