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寫:作業的高利貸?

「罰寫」這齣短劇,是否天天在你的教室上演呢?[@more@]

因作業沒交或忘了寫而被老師罰寫課文,考試考不好被老師要求一個題目抄十遍,甚至為了一些小過錯而被處罰寫一百遍「我不會再XXX…」,相信那是不同世代的台灣學生的共同遭遇之一。在此,我就談作業或回家功課所引發的罰寫好了。這齣短劇,的確是讓我有相當深的感觸,就算它不會天天在我的教室裡上演,每隔一、兩天,也會出現—-「這個語詞寫錯了,請你再重新寫六遍」(以前更糟糕,還有類似的連坐處分)。

老師們對於罰寫,我想也都各有一套讓自己深信不疑(自以為是?)的教學理念。這幾年,我比較過許多老師的理念後,就回家功課而言,一般說來,學生會被罰寫,不外乎是:寫功課不用心、不認真。而說好聽一點的話,則是:練習的份量不足,精熟度較差導致功課錯誤百出,因此需要額外多一些的練習。

只是,我看著那些每天下課仍必須「坐定位」完成罰寫的學生,心裡總不免會覺得:這不僅是一種剝奪學生個人僅有的自由時間的責罰外,也讓他們失去與同學進行社交活動的機會。一再重複抄寫的動作,學生們的表情也多是一副厭煩無奈的模樣,而當老師決定「罰」的同時卻也讓自己被捲入了面情緒的漩渦中。

罰寫可以說是真正給予學生單獨監禁在自己座位上的處罰。但要如何有效地執行懲處,矛盾的是,亦令老師傷透腦筋:一方面他只是想藉此方式提醒學生作業一定要記得交;另一方面卻又因為看到學生被罰得如此辛苦、無法下課而感到可憐,因而懷疑自己這麼做已失去教育的意義。

更慘的是,有些學生被罰寫的作業份量,有時會變得像借高利貸一樣,以幾何倍數暴增到孩子們每天幾乎都處在還債的狀態中。這也使得回家功課所欲扮演的功能變得有些弔詭:彷彿學生一進到學校後,就已註定自己是個功課的債務繼承人。但我想不是這樣的,而是作業設計的目的與真正在教室實施的那些方法之間,因師生彼此的約定被一方違反的情形下才出現「罰」的質變關係,導致原本希望讓學生知性演練的作業,成為沒天沒日、機械式的抄寫,或者亟欲搾乾學生最後一滴腦汁的榨汁機。

而老師對於「欠我的就該還我」的堅持,也曾經讓我陷入左右為難的矛盾,也就是:如果我放鬆,對於準時完成並繳交作業的孩子來說是不公平的,況且作業是養成孩子培養好習慣的重要機制;可,我又不忍心看到他們為此而在那兒受罪。此外,老師堅持學生「在今天之內」一定要完成昨日或先前未做完的罰寫/功課,可以說是到了幾近死心眼的地步。這對教師每日工作來說,就像是寫作時,必須在一個句子或一個段落寫下「句號」(。)做結尾般的重要;而且,是不可以用「省略號」(…)來做結束的—-在責任未了的思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