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處長的學校特色觀(I)

相信縣內有不少老師去看過教育處呂處長的「教育大觀園」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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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宜蘭在地教育新聞」以及處長對於學校發展的意見表出和回應中,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關於學校特色的建立,為其推動相關政策的切入點。例如,在「建立學校特色,創造生機」,他提到:

教育是需要創新的思考,只要肯動腦筋,事在人為,宜蘭縣有不少偏遠學校,面臨少子化後的招生壓力,唯有透過建立學校的特色,方可能吸引學生。只要全校師生有創造力去思考學校特色的建立,教育處應是全力支援,讓校校有特色!

而在「宜蘭教育目標」的第五點,他再次地指出:

推展自由學區以建立各校特色,以吸引在地學生來就讀,避免越區就讀造成幾所學校過度擁擠的現象,影響到教育品質。

但究竟對呂處長而言,學校特色指的是什麼呢?他是這麼說的

學校特色當然是在基本教育之外,由校長、教師、家長和學生共同來思考如何去建立學校之特色,學校特色是一教育理念的闡述,是在現行一般教育體制外,另行發展的另一種特色教學,它絕非單單只是弄一個特色班級或社團而已。而是有整體性的課程、教法、學制…,此方可稱為學校特色,這也是我所期待的宜蘭教育發展。

這樣的一個學校特色的想法或定義,牽扯到了在所謂的「基本教育」之外,透過教育理念的闡述,「另行發展」去建立出各校的特色來,而且此特色要能有「整體性」的課程、教法、學制…。處長以為,如果各個學校都能建立起特色的話—-尤其是那些偏遠學校—-除了可吸引在地學生就讀、避免越區就讀的現象外,還可在少子化的壓力下,找到一條克服此問題的進路。上述關於學校特色的說法,究竟是一種個人對於辦學的想像(假設)呢?亦或是企圖透過其行政位階的力量,建構出一項可操作、實踐的政策?

在此,我們或許可將第一個問題聚焦處長所說的:發展學校特色為何是在「基本教育之外」,而不是在既有的國定課程架構內?學校每天最需面對且最為大宗的,就是國定課程。尤其在九年一貫課程的架構下,各校需依其所處之地理環境、人力資源發展所謂的「校本課程」,此一課程的設計目的就是希望能夠發展出各校的特色來。但若依照處長的看法,這個基本教育之外的學校特色課程,會不會與國定課程相衝突呢?亦或是說,學校可就其教育理念,透過學制、教法上的改變,對國定課程進行不同的詮釋,使其形成另種特色?再者,學校不同的課程詮釋,是否又有適切的評鑑機制,長期地檢視這些課程的詮釋對學生學習的影響?上述問題值得每一位學校教育工作者共同關心與做更深入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