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為辦理「同學e起來-網路有獎徵答活動」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1、蒐集之目的:本局基於辦理活動需要而蒐集、處理、傳遞及利用報名參加人員之個人資料,並於獲獎時公開姓名與學校名稱。
2、蒐集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學校名稱、班級、電話、地址等。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及方式:
(1)期間:自本活動開始日起至活動結束後一年內。但依據上級機關要求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2)對象:以本局為限。
(3)方式:本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子檔案等方式。
4、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局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以郵寄或臨櫃行使下列權利:
(1)以書面申請查詢、請求閱覽。
(2)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局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5、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本局將無法受理台端參加本活動,致使台端權益受損。
6、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宜蘭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本人已經仔細閱讀過本文件,充分了解內容並同意遵守,不同意請勿參加。
參考網站:
1.http://www.iltb.gov.tw/core/teenager/quest_contentlist.php?CntType=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