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愛家515-小手做家務」四格漫畫比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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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愛家515-小手做家務」四格漫畫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

為鼓勵學生於日常生活中主動分擔家務,增進家人愛與關懷無距離的互動,並落實學校家庭教育、性別教育、藝文教育,特辦理本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國立空中大學生活科學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三、徵稿主題:融入本部所定之「愛家515-小手做家務」教育主軸(主軸簡述如附件8),四格漫畫題目可以創意文字自行訂定,亦需扣緊主軸。

四、甄選組別、對象及辦理初、決選送件:

組別

對象

初選

決選

國小低年級組

公、私立國小一、二年級

學生

由學校彙集造冊後,於100411日前掛號郵寄或送件至所在地之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初選,各中心依附表各縣市之初選數,列冊排名於100419日前送至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決選。

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於100425日前完成決選

國小中年級組

公、私立國小三、四年級

學生

國小高年級組

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

學生

國中組

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高中(職)組

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由學校彙集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記後,於100411日前掛號郵寄或送件至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初選。

大專校院組

公、私立大專校院日夜間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部學生、五專校院日夜間部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

由學校學務處彙集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記後,於100411日前掛號郵寄或送件至新竹市家庭教育中心逕辦決選,並於100425日前完成決選。

附註:

1.送件時請將每位參賽者之「作品」、報名表及基本資料表(【附件1 -11-2】參賽作品簡介表(附件2)及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3,每1作品填寫同意書1張)」裝訂成1份,彙集後以公函(以發函日期為憑)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送至各辦理單位,信封上請註明「愛家515-小手做家務四格漫畫」比賽。

2.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地址詳附4

3.凡逾期或未依前述規定經學校彙集列冊、經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彙送列冊之作品,承(協)辦單位概不受理。

五、作品規格:

() 四格漫畫作品規格:

1.紙本作品:(以四開繪圖紙39公分*54公分)分四等份。

 

2格圖

1格圖

 

 

 

 

 

 

 

 

 

1cm

4格圖

3格圖

 

 


2.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圖畫紙上,並依上述四格圖序

(第1格圖、第2格圖)繪圖,須著色,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

3.每圖須由參賽者親筆使用藍或黑色筆,以100字至200字之中文(不得寫簡體字,國小低年級組可書寫注音)文字敘明圖意(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於參賽作品簡介表內(附件2)。

       

六、評選標準:

(一)需具有「愛家515-小手做家務」正面意義。作品中,國、臺語及英文發音或相關詞彙,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

(二)各評審委員評核每一位參賽作品成績以100分為計算,評分項目與比

重如下:

1、主題表現:35

2圖文表現:35

3    意:30

七、評選:

(一)初選由承辦及協辦單位自行遴聘評審委員(每組至少1分類O1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