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尊重,環境難以保護…

在台灣,「環保」(環境保護)一詞大家耳熟能詳。[@more@]動手做環保不僅不是口號,不少具體行動已落實在人民的日常生活裡,環保的意識透過教育活動,更不斷深植在我們下一代的思維。

不過,暑假到南法普羅旺斯旅行,讓我對視為理所當然的環保,有了不同的思考與啟發。

話說2014年8月14日在參觀完Orange世界文化遺產的古羅馬劇場後,沿著劇場旁的步道緩緩上行,來到一座公園。在公園裡,看見垃圾桶的告示牌上寫著「尊重環境」(RESPECTER L’ENVIRONNEMENT,很有趣的是:把這法文字用Google翻譯成中文,自動變成「保護環境」),當下突然想到我們在台灣對於環境議題,所見所談盡是保護,在法國為何是尊重而不是保護?

在告示牌前站了許久,恍然大悟。

似乎在法國或我們所謂的先進國家,於人而言,不談尊重而是談保護(所以每一條人命都很珍貴、每個人的人權是要透過法律制度給予實際的保障);但在台灣,對人,我們則是談尊重卻不太談保護(因此會有「把你當人看」、「給你面子」諸如此類的話一直存在於我們的文化裡。再者,每一次因制度導致失去人命都重擊我們的國家、政府與社會,提醒我們制度設計的殘破與疏漏)。

大自然的威力始終不可預測,人類因不尊重而破壞大自然,回過頭來想保護它也時不我與。但如果我們的教育是從尊重或尊敬著手(就像〈少年小樹之歌,The education of little tree〉書裡所描寫的那樣),學會敬畏大自然的力量,它定會靜靜地守護你,不讓人們受到傷害。在台灣,我覺得這個順序似乎弄反了—-對人,我們應該要好好保護(意外實在太多了,不是嗎?);對大自然,我們真的要懂得尊敬!當我們懂得尊敬,自然不會對環境胡作非為、到處破壞;而當我們懂得好好保護一個人,同時也會看見生命的可貴,那才是真正的把人當然看。

這是在旅行時,從垃圾桶的告示牌上所學到的一堂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