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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flickr@Curt Smith,CC BY 2.0
在facebook上拜讀了呂秋遠律師寫給為人婆婆者的十點忠告,除了心有戚戚之外,也想狗尾續貂一下,綜合我十八年來擔任教職的心路歷程,想給為人家長十點提醒。
第一,各行各業,即使是律師、醫師、設計師……,都會有表現不是那麼符合期待的份子。不可諱言的,老師這個行業也難免有;所以,請不要以極少數老師的言行,來抹煞其他認真、熱血的教師;不要每次都說:「你們當老師的都這樣……」真的,那很傷人。
第二,每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很棒,讓自己引以為榮;相信我,老師們也都是同樣的心情。誰不希望自己的學生成材成器,為自己的教學生涯留下幾筆榮光,多幾件值得拿來說嘴的話題呢?這樣看來,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我們應該是夥伴,而不是敵人啊!
第三,既然我們是夥伴,那麼,適當的分工是有必要的。所以,孩子在家中一直打電腦、一直玩線上遊戲、一直滑手機、很晚睡、每天都賴床叫不起來、在外遊蕩到很晚才回家……這些狀況,真的要麻煩您多費心,好嗎?就算學校老師一再提醒,不斷宣導,但一出了校門,我們實在是鞭長莫及啊!
第四,不要再被「做孩子的朋友」這美麗的口號所迷惑了。大家都只記得專家學者們在節目上談笑風生的這六個字,但卻忘了,或者忽略了,要做到這六個字,其實是要很多條件來配合的。包括從小多陪伴、從小就循循善誘、從小就教會他是非對錯、從小就讓他知道做人做事的原則、從小您就可以給他正確的價值觀……如果沒有這些配套,所謂「做孩子的朋友」,只是您無力管教他的遁辭而已。
第五,現在的校園內,還願意管教您的孩子的,大多是還有一點堅持的老師。在教育局、教育部、還有人本教育基金會不斷不斷的案例宣導下,每個老師心中烙下的,都是哪個老師被告了、哪個老師被記了過、哪個老師賠了多少錢,這一類的事件。如果不是心中還有一些理念,還有一些對自我的期許,誰願意冒著這樣大的風險,去管教別人的小孩?
第六,在以前的年代,老師有各種方法可以約束或引導孩子;現在,不能打、不能罵,罰站傷自尊,罰寫說會浪費時間。在孩子犯錯時,老師唯一能做的,大概只剩下依校規記警告或小過。所以,親愛的家長們,在這個時代,記警告或小過其實沒有那麼嚴重,人生也不會因此就留下什麼污點;更何況,只要您孩子的行為有改善,導師都會想辦法幫忙銷過的。前兩年,有個孩子因為考試作弊要被記小過,家長在苦苦哀求不成後,竟然當場向校長下跪──那一幕,讓我很震撼。
第七,千萬別低估小孩在夜間獨處的危險性。我知道您一定很無奈,因為必須上夜班,必須扛起家計,晚上實在無法陪伴小孩。但是,讓一個國中生(尤其是國中女生)從放學後獨自待在家(其實他們也不一定待在家),一直到隔天清晨去上課(也不一定有來上課),這麼長的獨處時間,能不發生事情,實在是上天有保祐。畢竟,他(她)還只是個孩子啊!您知道他(她)晚餐吃些什麼?您知道他(她)晚上跟誰出去?更可怕的是,您確信,他(她)沒有帶誰回來家裡?我知道您會告訴我,我就是要上班啊,那怎麼辦?如果沒有親友可以幫忙的話,或許,我真心建議您,換個工作吧!孩子才是一輩子的事。
第八,對於學校的課程,對於學校的活動,對於學校的管教,都歡迎您提供意見,參與討論。然而,請您不要把「我跟○○○局長很熟哦!」「我跟○○○議員很熟哦!」「我跟○○○記者很熟哦!」「你還想不想繼續幹啊?」「相不相信我可以把這個事情鬧很大?」……這種句子拿來當作發語詞。這樣的語句只要一出現,說真的,給人的感覺很差;那麼,後面就很難繼續理性客觀的討論了。
第九,不管您給他的是什麼樣的家庭,也不管您的學歷、工作是如何,只要您能給他基本生理及情感上的需求,他不用愁吃不飽穿不暖,他心情不好時有人可以陪伴,那也就夠了。至於其他的,請您不要心存虧欠。因為單親,因為工作,因為家裡收入不高,因為學歷不好,很多家長總覺得自己對不起孩子,於是在管教上一路退讓,或者用各種物質來滿足孩子;等到讓無可讓、退無可退的時候,等到他下一次開口要的竟是iPhone7的時候,才發現孩子已經理所當然地拿這些來作為予取予求的理由了。
第十,每個孩子都是家長的心頭肉,您可以愛他,您可以包容他,您可以在任何方面幫助他,這都是天經地義。但是,請您也教會他,出了家門之後,任何人對他的好都不是理所當然的,請他一定要心存感謝。有的孩子在導師自掏腰包請喝50嵐的時候,還會嫌不夠高級,怎麼不請星巴克:有的孩子在愛心志工站在馬路中央,以脆弱的軀體保護他們過馬路的時候,慢條斯理,端著架子,像太后出巡般,連聲「謝謝」也沒有。除非您把他當寵物,要豢養他一輩子;否則,等他出社會的時候,註定是要失敗的。
(作者為臺中市立大業國中學務主任,教學年資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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