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高關懷」只是個統計數字時…

縣內某所國中的學生因跟同學打賭敢不敢刺青而上了平面媒體的頭版新聞。[@more@]

接著,午間新聞也跟著播報:

這個「鬼見愁」的刺青圖案,看來彷彿讓學校看到鬼一般而發愁!相信在學校師長的眼裡,部分學生簡直真的跟鬼一樣,通常這類的學生早已有個標籤,叫做「問題學生」。報導的次標題寫的是「校方表示該生問題不少」(實在不好意思說:老師的問題也不少,校長亦是不遑多讓…),且看:

校長說,依校規,特殊學生可請家長帶回自學管教一至兩週,回學校後,提供個別課程,安排在輔導室上課,只要適應學習仍可回班上上課。宜蘭縣府教育處督學游佳靜說,依據教育部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學生違規情節重大,可交由監護人帶回管教,也可視需要開設「高關懷(個別化)課程」,學校處置並無問題。

在學校工作那麼多年,有個心得可以分享一下:那就是對於學生各種行為的分類與標記,可說是越來越細緻。輔導這樣一個制度進入校園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1990年初任教職時,壓根兒沒聽過什麼叫做「高關懷」學生、「高風險」家庭!基本上,學校治理的實務操作隨著我們耳熟能詳的「社會大環境改變」這一重要前提下,創造名詞似乎成了治理的必要條件。然而,創造名詞似乎並未能讓學校教育工作者更加細緻地面對學生,恰恰相反地,標籤作用不斷地再加遽。從學校這個體制被發明以來,每一個時代都有學生問題,而且這些學生問題都有不少的社會想像連結—-1940年代末國民黨在中國把自己的政權給玩掉,可以一股腦兒地將責任推給那些他們稱之為被共產黨蠱惑洗腦、一天到晚搞學運的學生—-只是,越多的名詞,越細緻的分類,學校輔導工作的前景依舊充滿荊棘。更糟的是,我們只能以一種很奇怪的方式來面對那些被貼上「高關懷」標籤的學生(這些奇怪的方式,我們稱之為輔導與管教的「處置」。方式之所以會奇怪,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家庭教育的功能逐漸喪失,且光就名稱來看,學校根本就是無法、同樣也不能取代家庭應盡的責任;會奇怪的原因之二,就是學校實際上已是無計可施,卻又不得不弄出些計策來,結果就像官員坐在辦公室裡冥想政策一樣,不奇怪才怪;原因之三就是那些冥想出來的政策轉成行動指導綱領,可行性實在太低)。

言歸正傳!我所關切的不是國中生刺青到底合不合宜、亦非學校處置的方式恰不恰當(總是,事情發生了就要面對,我也相信學校的確「依法」做了妥善的處理—-無奈當今的學校與家長幾乎處在沒有辦法相互信任的狀態),而是好友Y同我說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本校多年前經過民主程序,集全校同仁之意見,刪除高關懷這類根本無法執行的輔導課程,也報府核備在案,多年來一直都沒事。今年教育處換由某位女主任承辦此一業務,小弟在視導表格依實況寫上「本校無高關懷課程」,換來長官兩通關切電話,而且口氣令人超不爽的!講不贏我,還直接打電話給校長,放話要「天天來學校督導」…

各位仔細Y老師敘說的這段話,會發現一些相當荒謬的事:學校沒有高關懷課程,亦即學校沒有需要被高關懷的學生。但對教育官員而言,「騙肖仔!學校哪沒有高關懷學生,這是不可能的事!」彷彿,官員已有「關懷學校」的預設立場:那就是學校裡的學生,一定有鬼,學校務必要將這些鬼給抓出來好好治治並且往上報。這種預設立場似乎跟1950年代的台灣充滿肅殺氣息「寧可錯殺三千,不可錯放一人」的白色恐怖沒什麼兩樣。但學校沒有高關懷學生,不正是我們所欲努力達成的教育目標嗎?怎麼教育官員會不相信學校呢?難道學校一定要有悲慘不幸或者惡盈滿貫的壞痞子才行?

學校老師關懷學生,天經地義(只可惜,這個有點讓教師不知如何是好的錯亂時代,關懷或多或少質變成表面上的噓寒問暖,甚至冷眼旁觀—-實在不是不想管,而是管不了!管少也出事、管多是自找麻煩,不管總可以吧—-看來也不行,因為上頭會「關懷」),學校若真的沒有高關懷學生,表示師長盡責—-若說家長不相信也就算了,連教育處的官員都不相信,豈不表明了學校輔導工作根本就是土崩瓦解、無可救藥了?

話說回來,不相信學校沒有高關懷課程、高關懷個案,也指出了當下學校教育所遭遇到一個最大、也是最難破除的迷思(快跟迷信沒兩樣了),那就是:關懷對學校師長來說,是個行動實踐的課題;但對教育處的長官而言,卻不過是個是個毫無生命意義、死冷的統計數字。學校老師才不會去關切有多少為需要高關懷的學生,而是每一個孩子有狀況,就會去瞭解、去關心;但教育官員只想以抓多少鬼、搞問責的方式來宣示學校究竟有效輔導多少孩子「步入正軌」—-弔詭的是:當體制的思維已經導向學校非翻車不可的同時,多少孩子已經成了體制標籤的亡靈,而老師只能忙著收屍,忙到連給學生上個香的時間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