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的眼神

我在any老師的部落格讀到一段很有意思的話:[@more@]

同事說:高年級的老師就是這樣。如果有人作奸犯科要訪問國小老師,一定是找畢業班導師。聽起來畢業班導師似乎要負一輩子的責任

這個負一輩子責任的起因就如any老師所述,校長在朝會報告時提到:「去年的畢業生跑到學校的某間教室裡破壞裡面的掃把、燒毀壁報、以及把跳高墊用香煙燒破一個洞」,而恰好她是那屆畢業班的導師之一。

記得白曉燕命案的主嫌陳進興被捕後,我們的記者先生小姐還真的發揮「新聞挖挖哇」的精神,欲對那位不想多談的老師進行採訪。我在想,倘若哪天我們帶畢業的學生真的闖下大禍,做出作奸犯科、傷天害理的事,老師當下的直覺反應或是什麼?—-「怎麼這麼衰,去教到這種學生!」,或是「○○○今天或或落得如此下場,早在他唸小學就有徵兆,一點也不意外…」還是「無語問蒼天」。老師對管教學生、對教學工作的確是要盡自己的責任,至於「負一輩子的責任」,我倒覺得沒必要扛起這沈重的十字架—-每個人都對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不正是我們學校教育每日力行的教誨之一嗎?

我比較感興趣的是:「校長在報告時眼睛還刻意掃到我這邊…………..心中有非常非常不詳的預感………」。只是,為什麼畢業的校友回到母校破壞校園,校長的眼睛所選擇的是刻意掃到畢業班的老師,而不是把視野轉向從社區家庭、甚至青少年次級文化等面向,利用朝會和老師談談「我們社區的少年家是怎麼了?」、「我們的學校教育究竟哪裡出了岔子,讓我們呵護長大的孩子,回到學校做出師長難以理解的事情來?」…等更為重要的問題。好像,要老師負起一輩子的責任是校長詭異的眼神!