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人文國民中小學家庭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一、本校為推動家庭教育,規劃辦理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特設置「家庭教育委員會」。
二、家庭教育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統整學校各相關資源,擬訂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落實執行並檢核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並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之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
(三)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教材之應用。
(四)整合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人口教育之宣導。
(五)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事宜。
三、家庭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三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及社會專業人士代表組成。主任委員由校長兼任之,其中單一性別委員應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家長代表應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或低收入戶或新移民學生家長代表至少一人。
四、家庭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召開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經主任委員認為必要或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主任委員不克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
五、家庭教育委員會應將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及執行成果建冊列檔,其成果
列為「宜蘭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家庭教育工作訪視計畫」及「宜蘭縣表揚推展家庭教育工作績優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評選之依據。
六、本委員會組織與職掌如下:
職稱 | 姓名 | 職務 |
主任委員兼主席 校長 | 馬駿良 | 主持委員會各項工作。 |
副主任委員 學經處主任 | 林玳聿 | 統整學校各相關資源,落實執行並檢核其實施成果。 |
執行秘書 生教組長 | 許雅雯 | 1.擬訂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2.推廣家庭教育相關教材之應用。 3.執行年度計畫中與家庭教育教學 相關活動。 4.整合家庭教育宣導活動。 5.協助執行年度計畫中家庭教育宣 導活動。 |
委員 | 顧佩怡 | 整合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人口教育之宣導 |
委員 | 李宗儒 |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
委員 | 黃麗菊 |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
委員 | 廖俊傑 |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
委員 | 余宜徵 | 協助推展年度計畫中各項工作。 |
委員 家長代表 | 韋婷珊 | 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事宜。 |
委員 家長代表 | 林怡瓊 | 規劃並辦理家長之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 |
委員 家長代表 (特殊身分) | 林欣欣 | 協調學校與社區家庭教育交流及合作事宜。 |
七、本設置要點陳校長核准後實施。
承辦人 許雅雯 學經處主任 林玳聿 校長 馬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