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古亭國民小學104年度推動「家庭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家庭教育推展委員會通過日期:104年1月26日
- 依據:
一、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
二、宜蘭縣各級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要點。
三、104年度宜蘭縣家庭教育中心工作計畫。
- 目的:
一、喚起家人對愛護家、珍惜家的感覺,以重建家庭價值。
二、推動「父母慈、子女孝」的雙向互動。
三、結合「祖父母節」祖孫共學等情誼。讓祖孫之間都能感受有彼此真好,
展現「文化傳承」、與「文化反哺」的契機與樂趣。
四、透過欣賞教學活動,宣導溫馨家庭、甜蜜夫妻,共同珍惜、掌握住幸福,擁抱愛。
- 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規劃之原則:
一、共同參與: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根據學校不同需求及辦學特色討論
選擇學校施行之課程主題及進行方式,由輔導室統籌,其他處室協同執行,
全校教職員工共同參與,並於學校行事曆載明。
二、廣徵意見:廣徵家長、教師及學生意見,瞭解其需求,並參考教育部、
本縣及其他縣是出版之家庭教育課程教案參考彙編,做為學校本位安排家庭教育課程設計的依據。
三、適性教育:為使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達到最大成效實施方式宜多元、彈性,
符合終身學習的目標,並以學生經驗為出發點,因學生發展、家庭狀況、學校人力、
物力之不同而規劃不同主題,以適應家庭生命週期發展需求。
四、親師合作:學校會同家長會推展親職教育,並用各種方式鼓勵家長踴躍參加,
以同步推展「家庭」終身學習的概念,協助學校教育,增進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成效。
肆、辦理時間:104年1~12月
伍、實施方式:
一、以家庭教育教學設計或課程融入方式,對學生進行子職教育等學習。
二、舉辦親師座談會、新生家長座談會。
三、舉辦親職教育專題演講。
四、舉辦學生專題演講。
五、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家庭訪問和電話聯繫。
六、加強與學生個別談話,了解家長對子女的教育方式。
七、建立家庭聯絡簿及網頁留言板,拓展親師溝通聯繫之橋樑。
八、不定期於學校網頁公告訊息,提供親職教育文宣參考資料。
九、辦理家庭教育教師知能研習,提升教師專業素質。
十、配合節慶辦理各項活動,宣導家庭教育相關資訊。
十一、建置家庭教育部落格,供親師生參考使用。
陸、辦理內容:
項目 教育 範疇 | 實施時間 | 課程或活動主題及說明 | 參與人員 | 課程或 活動地點 | 備註 |
親職教育 | 104.03.06 | 親師座談會~ 倡導「當所有的孩子都好,我的孩子才會更好」的教養理念。 | 1~6年級 | 各班教室 | 學務處 教務處 總務處 |
子職教育 兩性教育 倫理教育 | 104年1-12月 | 課程融入教學~ 各年級家庭教課程育融入教學活動 | 1~6年級 | 各班教室 | 教務處 |
婦女教育 | 104.03.14 | 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教育輔導教育專題講座~ 好爸媽勝過富爸媽 | 外籍及大陸配偶、子女 | 教師會議室 | 學務處 總務處 |
子職教育 兩性教育 | 104.03.28 | 校慶重大議題海報展~ 含交通、生命、環境、健康促進、兩性、國防、家庭六議題 | 1-6年級 | 古亭大樓穿堂 | 教務處 |
親職教育 老人教育 | 104.03.23~ 104.03.27 | 校慶暨園遊會~ 親子或祖孫牽手樂無窮趣味競賽 | 全校師生家長.社區人士 | 綜合球場 | 各處室 |
家庭資源與管理 | 104.03.28 | 校慶園遊會設攤宣導~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稅務宣導及有獎徵答 | 全校師生家長.社區人士 | 綜合球場 |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
子職教育 | 104.03.24 | 生命教育宣導~ 正確用藥專題講座 | 3年級 | 視聽教室 | 學務處 |
子職教育 | 104.04.22 | 生命教育宣導~ 拒菸反毒專題講座 | 5年級 | 視聽教室 | 學務處 |
倫理教育 | 104.05.04~ 104.05.08 | 母親才是生日主角~ 母親節卡片製作 | 1-6年級 | 各班教室 | 教務處 |
子職教育 兩性教育 | 104.06.03 | 性教育宣導~ 避孕生理教育 | 6年級 | 視聽教室 | 學務處 |
兩性教育 | 104.06.10 | 教師週三進修研習~ 性別平等教育研習 | 全體教職員工 | 教師會議室 | 學務處 |
親職教育 | 104.06.13 | 親職教育專題講座~ 落實生命的『品味』 | 全校家長 | 視聽教室 | 學務處 總務處 |
親職教育 | 104.10.17 | 親職教育專題講座~ 預約富足人生 | 全校家長 | 視聽教室 | 學務處 總務處 |
子職教育 | 104.10.06 | 生命鬥士巡迴演講~ | 5年級 | 視聽教室 | 學務處 |
子職教育 倫理教育 老人教育 | 104.07.01~ 104.08.31 | 暑假作業~ 學習愛家行動及祖父母節活動 | 學生及學生家長(祖父母等) | 學生家 | 教務處 |
柒、經費來源:
一、教育部教育優先區補助款。
二、本校家長會經費。
三、其他相關經費及自籌款。
捌、本計畫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會計主任: 校長:
學務主任:
總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